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重要性及废旧物资收购合同的要点解析

2024-08-29 03:05:06发布    浏览28次    信息编号:8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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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重要性及废旧物资收购合同的要点解析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精选8条)

随着法律观念深入人心,合同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对于起草合同非常苦恼,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1

处理器:

收单机构: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废旧物资(以下简称废品)及相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1甲、乙方共同承诺在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整个过程中不以金钱或其他手段向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进行贿赂,也不向对方或对方任何人员索取或索取任何条件。

1.2 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处理本协议规定的废弃产品具有真实意愿,并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义务。

1.3 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备收购本协议规定的废旧产品的合法主体资格,及合法再加工本协议规定的废旧产品的条件和能力,且乙方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检验报告等真实、有效。

1.4乙方承诺并保证,购买本协议约定的废旧产品后,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处理,不会造成环境损害或者对公众的其他危害。

1.5乙方同意,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5.1 乙方因合并、收购、重组或其他原因解散、清算、关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1.5.2 乙方变更名称、地址;

1.5.3 乙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或乙方因对外借款、担保、补偿、承诺或其他负债而被采取诉前保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法律措施,对企业整体财产造成不利影响和威胁,且该等影响和威胁在发生后30日内无法圆满消除的;

第二条 废弃物名称及价格

废料名称,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吨。

乙方同意并认可:本合同所述废品均为甲方日常生产中产生的废渣等废旧物品,不具备一般全新货物的特性,本合同标的以其实际生产状态为准。

第三条:废物处理

3.1 关于废弃物处理的频率,双方同意选择下列项目进行:

(1)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对甲方指定的废弃物的收购及处理。

(2)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收购并处理废旧产品,并须于当日处理所有废旧产品。

3.2 乙方负责现场废弃物的收集、清理和装卸。

3.3 运输废物所需车辆由乙方提供,如需甲方提供车辆,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应保证废物收集、处理过程中及处理结束后场地的安全和清洁,确保不造成污染。

第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结算与支付

5.1 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乙方应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10000元,本协议终止后3日内结清实际付款,多退少补。

5.2 乙方应以支付宝方式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

5.3 乙方完成对甲方废旧产品的收购、处理后,应立即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

5.4 本协议生效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差额;

5.5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a.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工厂造成损失的;b.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频率处置废料的;c.乙方处置废料对工厂造成环境污染,给工厂造成损失的;如乙方给甲方造成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六条:安全条款:

6.1 乙方派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进厂要求并遵守甲方相关的安全、环境保护要求;乙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或乙方雇用的人员应在甲方工厂范围内遵守甲方的各项厂规厂纪。

6.2乙方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不得装载有毒、有害或其他可能污染货物的物品。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应按甲方规定的速度行驶。运输车辆的罐体、进料管、油箱等应当密封、安全可靠,无泄漏、废气外溢的隐患。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车辆在甲方厂区内行驶发生安全事故或污染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因乙方人员的过错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4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废物处理场所装卸、处理、收购废物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除非乙方能够证明甲方有过错)。

第七条 本协议的生效、修改、终止和转让

7.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将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本协议,经甲方催告12小时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在废物收购现场及甲方工作场所内因收购、处置废物而造成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 乙方拖延工作,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每拖延一次从押金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

8.3 乙方未按照约定按时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部分的5%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或者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的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份数及填写要求

11.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1.2 双方应清晰、明确地填写本协议,任何修改均无效。

第十二条 其他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精神,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废旧物资,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1. 合同标的

乙方采购甲方提供的废旧材料时,以甲方提供的废旧材料清单为准,若现场实物与清单不一致,以现场实物为准,包括废旧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序列号

资产名称

单价

数量

数量

2. 合同价格及付款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四舍五入)。

2.2 买卖双方约定废旧材料交易实行先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确认收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后,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发货,如乙方未按时付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2.3.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额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清理运输押金____元。乙方保证所购废旧材料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清理、运输完毕,甲方退还押金。如乙方未按要求完成清理,甲方不退还押金。

3. 废弃物质量

甲方销售的废旧材料均为报废材料,甲方不能保证销售给乙方的废旧材料能够正常使用,且甲方对其安全、质量、技术性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废弃物运送

4.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合同总价款收据或材料清单在下列时间和地点收取双方交付的废旧材料:

4.1.1.交货时间:甲方可更改交货时间,但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

4.1.2交货地点:

4.2.交货过程中,如需通过称重方式确定数量,甲方人员应在现场确认。

5.违约责任

5.1 乙方未按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2‰的违约金。

5.2 乙方未按照规定时限收取废旧物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5.3 乙方未按要求将货物清理、发运至现场,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5.4.乙方未按要求拆除或处理废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5.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6.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事项

7.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业三份,乙方执业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防止乙方在运输、处置甲方废弃物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甲方废弃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甲乙双方本着环境保护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废弃物管理规定,监督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跟踪检查。如乙方运输、处理废弃物不当,甚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废弃物清运资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运输、处置甲方废弃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乙方应:

1、应将废物及时运输至合理、合法的场所,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运。

2.尽量将废弃物最大限度回收利用,不造成​​二次污染。

3、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清洁,车辆尾气、噪音、洗车水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进入现场时减速行驶,不得鸣喇叭,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进入现场后,车辆上如有泥土、杂物或其他污物,应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

4、废物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

5、运输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固体废物时,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污染环境;运输粉状废物时,应使用密封容器或盖紧,防止洒漏。必要时,应取得环卫部门的运输批准手续;运输液态、化学性废物时,应包装严密,防止洒漏;液态废物容器开口应朝上,不得有残余废液漏出。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作为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合同/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废旧物资回收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整体工作安排,乙方负责甲方管理范围内的废旧铁路物资回收工作(具体回收物资以大同西供电段确定的项目为准)。为确保回收过程中人员、机械及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关于再明确<铁路物资及铁路沿线道路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太铁安监[2008]143号)、《关于补充完善<太原铁路局近运营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太铁局[2010]343号)等关于运营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概述

1、项目内容:本项目按大同西供电段确定的项目实施。

2、地点:由大同西供电段确定。

3.恢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 双方遵循的安全标准、程序和规范

《关于重新明确铁路沿线公路材料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太铁安监[2008]143号)、《关于补充完善太原铁路局营运线附近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太铁局[2010]343号)等有关营运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电焊作业安全规范与要求。

三、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关于重新制定铁路沿线公路材料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太铁安监[2008]143号)、《关于补充完善太原铁路局营业线附近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太铁局发[2010]343号)等文件的规定,甲方应监督、指导乙方对参加回收的全体人员进行电气化铁路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监督设立隔离带等各项安全措施。

2、甲方应对乙方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危及铁路设备和运行安全的情况,有权责令乙方停止工作。

3、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设备安全、行车安全的隐患,甲方配合人员必须及时指出,乙方必须服从并立即采取措施,否则甲方人员立即停止乙方作业,责令其停工整改。

4、回收单位违反规定、不落实安全措施、或进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甲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回收前应制定详细的回收计划及必要的安全措施。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开展回收作业,不得触碰与回收无关的设备及场所。进入回收作业区域的乙方人员应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指定人员陪同,表明身份及目的,经允许、清点人数后方可进入。

2、若发生较大规模的回收作业,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相关部门签订施工合作协议及安全回收协议。

3、乙方在回收过程中使用吊车、叉车等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人员执照或设备合格证,运输过程中人员、设备、供电设备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且运输必须在甲方废旧物料所在车间及班组的监护下进行。

4、乙方进入甲方指定的回收区域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并在回收区域内进行,不得触碰回收范围外的任何甲方设备,人员及设备不得触碰供电设备等处,靠近供电设备时必须设立隔离区,不得跨越。

5、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固定路线行驶,在靠近供电设备时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或安全隔离区,防止与供电设备、房屋等发生碰撞。对房屋、道路等造成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对供电设备造成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6、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在指定范围内工作,不得随意走动,或影响正常运输及电力供应和甲方人员的正常工作。否则甲方人员有权终止乙方回收作业,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废旧设备回收过程中乙方的安全,回收过程中乙方人员、设备、机械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影响运输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8、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清理废弃物,保证现场清洁。

9、乙方在回收过程中需要吊装废旧设备时,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维护作业。吊装设备必须与周围用电设备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吊车倾翻造成供电设备损坏、行车问题。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进出线路或运输废旧设备需要打开防护网时,必须立即恢复原状,不能及时恢复时,必须派人随时看守,不得让非参与回收作业的人员进入防护网内。作业完毕,必须恢复原状。

11、回收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铁路设备的安全运行。

12、乙方运输废旧材料时,若造成路面损坏,施工结束后,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人员在废旧设备回收过程中的废弃物品不得遗留在甲方周围及铁路沿线10公里范围内。如乙方废弃物品处理不当,被村民发现并处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展位,必须按要求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来意,经场内人员同意并清点人数后方可进入。

14、乙方负责回收甲方控制范围内的废旧设备,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10000元,在当年完成回收工作且未造成影响行车安全或损坏甲方设备的情况下,保证金全额退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大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2、违约责任: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处理人: 处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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