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考点解析:征收环节、税率及相关例题详解

2024-09-25 00:08:05发布    浏览6次    信息编号:8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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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考点解析:征收环节、税率及相关例题详解

第三章 消费税法

测试点1:消费税一般实行单项征收,即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等环节征收。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按5%的税率征收,转售环节不征税。

【示例1】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应缴纳消费税( )。

A.进口香烟 B.进口服装

C.化妆品零售 D.酒类零售

【答案】A

【解析】服装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B错误;化妆品和酒类是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而不是在随后的零售环节征税,因此C、D错误。

【例2】下列物品中哪些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008年旧题新解)

A. 批发销售的香烟

B. 零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阶段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产品

D、进口车

【答案】ABD

【分析】这其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前的一个试点,现在主要关注哪些项目要征收消费税。

【例3】下列商品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是( )。(2015年单选题)

A. 轮胎 B. 电池

C. 酒精 D. 卡丁车

【答案】B

【分析】轮胎、卡丁车、酒精不征收消费税。

【例4】下列行为涉及的商品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2012年单选题)

A. 批发商批发销售的雪茄

B. 在汽车修理厂进行汽车维修时更换的轮胎

C.烟花厂出售田径比赛发令纸

D.金银珠宝销售

【答案】D

【解析】选项A:雪茄在批发阶段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轮胎不再征收消费税;选项C:体育运动使用的起始纸不征收消费税。

测试点2:消费税的计税方式有从量征税、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

【例5】下列货物中,采用定额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有()。(2012年可多选)

A. 米酒 B. 游艇

C.润滑油 D.雪茄

【答案】A、C

【解析】消费税税目中,仅啤酒、黄酒、成品油实行从量计征税率。

【例6】下列关于从量征收消费税的税基确定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选择题)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准。

B.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准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股票的,其转让使用应税消费品金额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加工应税消费品数量为

【答案】A、B、C

[解析]从量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具体规定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转移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回笼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准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征税数量。

检测点三:香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都要缴纳消费税。

(1)批发环节征税。批发商只在将卷烟销售给最终零售商或个人时纳税,批发商之间相互批发的,不需纳税。纳税人既从事卷烟批发业务,又从事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量;不分别核算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量和销售数量的,按照批发环节的销售总额和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2)卷烟实行复合税制,不仅在生产环节征税,而且在批发环节也征税。

【例7】2017年1月,香烟批发商A销售香烟500箱,其中销售给另一家香烟批发商300箱,销售给零售商店150箱,销售给个体烟摊50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为13000元。按现行规定,A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改编自2013年单选题)

A.32500元 B.元

C. 元 D. 元

【答案】B

【分析】纳税人之间销售卷烟不征收消费税,A公司应缴纳消费税=(150+50)×13000×11%+250×200=(元)。

测试点四: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合并考核。

至于汽车,征收消费税的车辆仅限于轿车,而不是卡车和大型卡车。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关键在于由买方缴纳,而不是卖方缴纳。

【例8】某旅游公司2014年8月向游艇生产厂家购买游艇一艘,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价格为120万元,税金为20.4万元;另购买汽车一辆,取得机动车统一增值税销售发票,显示价格为40万元,税金为6.8万元。游艇消费税率为10%,汽车消费税率为5%。下列关于上述业务涉及税务事项表述正确的是()。(2014年多选)

A.应缴消费税20000元

B.游艇制造公司应缴纳消费税12万元

C.旅游公司应缴纳游艇车辆购置税12万元

D.旅游公司应为该车缴纳车辆购置税4万元

【答案】B、D

【分析】

选项A:是企业购买汽车然后销售,不是汽车厂商,销售的汽车是厂商已经付款的汽车,所以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方案B:游艇生产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20×10%=12(万元);

方案C:游艇不征收车辆购置税,旅游公司在购买游艇时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选项D:旅游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40×10%=400万元。(这个还没研究,可以先放一边)

考核点5:视同销售的税务计算问题

1.对于自产自用,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暂不缴纳消费税;如果用于其他用途,则需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2.纳税人以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品、投资或者偿还债务的,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3.货物用于除“投资换汇”以外的视同销售的,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类似应税消费的,按照下列构成计算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应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或者: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固定税率

【例9】某地板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销售两批自产地板,第一批800箱获得免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获得免税收入113万元;另外将200箱同款地板捐赠给福利机构,300箱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014单选题)

A. 168,000 元 B. 189,000 元

C.18.98万元 D.19.3万元

【答案】B

【解析】用于捐赠给福利机构和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地板,应视同销售额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地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60+113)×5%+(160+113)/(800+500)×(200+300)×5%=18.9万元。

【例10】A市某汽车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份,该企业在A市销售自产汽车300辆,售价18万元/辆(不含税),加价2万元/辆。该企业将200辆汽车寄售给B市某贸易公司。获取的寄售清单显示,当月销售汽车120辆,售价18.5万元/辆(不含税)。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该汽车企业当月应向A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消费税为()。(2014年单选题)

A.295.64万元 B.300万元

C.406.64万元 D.411万元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到外县(市)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者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本题中代销业务应向A市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收取的代销费用为价外费用,应视同含税收入,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汽车公司当月应向A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300×18+300×2/1.17+120×18.5)×5%=406.64(万元)。

审查要点六:委托加工经营应税消费品。具体审查要点如下:

1.委托加工定义:委托加工是指委托人提供主要材料,受托人提供加工及辅助材料。主要材料由受托人提供的,应按照受托人正常销售消费品计算缴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消费税征缴问题:

(一)受托方对受托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取、缴纳消费税,委托方在收取应税消费品后缴纳消费税;

(2)受托人未代为委托方代收、代缴税款的,一是处应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二是委托方追缴的应税消费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照销售额计算税款;委托方追缴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者不能直接销售的(如追缴后继续用于生产)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税款。

(3)加工完成后,直接销售不需缴纳消​​费税。但以更高的价格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之前缴纳的消费税可以在以更高的价格销售时扣除。

(4)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缴纳的税额可以按照规定从该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款中抵扣。酒、手表、游艇、电池、油漆、汽车除外。

注意:

1.本期实际生产使用可抵扣的库存量,并非全部可抵扣的库存量,即“用多少抵多少”,那么本期用多少怎么算呢?即“期初余额+本期采购量-期末余额”,详细公式为:

二、纳税人使用已征税加工回收的珠宝玉石在零售环节生产应缴纳消费税的金银珠宝首饰时,不得在计算税额时扣除加工回收的珠宝玉石已缴纳的消费税。

【例11】A公司委托B公司生产木质一次性筷子,A公司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不含税1万元,B公司支付的辅料金额不含税8700元。木质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B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2013年单选题)

A.126,300元 B.135,500元

C.13.68万元 D.14.6万元

【答案】D

【分析】B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例12】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从外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50万元,税金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至B公司,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开具的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专用发票,发票金额1万元,税金3000元,支付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假设B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率为5%,B公司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014年单选题)

A.26200元 B.26700元

C.28900元 D.29500元

【答案】D

【解析】受托方代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应按照计税价格计算应收应纳消费税。按从价计税方法计算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本题支付的运费应计入材料成本,在计算应收应纳消费税时作为材料成本增加。B公司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万元)。

【示例13】A公司是一家生产高尔夫球及高尔夫用具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购一批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元,增值税17000元。委托B公司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袋,支付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400元。B公司当月以不含税价格2500元/袋销售同类高尔夫球袋。

(2)委托加工回收的高尔夫球袋批发给代理商,公司获得不含税价格28万元。

(3)采购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价格为150万元,增值税为25.5万元,委托C公司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4)委托加工退回的高尔夫球杆当月已销售80%,收到不含税货款300万元人民币,剩余20%剩余在仓库。

(5)11月初,税务机关对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B公司已履行为其子公司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而C公司未履行为其子公司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其他相关信息:高尔夫球及高尔夫球具消费税率为10%。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依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应计算每道题的总数。(改编自2011年题目)

(1)计算B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A公司批发高尔夫球袋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A公司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A公司仓库留存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A公司该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C公司未征缴消费税,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回答】

(1)B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0.25×100×10%=25000元

(2) (注意下面的回答是过去的,但从2012年9月1日起,如果委托加工回收的产品以高于回收价格的价格销售,则应按规定纳税,委托加工代收代缴的税款可以扣除。)A公司批发高尔夫球袋不缴纳消费税,纳税人在委托加工阶段已经就委托加工回收的高尔夫球袋缴纳了消费税,如果回收后直接销售,则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因此正确答案为:B公司按2500元/件的价格代收缴纳了消费税,现在A公司代收后以2800元(28万元/100件)的价格销售,不属于代收后直接销售,因此应按多缴的金额缴纳消费税,即:3×10%=3万元。

(3)A公司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消费税=300×10%=30万元

(4)A公司仓库留存高尔夫球杆应缴纳消费税=(150+30)÷(1-10%)×10%×20%=400万元

(5)可抵扣进项税=1.7+0.34+25.5+5.1=326.4(万元)

销项税额=28×17%+300×17%=55.76万元

应交增值税=55.76-32.64=23.12(万元)

(6)委托方税务检查时,发现受托方对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未代收、未缴税款的,委托方应当补缴税款(受托方不再重新补缴税款,但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以应收、应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十四】A地板厂(以下简称“A工厂”)生产实木地板,2015年8月发生如下交易:(1)采购一批实木原板,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原板金额为50万元,税金为8.5万元,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运费为1万元,税金为1100元。

(2)A工厂将购入的原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并于当月销售,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销售额元、税额68000元。

(3)A工厂受B地板厂(以下简称“B工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A工厂提供原板,B工厂支付加工费。A工厂将采购的剩余实木原板全部投入加工,并于当月将加工好的实木地板交付给B工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收取的材料费为30.6万元,加工费为5万元。A工厂并未代收、代缴B工厂消费税。

(其他相关信息:A工厂直接持有B工厂30%的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率为5%)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依下列顺序作答,如有计算,请算出总数。(2015年真题)

(1)确定A工厂与B工厂是否为关联企业,并说明原因。

(2)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3)判断(3)业务是否属于消费税法所定义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4)确定第(3)项业务的消费税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额的确定方法。

(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解答与解析】

(1)A厂与B厂为关联企业。根据规定,如果一家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合计达到25%以上,即为关联企业。本题中“A厂直接持有B厂30%的股份”,因此两家公司均为关联企业。

(2)以外部购进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可根据生产数量抵扣其已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应缴纳消费税(2)=40×5%-50×40%×5%=1(万元)。

(3)不属于消费税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并垫付部分加工辅助材料的应税消费品。该业务中,B工厂为委托方,A工厂为受托方。由于A工厂提供主要材料,因此不能视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

(4)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人为A工厂,该业务应视为A工厂销售自制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A工厂当月销售的同种A型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40/40%×60%=60万元。

(5)业务应交消费税(3)=60×5%-50×60%×5%=15000元。

测试点7:进口环节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缴纳联合问题

1.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构成基本相同。

【温馨提示】进口商品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系:

增值税应税货物进口时,海关在进口环节也须征收增值税,但增值税实行比例税率,没有固定税率,这一点与消费税不同。

(2)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也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有消费税。计税价格应为不含增值税,但含有消费税的价格。当然,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则增值税价格中的消费税为零。

【例15】2014年6月,某贸易公司从国外以邮寄方式进口了一批高档化妆品,海关核定的货价为30万元,邮费为1万元。当月该公司将该批化妆品销售,获得免税收入55万元。该批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率也为15%。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改编自2014年单选题)

A. 9万元 B. 128,600元

C.14.79万元 D.6.29万元

【答案】D

【解析】进口化妆品在国内销售时,在进口环节需计缴消费税,但进口后销售环节无需计缴消费税。以邮寄方式运输的进口商品,邮费应作为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30+1)×(1+15%)/(1-15%)×15%=62900(万元)。

第8点:已缴纳消费税的扣除

购入外购应税消费品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购入应税消费品或者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已支付的税费,准予扣除。(新书有小幅修改)

1、按照2017年以前的书本上的规定,除酒、钟表、游艇、电池、油漆、汽车等六个行业外,其他所有行业都可以扣除。

2.但2017年新账本中,委托加工回笼扣除不变,但购进货物扣除项目中删除了“摩托车”,因此,不得扣除用于基本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购进应税消费品的行业有7个,增加了“摩托车”。

【暗示】

1.本期实际生产使用可抵扣的库存量,并非全部可抵扣的库存量,即“用多少抵多少”,那么本期用多少怎么算呢?即“期初余额+本期采购量-期末余额”,详细公式为:

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可扣除税额=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可扣除购进价款(当期用于生产的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允许扣除的本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本期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购进应税消费品买价

二、自2015年5月1日起,凡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或者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允许在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抵扣该应税葡萄酒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测试点九:消费税出口退税

一般来说出口税可以退税,但消费税是单次征收,所以退税是全额退税。退税的前提是税款已经缴纳,否则无法退税。比如一个厂家出口,因为厂家直接出口或者委托出口,还没有在国内销售,也就是消费税还没有缴纳,所以不存在退税的问题。

【示例15】企业出口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属于消费税免税、退税范围的有()。(2013年多选题)

A.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B.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C.有出口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D.有出口权的外贸企业接受其他外贸企业的委托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出口免税范围,不属于出口退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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