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故事:穿上那双25块钱的鞋子,我赴约了
2024-09-19 12:05:46发布 浏览101次 信息编号:8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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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故事:穿上那双25块钱的鞋子,我赴约了
一张聚焦于生活里的智慧、温暖的桌子
文丨岚影
来源丨读者
火锅店内,客人们言笑晏晏,锃亮的铜锅冒出升腾的白雾,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别开眼,就继续挺直背脊,继续做着自己迎宾的工作。
门口走进来几个朝气蓬勃的学生,我没细看,下意识地九十度弯下腰,嘴里机械式地重复着:“你好,欢迎光临。”
“黄姚,是你。”一个沙哑的男声窜进了我的耳朵,一时间,我乱了手脚,身上大着的服务员红披就像是一块火红的烙铁,让我整个人都羞愧难当。
“你们认识啊?”旁边的男生开始起哄。戚让愣了一瞬,就恢复了舒朗的模样,大大方方道:“有好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我红着脸尴尬地想要消失,戚让有些抱歉地笑笑,跟着他的朋友进去了。
对戚让来说,我不过是他稍微熟悉一些的学妹。
但他不知道的是,我一直默默暗恋了他许久。
我之所以出现在火锅店内打工,是想买一双戚让同款的鞋子,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
第一次遇见戚让时,我刚刚来到上海读大学。
在我们农村里,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隔壁的市集,繁华的城市与我这个偏远农村,格格不入。
我拖着老旧的行李箱,茫然地站在火车站,手足无措。
作为学生会会长的戚让带着我,上了迎接新生的大巴车,带着我在偌大的校园里,找到学院的指导点去报到。
我的老土与无措,他没有戳破,这让我有了些许的安慰。
当你的目光落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你的生活里处处都是他。我发现作为学生会会长的他特别喜欢打篮球。
戚让一张国字脸,额头饱满,五官精致又不失大气,火红的八号球衣穿在他身上张扬热烈。篮球场上有他在永远都不会冷场。
我刚来学校,手上拿着不多的生活费捉襟见肘。戚让知道以后,主动替我联系了学校里的兼职,让我松了一口气。
大城市,对于我这个偏远乡村来的女学生来说,一切都是陌生的。
刚到宿舍的那天,我提着自己灰扑扑的行李袋,旁边的舍友28寸的行李箱打开着,里面叠着一件又一件不同花色的T恤,我第一次见到一个人可以拥有那么多衣服,心里涌起了强烈的落差感。
这种自卑的心理就像是破土而出的芽儿,埋进了我的心里。
我有个酗酒的父亲,缺脚的餐桌上,总是摆着他打酒的白色塑料瓶子。
每天到了傍晚,他就会跷着二郎腿,就着花生米,喝了一杯又一杯,喝醉了就爱撒酒疯,有时还会动手打我们母女俩。
母亲白天操持着地里的活,晚上还要照顾我爸。偶尔我会看见母亲身上的伤。
我也曾劝过母亲,让她离开这个地方,每次母亲都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丫头洗鞋培训,你好好读书,才能摆脱这样的命运。”
在母亲的认知里,村子里的女人都是这么熬过来的。她不想我重复她的命运,才一次次叮嘱着我。
想起母亲那暮气沉沉的眼神,我不敢对学习有松懈。每天除了读书就是刷题。
在生活上,我不敢提有任何多余的要求,因为我知道母亲一个人撑着这个家,已然是万分不容易,我们这个家,受不起任何的颠簸。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我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
偏僻的村子里,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娃儿开了祠堂,我酗酒的父亲,也难得清醒。
母亲送我过了站台,她笑着叮嘱我,让我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来。
蓝天清澈得宛如大海一般,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自由的味道。
学校运动会上,戚让站在起跑线上,犹如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就差几秒,他就能拿第一。
我站在人群中,想要去安慰他。好不容易挤到他的身边,听到了他和朋友在讨论鞋子。
“昨晚的限量版,没有抢到,真可惜。”朋友在跟戚让惋惜。戚让低着头,笑着说:“你脚上的铆钉款也很好看。”
太阳光下,两个少年丝毫没有因为输了比赛而沮丧,反而兴致勃勃地讨论起了自己的鞋子。
我记起高二那年的八月,桂花开满了我们的镇子,镇上的几所学校,联合举办了一次英语演讲。
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不错,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蹩脚的英语口音。英语老师有意锻炼我,于是就替我报了名。
初赛,复赛都是在小镇上举行的,我看着熟悉的环境,信心满满,也顺利地通过了比赛,成了整个高中的骄傲。
总决赛是在市里举行的一个少年宫里举行的。那天我穿着校服,信心满满地出发。
到了少年宫才知道,比赛的舞台上会有强烈的打光,几乎每个孩子都用化妆品修饰了面容,唯独我,素面朝天地待在化妆间,使劲抿着起皮的唇角。
带队的数学老师快五十岁了,她也没想到会有这种情况。于是去隔壁化妆间里,借来了一管口红,抹在了我的嘴唇上。
同一个化妆间里,矜持地坐着一个姑娘,她穿着得体的礼服,半披着头发,脸上是精致的妆容。
她朝着我笑,用英语跟我打招呼。同样的镜子里,照着我惨白起皮的唇上,涂着晦暗的口红,一点都不好看。
我看着那个善意精致的姑娘,心里甚至多了几分憎恶与嫉妒。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那次的英语比赛,我站在偌大的舞台上,整个人紧张到冒汗,私下里背得滚瓜烂熟的演讲,在台上讲得结结巴巴。
评委老师见状,也没为难我,她瞟了我一眼,抬抬手,让我照着稿子念。
我浑身冒着汗。心怦怦乱跳,拿在手中的底稿都被我捏湿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狼狈下台的。
这场比赛,我没有拿到名次,获得第一名的,是那个化妆间里妆容精致的女孩。
这件事情看似水平无波地过去了,但在我的心里,它始终都梗在我的心头,成了我的噩梦。
我羡慕戚让身上的那种自信与从容,情窦初开的年纪,越是不曾拥有什么,就越加渴望,我把这种感情定义为喜欢。
听了戚让的话,我下意识地去瞧戚让脚上的那双鞋子。回到宿舍就开始搜索同款。一双鞋子500块,这个价格让我咋舌。
我盯着自己脚上的鞋,这双鞋子是我赶集时,我妈花了25块钱给我买的新鞋。
25块钱,对于城里的孩子,不过是杯奶茶钱,但于我而言,它可以买一双崭新的鞋子。
刚来宿舍那天,舍友问我:“黄姚,你脚上的鞋子是耐克的限量版吗?”我转头回答:“什么是耐克?我的鞋子在集市上花了25买的。”
我并不觉得我穿25块钱的鞋子有什么不对,就像是我知道我自己家中的贫穷。
室友眼中明晃晃的闪着轻蔑,她说:“我就知道,要不然你怎么会穿得起耐克,果然是假的。”
她的话语与其他人果然如此的眼光化为一道道锋利的冰凌子,一下子将我的心捅了个稀烂。
我拿着二手手机,在网上查了半天,才知道耐克是一个鞋子的品牌。
在旁人眼中,穿不起耐克的我,是一个格格不入的土包子,是要被嘲笑的对象。
这种目光隐晦的鄙视,敏感的我却心领神会。
我想起当年化妆室里精致的女孩,想起在阳光下不计输赢,侃侃而谈的戚让,也想起当年自卑的自己。
那些未曾跨过的山海,一直都存在我的心里。
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打电话给我妈妈,以培训费的名义,第一次跟母亲要了生活费。
这样的安排下,下个月我打工赚回来的钱就足够买一双500块钱的耐克运动鞋了。
那时的耐克运动鞋并不便宜,于是我利用课余时间,去做了火锅店里的迎宾小姐。
从前我觉得打工赚学费没什么丢脸的,但这一次,我却始终觉得有愧于心,生怕见到学校里的同学。
“学生会过几天的联谊会,你会参加吗?”戚让的话,让我回过神来。
我默默地盘算着发工资的日子,正好是在联谊会的前一天。我仔细地看了一眼戚让的鞋子,决心在那天买到一双同款的耐克鞋子。
发工资的那天下起了雨,我不顾一切地拿着工资洗鞋培训,往外冲。
脚上被刷得雪白的鞋子踩进了泥坑,湿了鞋子,等我赶到商场,才注意到脚上的狼狈。
来到商场里,我直奔耐克鞋的专柜,直到找到了与戚让我同款,我才停下了脚步。
试鞋,买鞋,付款。我以最快的速度将手里的钱花出去大半。
心中的畅快也是达到了顶峰,我仿佛看见了自己融入集体,得到所有人认可的一种喜悦之中。
在我的想象里,就连戚让,也成了我的裙下之臣,连接着这一切的,竟然是一双鞋子。
我紧紧地揣着手中的鞋盒,仿佛是拖着我的梦想。商场外头的雨一直在下,我惶恐地等着雨停。
商场的一楼,是眼镜专柜。我看着眼前不甚清晰的场景,想起了自己一直没有换眼镜的事实。
我的第一副眼镜是五年级时配的,那时并不懂得要保持良好姿势的重要性,再加上家里的灯光也不怎么亮,时间一长,就导致我小小的年纪就近视了。
我的第一副眼镜是母亲省吃俭用了好几个月给我买的,从小学到大学,我的眼镜早就该换了,但是因为囊中羞涩,就一直拖着。
我看着手中的那一双漂亮的耐克鞋,陷入了沉思。
为了那些不重要的东西,舍弃更实用的眼镜,真的值得吗?就算我拥有了这双鞋,我就一定拥有了光明的未来吗?
我想起自己辛苦劳作的母亲,想起看得不清的黑板,所有的迷障被冲散。
与其追求华而不实的表面功夫,还不如真正的提升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内耗。
抱着焕然一新的鞋盒,我又一次地回到了耐克的专柜,这一次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款。
我拿着钱,跑到了眼镜店,验光,配镜片,戴上眼镜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眼前清明一片。
“你不是去买鞋了吗?怎么配了眼镜。”
面对室友的询问,我淡淡地答道:“眼镜比较有用,二十五块的鞋子对我来说正好。”
说完我也不管旁人的眼光,自顾自地拿着学习资料去了自习室。
贫穷可以引出无尽的欲望,吞噬你原本的模样,也能化成动力让你认清自己的处境,一路向前。
联谊会上,我欣然赴约,不同的是,我脚上依然是那双25块钱的鞋子。它被我洗得干干净净的鞋子,没有半点污泥。
自卑,怯懦,都源于自我的认知,我想我已经走出了从前,只要向前看,往后必定都是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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