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现今小区都会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2024-05-24 05:03:35发布    浏览83次    信息编号:7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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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现今小区都会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标准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

如今,大多数小区都是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当然小区业主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一些物业管理费。双方发生交易的时候,签订合同是必然的。既然要签订物业管理合同,那么就要签订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一份标准的物业管理合同是什么样的?都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看吧。

本合同双方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国家和地方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物业管理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物业管理。

第一条 财产基本信息

所在地:城市道路(街道)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大厦、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建筑物共用部位(楼面、屋面、梁、柱、内外墙及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楼梯间、走廊、门厅、设备用房等)的修缮、保养和管理。

2.大厦共用设施、设备(共用水管、落水管、垃圾槽、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热力总管、供热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大厦内消防设施及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保养、管理及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水管、化粪池、沟渠、水池、水井、绿地、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的修缮、维护和管理。

4、该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维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含公共场所、建筑物共用部分)清洁卫生及垃圾收运。

6. 交通、车辆行驶和停车。

7、协助地方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监控、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但不包括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职责)。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律、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进行全面考核,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确认后,有权解除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相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督促改正;

4、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出租,出租收入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用于补贴该物业的维修管理费用。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按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包括服务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他用房 平方米),乙方按下列规定使用: ①免费使用。 ②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元的标准租赁。

6、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天内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的产权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建设竣工资料、住户使用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收回;

7、乙方不得干涉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规定开展的管理、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一切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

9、协助乙方进行物业管理、宣传文化活动等工作;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广大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和获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等核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计算依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加价、不提供服务而收费或多收费而少提供服务。

3、负责编制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中修计划,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据法律、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任何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择、聘请专业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全面管理责任和利益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的专项业务发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 管理费收支帐目须至少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8、不得擅自占用、改变本物业的公共设施,如需对本物业内的配套工程进行改建、扩建或改善,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负责及时记录相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所有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该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积累的资产和公共收入;对该物业的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我们不承担对业主和非业主用户的人身和财产提供保管保险的义务(除非特殊合同另有规定)。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制定该物业的“管理分项标准”(即各项修缮、保养、管理的工作标准及考核标准),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在一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实行以下方式: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用户)收取,即 元/平方米·月; ②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用户)收取,即 元/平方米·月; ③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向乙方支付,即 元/平方米·年(月); 付款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②每年增加%; ③每年减少%; ④每年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价格涨幅或降幅进行调整; ⑤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3、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他专项服务,采用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费用;但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查、监督。

4、建筑物(主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新由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后实施,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建筑物维修基金中列支。建筑物维修基金的征收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纳上述基金并进行维护。

5、本物业公共设施专项资金共计 万元,甲方负责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在限期内到位,保证本物业公共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修费用。

6、乙方接收该物业所产生的初始管理费用 万元,应按下列规定支付: ①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②乙方负担该费用; ③从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原因造成房产空置而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甲方承担全部空置房产的管理费用,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甲方承担上述管理费用的 %;

第八条 奖励和处罚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按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甲方应按下列情形对乙方进行处罚: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与甲方的管理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管理权,但乙方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根据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的规定享有优先管理权的情形除外。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责任,且管理业绩优良,且多数业主反馈良好的,乙方可直接续签合同,无需参与投标。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或直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乙方未达到管理目标或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解除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事故直接原因以政府相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或乙方通过不正当竞争取得经营权或者导致对方丧失经营权,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以通过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如需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白处的填写文本与印刷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原件及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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