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我国烟草纳税率:增值税与消费税标准全解析

2024-09-17 15:02:20发布    浏览25次    信息编号:8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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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国烟草纳税率:增值税与消费税标准全解析

我国对烟草除征收正常的17%(烟叶收购为13%)增值税外,还征收消费税。

各类税率的标准如下: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烟草作为商品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2.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为:

甲类卷烟(转移价格每条70元及以上):税率56%,每支加征0.003元,在生产环节征收;

乙类卷烟(转让价格低于70元/条):税率36%,生产环节加征0.003元/条;

商业批发:税率11%,每件加收0.005元,在批发阶段征收;

雪茄:税率为36%,在生产阶段征收;烟草:税率为30%,在生产阶段征收。

附加信息:

一般而言,烟草税征收制度可分为行政征收和税票征收两种。

1.行政征收制度

该系统对生产单位的成品产量进行严格控制。每天都会记录每个品牌的“生产账户”。税务部门通常会对生产账户记录进行严格检查。每周、两周或每月的总生产量是向制造商征税的基础。如果产品在纳税前被允许从工厂转移到经批准的成品仓库,则税收控制必须从工厂延伸到投放市场前的装运地点。

税务部门会按照纳税周期(按月、按半月等)向生产企业开具应纳税款凭证;如生产企业持有担保或保函,则向生产企业开具应纳税款凭证;如生产企业持有担保或保函,则可在一定期限(抵税期)后缴纳税款。进口产品在进口或保税通关点按相同程序、相同抵税期办理。

2.印花税票制度

税票制度不同于行政征收制度。政府发行经官方批准和专门设计的税票,用于贴在烟草产品包装上(香烟盒、烟斗袋等)。税票是征税的工具,制造商必须购买。制造商可以立即知道在一定时间后应缴纳的税额(没有担保或保证)。

该系统下的税收抵免期限通常比行政征收系统的税收抵免期限长,因为抵免期开始时货物尚未生产。在使用税票制度时,税务机关特别注意两点:所有出厂的产品都贴有税票,所有在零售点的商品都贴有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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