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有效处理废弃物,符合法规要求

2024-08-29 09:07:19发布    浏览164次    信息编号:84395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有效处理废弃物,符合法规要求

固体废物控制程序 1.目的:促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回收利用,使公司在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生产、活动和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 3.定义 3.1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废物,包括工业废物、城镇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3.2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或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方法鉴别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3可回收废物:可以回收利用的无害废物; 3.4不可回收废物:无可行回收手段或不能回收利用的无害废物。 4.职责 4.1企业行政组 4.1.1负责公司所有固体废物的回收、管理及处理; 4.1.2评估废物处理承包商并签订处理合同; 4.1.3全面运营管理废物处理业务,包括监测管理状况、确定相关法规要求及跟踪废物处理绩效报告。 4.2部门 4.2.1负责本部门废物的管理及处理工作; 4.2.2在本部门宣传废物处理要求,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5.程序 5.1废物分类 5.1.1固体废物按处理方式分为可回收固体废物与不可回收固体废物;按性质及特性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5.1.2可回收固体废物(可销售或可再利用): 5.1.2.1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 a)金属,包括:边角料、铁屑、报废工件、废铜线、工装零件、物流设备、报废设备等; b)废纸:废办公用纸、废报纸、废包装纸、废纸箱等; c)废木材:包装木箱、木托盘等; d)废塑料:废弃塑料箱、塑料包装制品、废塑料袋、塑料水杯、塑料零部件、塑料、橡胶等; e)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包括:食堂蔬菜、水果、剩菜剩饭、其他。 5.1.3不可回收固体废物(不可销售或不可再利用): 5.1.3.1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为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包括医院垃圾、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垃圾等(如焊锡渣、含油漆的纸张、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化学空瓶、废旧医疗器械、药品、电池、日光灯管等)。 5.1.3.2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 1)含油的:含油劳保用品等; 2)废包装瓶(盒):墨盒、空墨水瓶等; 3)其他:玻璃、布匹等。 5.1.3.3 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包括:腐烂变质的食物、化粪池沉积物等。 5.2 废物的标记 5.2.1 办公区域废物的标记 5.2.1.1 废物量较大的部门应考虑用纸箱贴标签后再回收; 5.2.1.2 无毒无害的废物可直接放入垃圾桶; 5.2.2 生产区域废物的标记 5.2.2.1 生产车间的废物处理箱等容器必须明显标明可回收废物、不可回收废物; 5.2.2.2 有毒、有害废物处理箱或容器应单独存放,并明显标明“有毒、有害”字样; 5.2.3 废物临时存放区域废物的标记 5.2.3.1 生产车间楼梯间的废物回收区必须明显标明有毒、有害、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物; 5.2.3.2 废物最终处置场所的废物必须明显标明有毒、有害、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废物;废物放置区域必须有明显标志。

5.3 废弃物的贮存与管理 5.3.1 办公区域废弃物的贮存与管理 5.3.1.1 办公区域日常产生的办公废弃物,如废弃的办公用纸等,直接放入垃圾箱; 5.3.1.2 企业管理组办公区域保洁负责人每天在规定时间收集各部门办公区域的办公废弃物; 5.3.1.3 办公区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由废弃物部门存放于部门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区域;由企业管理组保洁负责人定期收集处理。 5.3.2 生产区域废弃物的贮存与管理 5.3.2.1 各生产车间生产线上的生产废弃物存放于各生产车间规划的废弃物存放区域,并存放在指定的容器及容器内; 5.3.2.2 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与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明确区分; 5.3.2.3 比较有价值的废弃物(如废锡渣、废旧材料、产品等)必须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存放区域。 5.3.3 宿舍及其他区域废弃物的存放与管理 5.3.3.1 员工必须将宿舍区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宿舍楼道上的垃圾箱内,保持宿舍及楼道的整洁; 5.3.3.2 商管组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将废弃物收集至公司集中暂存区,由商管组后勤人员统一处理; 5.3.3.3 其他区域产生的废弃物根据废弃物种类存放在公司指定区域,并由相应责任人管理。 5.3.4 公司临时废物存放区废物的存放与管理 5.3.4.1 企管团队应定期组织、整理废物存放区,避免老鼠、蚊子、蟑螂等害虫的滋生; 5.6.1.2 企管团队负责将废物从临时存放区转运至最终处置区,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必须将当天产生的废物转运至最终处置区; 5.6.1.3 废物处理人员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废物扩散、流失、泄漏、散发臭味和火灾。

5.4 废弃物处理 5.4.1 可回收固体废物中应由供应商收集的固体废物,由物控/行政采购人员联系相关供应商按时运走; 5.4.2 可回收固体废物处理:企业经营管理组应联系与企业签订了废物回收协议的回收商,按时或者达到一定数量后销售,并在《废物处理记录表》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5.4.3 不可回收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由管理部门联系政府对企业合格考核认可并签订《废物回收处理协议》委托处理公司运输、处理、处置,并在《废物处理记录表》详细登记数量,双方签字确认; 5.4.4 危险废物处理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表》制度。危险废物转交回收处理企业时,公司代理人应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危险废物转移表》白本由公司危废处理部门留存,红本由管理部门交送当地环保部门;5.4.5危险固体废物回收商的考核参照《供应商管理流程》执行;5.4.6固体废物处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处理的废弃物数量,并登记在《废弃物统计表》中。 6.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6.1 附件(内容略) 6.1.1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1.2 附件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6.1.3 附件3《危险废物转移单管理办法》 6.1.4 附件4《危险废物转移单》 6.2 相关文件 6.2.1《环境法律法规收集与评估控制程序》YDF-EP-0046.2.2《资源能源控制程序》YDF-EP-0116.2.3《供应商管理流程》YDF-QP-1126.3 相关表格 6.3.1《废弃物统计表》YDF-FR-01076.3.2《废弃物处理记录表》YDF-FR-0220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