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后续审判:德国企业负责人的战争责任与国际刑法先例

2024-09-23 11:03:55发布    浏览4次    信息编号:8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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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后续审判:德国企业负责人的战争责任与国际刑法先例

国际刑法中的企业责任之由来:后续纽伦堡审判德国企业家 张英俊  [摘要] 70年前,二战主要战胜国美、英、苏、法在德国纽伦堡成立国际军事法庭,首次没有用“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方式寻求报复,而是以司法手段对发动侵略战争的主要战犯进行了公正审判。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在那次审判之后,占领德国的四个国家又在各自的占领区对一大批二战次要战犯进行了多次审判,其中就包括为战争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的德国企业的负责人。通过对这些审判的研究,本文认为,虽然没有追究这些公司的责任,而只是处罚了他们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但是,这些审判使他们的恶行被世人所知,也使人们开始关注公司的责任,从而为国际刑法中公司责任的确立提供了先例。【关键词】 纽伦堡后续审判;德国企业家审判;国际刑法;法人责任;1、纽伦堡后续审判与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说到纽伦堡审判,人们可能自然而然地会想到70年前打败法西斯的四大盟国在纳粹意识形态中心德国巴伐利亚州纽伦堡对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审判。 ①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不以“胜者为王”的方式进行报复,而是成立国际法庭,通过司法手段对发动侵略战争的主要战犯进行公正审判。②对于国际法、国际关系特别是国际刑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大多数人可能不知道,在世纪审判之后,占领德国各地的同盟国在各自的占领区对二战二级战犯进行了多次审判,审判范围涵盖了直接或间接参与战争犯罪的各类人员,比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范围更广、更彻底、更深入。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电子邮箱:。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邵沙平主持的重大项目“跨国公司犯罪法律控制研究”(项目批准号:)的中期研究成果之一。 ①1945年11月14日至1946年10月1日,美、苏、英、法在伦敦通过《关于起诉和惩治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伦敦协定》及其附件《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在德国巴伐利亚州纽伦堡司法宫对22名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进行了审判。最终,被告中有19人被判有罪,3人被判无罪,1人因健康原因延期。参见(),和,1,1946,41 Am. J. Int'l L. 172-333(1947)。 ②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曾有过举行战争罪审判的尝试。

当时《凡尔赛条约》第227条规定,德国皇帝威廉二世因“违反国际道义和条约不可侵犯”而应接受“特别法庭”审判。但他逃往荷兰申请避难,导致审判未能进行,未能成为国际法审判战争罪的先例。参见Kraus,The Trial of the Major War : after Years,13 L. Rev. 233 (1963-1964),第239页。③人们对二战后美国占领德国期间进行的大量战争罪审判知之甚少。参见,The Trial:,: Press,2012,第1页,收录于,Book Note: Trial:,50 Hall LJ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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