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支付与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

2024-06-29 19:13:24发布    浏览35次    信息编号:77060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合同价格支付与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益义务

9.其他权利和义务(如有,请补充)

8. 价格和付款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RMB),具体见下表,按月支付,每月实际支付金额与当月考核分数结果挂钩。

项目名

合同总金额(元)

每月应付金额(元)

2.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甲方应根据当月相关检查考核结果及考核办法规定,于次月一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付款方式:直接汇至乙方银行帐户。

转账信息:

其他付款方式(如有,请添加)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按照乙方政策提供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10%(该数值必须在实际签订合同时确定)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差额。

10.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如果一方延迟履行后又发生不可抗力,则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证明。

11. 合同的终止和转让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未提前通知,对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20%(实际金额以签订合同时确定)作为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可以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1)发现乙方未落实环卫工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发现乙方未按规定要求向环卫工人提供合适的服装;

(3)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将中标路段的保洁卫生工作或者垃圾收运工作分包出去的;

(4)乙方在承包路段上造成重大环境投诉或安全事故,带来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态度恶劣;

(6)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环卫车辆设备、企业资质造假等;

(7)甲方在考核乙方时,发现乙方累计三次及以上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作业人员数量、环卫设备数量及种类不符合要求;作业时间、内容、方式、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大城管”考核中的环境卫生问题数量导致达不到标准;未履行《关于从事城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运服务核准的告知及承诺》的相关内容。

(8)乙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问题多次受到市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市、区领导批评,而乙方未作出有效整改的。

(9)其他情况(如有,请补充)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区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解决的事项,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的补充条款,可以附加于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事项(如有,请补充)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的组成及解释权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署的任何关于合同变更的协议或通知;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的投标文件;

(5)甲方的投标文件;

(6)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录1:操作规范

乙方应按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卫生作业。

人工道路清洁

(1)作业时间及频率:

1.1 一般道路清扫应在冬、春季(11月至次年4月,下同)每天早晨4:30至7:00进行,夏、秋季(5月至10月,下同)每天早晨4:00至6:30进行。

1.2 社区清扫在冬春季节每天早晨5:00至7:30进行,夏秋季节每天早晨4:30至7:00进行。

1.3 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为每天7:00至22:00(冬春季)或6:30至22:00(夏秋季);三、四级道路保洁时间为每天7:00至20:00(冬春季)或6:30至20:00(夏秋季);小区保洁时间为每天7:30至18:00(冬春季)或7:00至18:00(夏秋季)。

(2)作业要求:

2.1 作业前应检查工作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清洁、安全和有效。

2.2 一、二级公路清扫前应对路面洒水或清扫,避免扬尘,原则上7:00-9:00、15:00-18:00时间段内(雨、雪、落叶天气除外)不宜使用大扫帚。

2.3人工保洁卫生要按照“七扫”的基本要求进行,即:全区先扫、有风时顺风扫、无风时两头扫、店门口轻扫、公交车站重点清扫、沟底尘土用力扫、筷子井、角落全部清扫。

2.4 人工清扫应按照人行道路面、树洞及周边、车道路面、筷子井口的顺序,沿车道的反方向进行。

2.5 清洁中央护栏时,应提高警惕,注意对面驶来的车辆。

2.6清扫人字沟时,要扫除1米宽的路面,将废弃物扫至沟边并有序堆放,并与筷子井口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防止垃圾落入筷子井口。

2.7 采用机械浇水​​或清洗作业时,应先推水,后清洗。

2.8 道路每日应清扫两次,除清扫清扫清扫时间在清晨进行一般性清扫外,每天下午13:00至15:00对人字沟两侧慢行车道及人行道进行清扫,消除灰带。当行道树因季节原因落叶时,应酌情增加巡护清扫次数,对清扫的枯枝落叶及时清除。

2.9 当雨量和持续时间适宜时,可以利用雨水来冲洗路面,此时应注意防止泥浆溅到通行人员身上。雨天应及时清理下水道入口、井道及其周围,并进行推水作业,防止雨后积水、积泥、道路泥泞。

2.10 街道、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应按上述要求完成当天第一次大扫除。白天进行巡查清扫,有店铺的路段在夜间进行清扫。

2.11清扫公共广场、步行街时,应彻底清扫路面、人行道、人字沟、筷子井、树洞等处。操作人员应按照勤走、勤巡查、勤扫的要求进行巡护保洁,随时清理路面上较明显的垃圾点,确保路面清洁。

2.12 道路沿线公共绿地按不同保洁养护质量要求进行保洁养护,及时清除绿地内垃圾及枯枝落叶,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公共绿地每日至少进行两次全面保洁,中间进行巡查保洁。重要商业街区公共绿地保洁周期及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2.13 清扫作业期间,各区域、设施内的点状、块状、条状污染物以及超过质量标准中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的污染物,应在产生时间起20分钟内予以清除。

2.14 保洁环卫垃圾应定时定点清理,下班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一般保洁垃圾应于每天7:00前清理完毕。严禁将垃圾暴露在道路上。

2.15 不得将垃圾倾倒在花坛、绿地内,不得将垃圾、泥土扫入下水道,保持下水沟清洁、无污物。

2.16 清洁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发生洒落、飞扬和污水渗漏现象。

2.17 清洁保养:垃圾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容器周围无溢出物。清洁后,垃圾容器内不应留有垃圾或污水,外观清洁后方可复位。

2.道路机械清洁养护

(1)避开该区域规定的交通高峰时段。

(2)建议配合机械清扫车、冲洗车和人工擦洗作业,清除路面上的泥土、沙土、污渍,作业过程中不要遗漏路面的任何一处。

(3)机械清扫必须与洒水降尘同时进行,并控制好水压和水速,避免将污水溅到路人身上。

(4)慢车道及有隔离设施与快车道分隔的人行道,应当采用机械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洁:

4.1根据人行道及慢车道宽度、清扫车作业宽度、道路交通状况等,选择合适机型,沿两侧人字形沟槽进行清扫保洁;

4.2 对机械清扫车不便通行或机械清扫车无法到达的区域应当采用人工清扫,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收集、运走。

(5)道路清扫养护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

5.1 通常采用机械清扫车进行湿式清扫,也可以采用机械清扫车清扫道路扬尘。

进行一般性洒水加湿作业,防止后续清扫过程中扬尘;

5.2机械清扫车、保洁车与车道同向行驶,重点清扫中央黄线、隔离护栏、隔离带两侧及道路两侧;

5.3 当路面污染严重或清扫要求较高时,可根据路段宽度和机扫车作业宽度,在道路两侧及中央隔离设施之间增设机扫清扫带。

(6)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行业定额的要求控制行驶速度。

6.1清洗时行驶速度为6-8km/h;

6.2清洗时行驶速度为8-10km/h;

6.3冲洗、扫洗、清洁作业速度为6-10km/h;

6.4 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污水应按照规定进行倾倒、排放。

(7)作业结束后,路面、路缘、交通隔离带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不得有废弃物、泥浆或积水。

3.道路机械清扫

(1)清洗作业应按照“先立面、后平面、先空中、后路面”的顺序进行。根据道路污染程度,主次干道、快速路、高架路、高架桥一般情况下每天清洗一次,三、四级公路每周清洗三次以上。

(2)应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不同气象条件,配置机械化道路清洗养护设备并制定作业程序,各作业工序应按照“洗、扫、冲、收”基本操作程序细化。

(3)机械化道路清扫养护可分为夜间作业、白天作业和应急作业三种类型。

3.1夜间作业主要与普扫相结合,进行道路全面保洁。作业时间为冬春季23时至次日6时,夏秋季22时至次日5时。冬季气温低于2摄氏度时,应暂停保洁作业,防止道路结冰,影响交通安全。

3.2 白天作业以补充保洁为主,保证道路环境质量。保洁作业时应结合道路交通状况控制水压、水量,严禁以冲代洗、以泼代洗,扰民。白天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每天9:30至16:30之间,避免影响道路交通。

3.3 出现土壤污染、突发事故污染、明显灰带、大面积落叶、重大活动支撑等情况,需要应急作业。 需小面积、多台机械进行综合性机械清扫养护作业的,作业单位应报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机械清扫作业时段外,应根据不同等级道路保洁养护的时长要求开展机械清扫作业。机械清扫应采用用水湿式作业方式或全封闭干吸式作业方式,且不得造成扬尘污染和扰民。

(5)所有作业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劳动定额的要求,控制好行驶速度、水压、水量、报警装置等,避免造成作业不彻底、水花四溅、扰民等情况。

(6)积极采取机械化作业为主、手工作业为辅的方式,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护环境。

(7)主、次干道清扫养护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

7.1设有交通护栏的主、次干道,应先清洗交通护栏;

7.2使用护栏清洗车对车道同方向的交通护栏进行全面清洗,同时使用中央黄线高压清洗枪对黄线进行清洗;

7.3护栏清洗车作业时,其主清洗刷高度应与交通护栏高度一致,保证护栏一次性清洗到位、维护到位;可安排1-2名清洁人员随车对护栏清洗车未清洗完的区域进行重新清洗,保持护栏整洁;

7.4路面清洗完毕后,视护栏清洁程度重新冲洗护栏及中央黄线,并打开鸭嘴式水喷头将清洗水向道路两侧冲洗。

(8)道路清扫主要采用机械清扫方式。

8.1 清扫前应先用机械清扫车以湿式作业方式进行一般清扫,视路面扬尘情况,也可进行一般洒水加湿作业,以防止冲走渣土及后续清扫工序产生扬尘。

8.2清洗时,先用高压清洗车顺车道方向,从道路中心线向两侧清洗,同时开启洒水鸭嘴,将污水、渣土冲入道路两侧人字形沟槽内。视路面宽度和清洗车作业宽度以及作业车辆数量条件,可多车组成梯子或“品”字形队形一次性推进清洗,也可单车分多次清洗。白天作业车辆车流量较大时,不宜采用“品”字形或梯子形队形。

8.3 高压清洗后,视路面清洁程度,可用保洁车对路面再进行一次冲洗,彻底将污水、渣土冲至道路两侧。保洁车在人字沟附近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水压、水量,保证主水流在人字沟边缘前30cm左右自然停止,避免污水、污物溅到立石上形成新的污染。道路保洁污水主要通过沿路面、人字沟的下水道口进入排水管网。

8.4吸扫车应沿与行车道同一方向对道路两侧人字形沟槽进行清扫清理,开启主喷口与侧喷口、扫刷及吸污装置对人字形沟槽、立石进行清理,并将路面遗留的污水、渣土扫至车辆吸污口并吸入车厢内运走。

8.5 当道路污染严重、清扫用水量较大或道路排水不畅、易积水时,应采用人工推水的方式,将积水推至下水道口,避免污水横流过道路,也避免吸扫车频繁停车运送污水。

8.6 当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有分隔带时,慢车道应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清扫,先由人工清扫并收集残渣,再用小型高压清洗车清洗,水直接推入下水道。

8.7 当道路中间设有安全岛时,可结合道路黄线清洗,采用后置水枪的高压清洗车洒水及人工推水,将污水推入人字沟或下水道入口。

(9)人行道保洁主要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

9.1 清扫人行道前,先进行人工清扫,边扫边搜沟。人工清扫人字沟时,先扫宽1米的路面,将垃圾扫至沟边依次堆放,堆放处距井口1米。垃圾收集车按规定路线及时收集、运输堆放的垃圾。

9.2 人工大扫除完成后,用小型高压清洗车进行全面清洗,同时对立石进行清洗。通过调整清洗水嘴的位置和方向,将清洗污水及污物直接推入人字沟内。污水沿人字沟进入下水道,再用吸扫车将渣土扫走或人工收集运走。

(10)高架道路、高架桥、快速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

10.1 清洁前,应使用专用清洁机械将道路两侧的隔音屏、瓦楞板等立面清洗干净。

10.2清洗时,先用高压清洗车沿行车道同一方向,从道路中心线向道路两侧对路面进行高压清洗。同时打开鸭嘴式喷水嘴,将污水及残渣冲入道路两侧人字形沟槽内。

10.3 根据路面宽度和清扫车辆宽度,以及投入作业车辆数量,可安排多辆车组成梯队或品字队形一次性清扫,也可安排单辆车分批多次清扫。白天作业时车流量大时,不宜采用品字队形或梯队。

10.4 保洁车在道路两侧人字沟附近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水压和水量,保证主水流在人字沟边缘前30cm左右自然停止,避免污水、污物溅到立石上形成新的污染。

10.5吸扫车应沿道路两侧人字形沟槽,与车道同向清扫,开启主喷口与侧喷口、扫地刷和吸污装置,对人字形沟槽、立石进行清扫,将路面遗留的污水、渣土扫至车辆吸污口并吸入车厢内运输。

(11)三、四级道路(一般便道、一般道路、背街小巷等)保洁以人工与机械相结合为主。

11.1 清扫前,应根据道路宽度、人行道与车行道的分离情况、交通状况,对道路、人行道进行人工或机械清扫,采用水扫、湿扫方式。人工清扫时,应边扫边找沟。人工清扫人字形沟时,还应清扫1米宽的路面,并将废弃物扫至沟边整齐堆放,堆放处距井口至少保持1米距离。垃圾收集车应按规定路线及时收集、运输堆放的垃圾。

11.2 对于已安装交通护栏的路段,应按上述方式和程序对护栏进行清洗。清洗路面时,先用高压清洗车沿与车道相同的方向,从中心线向道路两侧清洗路面,同时开启喷水鸭嘴,将污水、炉渣冲入道路两侧人字形沟槽内。

11.3 根据路面宽度和清扫车辆宽度,以及投入作业车辆数量,可布置多辆车成“品”字形或“梯”字形一次性清扫,也可布置单辆车分批反复清扫。白天车流量大时,不宜采用“品”字形或“梯”字形。

11.4 保洁车在道路两侧人字沟附近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水压和水量,保证主水流在人字沟边缘前30cm左右自然停止,避免污水、污物溅到立石上形成新的污染。

11.5 吸尘清扫车应沿道路两侧人字形沟槽,与车道同向清扫,开启主喷口和侧喷口、扫地刷和吸污装置,清扫人字形沟槽、立石,将路面遗留的污水、渣土扫至车辆吸污口并吸入车厢内运走。

11.6 当路面污染严重、清扫需水量较大,或路面排水不畅、容易发生内涝时,应采用人工推水的方式,将积水推入下水道,避免污水横流过路面,也避免吸扫车频繁停车运送污水。

(12)雨天可根据降雨量大小,采取“借雨”的方式进行道路清扫,节约用水,提高清扫作业的效果和质量。

12.1 小雨天,视路况情况,采用高压清洗车主喷嘴清洗和水喷鸭嘴冲洗,并结合吸扫车扫刷和前后喷嘴清洗、推水扫地进行清洗作业。

12.2 中雨以上时,应停止保洁车作业,对路面、人字形沟槽、立石等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并及时将雨水、污水推至筷子井口,同时清理筷子井口表面的污垢。雨停后,应及时将积水推入下水道。

(13)应急保洁是针对突发污染事故(如车辆漏油、颜料污染等)、杂物严重污染、环境保护等情况采取的应急或补救性道路保洁作业。应急保洁需报经区城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3.1根据污染情况、作业时限、作业数量和质量要求,确定作业方式、作业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集中调度,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清理作业。

13.2 作业前应在来车方向100米范围内设置安全锥或其他适当的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13.3 渣土污染严重时,应先采用人工清除泥土,再用保洁车将路面污染处浸泡、用水清洗,最后用吸扫车将污水、泥土扫除、吸干并运走。

13.4 受到油污、颜料、油漆等污染的道路,应先将干砂铺在污染路面上,再用人工清扫,让干砂充分吸收污物;污染严重时,应多次更换干砂,并由人工反复搓揉、清扫路面,让干砂充分吸收污物,然后将脏砂运走、清除;然后用高压清洗车清洗污染路面,最后用吸扫车将脏水、污物扫除、吸收、运走。

4. 道路洒水抑尘

(1)洒水抑尘作业频次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1.1主、次干道每日运营2-3次,运营时间为9:30-11:30、13:30-16:30、19:30-23:00。

1.2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12:00至15:00可增施一次浇水。

1.3 气温低于2℃时,应停止浇水作业。

(2)洒水抑尘时,水应呈雾状喷射,并均匀分布,达到路面看得见水汽,看不见水流的效果。

(3)道路地表浇水覆盖范围应合适,并且在白天在有繁重的行人和车辆交通的道路上工作时,应完全喷洒水,而无需任何遗漏,不规则或缺失。

(4)操作期间的驾驶速度不应超过20 km/h,并且应注意调节高度和水压。

(5)根据工作区的宽度,车辆的宽度以及道路交通状况,建议采用驾驶车辆以与沿着道路两侧的驾驶车道,中央隔离带或中央黄线两侧的适当位置相同的方向撒上水。

5.清洁和维护公共服务设施

(1)公共服务设施的清洁和维护应符合标准和规格的要求,例如“清洁和维护建筑物的质量要求” GB/,“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技术规格(武汉市管理条例[2009]第2号)和“武汉城市出现的法规”(武汉政府法规[2012]第11号)。

(2)应分别清洁和维护公共服务设施,应及时清除灰尘,污渍和废物,以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和整洁。

(3)应避免使用清洁和维护的交叉污染,以减少道路清洁和维护的质量。

(4)对于小型公共服务设施(高度小于1.5米,例如各种控制盒,城市雕塑,邮箱等),可以使用小型的高压清洁车用高压喷洒高压喷雾,然后用含水的水和刷子或刷子或rag或rag擦拭干净,然后用干净的污垢擦拭。

(5)对于大型公共服务设施(行人桥,天花板,高架桥码头,隔音屏幕等),应使用用于清洁隔音面板的特殊设备清洁隔音屏幕,以及与抬起平台的高压清洁车辆应与手动劳动一起使用,以清洁行人, , piers,。

(6)公共服务设施应每周至少两次清洁。

6.1不要溅出肮脏的水或污垢,也不会影响周围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过。

6.2操作时间应避免交通高峰和拥挤的高峰时间,应在10:00至16:00或晚上安排。

6.3显着的障碍应设置为距离迎面车的方向100米,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6.4符合国家或本地产品质量标准的清洁剂,涂料和装饰材料应使用清洁方法和清洁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6.5设施的结构和涂层不得损坏,并且在绘画过程中不得更改或覆盖设施的迹象。

6.6当从公共设施中删除随机海报和涂鸦时,不应留下粘性标记或痕迹。

(7)环境卫生服务设施应进行消毒和消毒。

7.1街道垃圾容器应干净卫生,及时收集而不会溢出,并且在每次收集后应及时清洁容器或及时更换垃圾袋。

7.2垃圾容器周围的任何点或阻塞污染物应在10分钟内及时卸下,门应正确关闭。

(8)如果道路和人行道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因恶劣的天气而被严重染色,则应及时清洁,如果在清洁后不能清除污渍,则应涂上或覆盖它们,以确保清洁和美丽的外观。

(9)工作工具必须随机堆叠,工作浪费和污水必须及时清洁,工作场所应在下班后干净,并且工作区域应清洁,没有污渍,随机悬挂,“三个混乱”。

6.收集和运输家庭废物

国内废物收集和运输单位应遵守操作期间以下规定:

(1)操作车辆应清楚地标有分类的收集和运输标志,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清洁外观;

(2)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垃圾,溢出或污水泄漏,并且必须实施关闭的运输;

(iii)收集和运输国内废物以在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天转移或处置地点,清除厨房废物和其他废物,并定期或通过预约收集和运输危险的废物和可回收物;

(iv)禁止收集和运输以混合方式在法规中未指定的家庭废物或其他类型的固体废物。

(v)如果分类的收集和运输部门发现,处置家庭废物不符合分类要求,则应立即告知负责分类处置管理的人,如果废物未根据要求进行分类,并且拒绝在教育和说服力后进行纠正,则可以拒绝收集和运输。

(1)垃圾收集和临时存储

1.1根据相关行业和地方标准设置国内废物收集点,并结合实际的工作需求,确保该位置合理且合适,方便周围居民处理废物,并实现集装箱的家庭废物收集。

1.2垃圾容器或垃圾容器室可以放在家用垃圾收集点上。

1.3家庭废物收集容器应根据分类收集方法进行设置。

1.4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容器的总容量必须满足使用的需求,数量合理,避免垃圾溢出,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应不完整和损坏垃圾收集容器。

1.5应该在大型单位,市场,运输中心和其他产生大量家庭废物的地方附近设置独立的国内废物收集点。

1. 6在固定时间和地点应收集,每天应清除每个垃圾收集点。

1.7垃圾收集应以封闭的方式进行,禁止使用篮子,开放式垃圾桶,开放式垃圾池等。被燃烧在露天中的垃圾。

1.8垃圾收集操作应在工作结束时完成,垃圾收集点的垃圾以及垃圾产生的污水,污渍和污垢应在蚊子和飞行季节的繁殖点和飞行季节中保持一定的时间,以使垃圾收集点保持清洁。在其他时候。

1.9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期或不规则地进行清洁,维护和更新,以使其清洁和整洁,并确保其可用性。

1.10垃圾应在每天18:00至22:00之间收集,并应在固定点,固定点和挨家挨户收集,并暂时存储在转移站中,沿着街道上的商店不一致的道路关闭时间,应增加收集点的数量。或堆积,街道上的垃圾容器不会溢出。

1.11垃圾收集车辆(包括机动车,电动汽车和人力车)从停车位出发,然后转到在负责的社区和道路上设置的垃圾收集点,以收集垃圾并将其运输到指定的收集/转移地点。

1.12垃圾收集车必须在垃圾收集过程中保持密封,并且应用篷布覆盖手法,以防止垃圾暴露,散布,悬挂,悬挂,颤抖和污水泄漏。

(2)一次性收集和运输(收集和直接运输)

2.1后载压实机和其他垃圾运输车辆从停车场出发,并在指定时间(±5分钟)内到达指定的收集和运输点,在那里他们与垃圾收集者会面并进行垃圾收集和运输操作。

2.2垃圾运输车辆到达前10分钟,垃圾收集器应在收集和运输点的服务区域内收集垃圾容器,然后将其放置在每个收集点上的容器数量。

2.3在收集垃圾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将操作员轻轻推动,悬挂和放置垃圾容器。

2.4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收集和运输,并在收集路线上排列。

2.5如果运输车辆被延迟或无法正确收集垃圾,则应及时传达信息,应及时进行协调工作,并且装满垃圾的容器应暂时移至隐藏的地方存储,等待运输车辆的到达。

2.6垃圾转移操作完成后,垃圾车将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地点。

2.7运输运营完成后,应将垃圾运输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和维护地点,驾驶员应清洁并维护车辆以准备下一次收集和运输工作。

2.8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和维护应确保没有污渍和非式式接触零件的原始颜色,在垃圾接触部件的视觉范围内没有污垢和明显的污渍,并且车辆和轮胎的整体外观清洁且无污垢。

(3)次要转移(收集 +转移 +运输)

3.1在垃圾收集卡车进入收集/转移站之前,操作员应尽快转移收集的物品,并将车辆排在车辆中,并在车站中遵守操作员的指示,并在供应车站时,不得在车站外面跑步。

3.2收集车辆进入现场并倾倒垃圾,它应该清理车辆上的垃圾,并迅速离开现场。

3.3在收集/转移站正式启动操作之前,操作员应检查转运设备,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没有故障,然后启动设备转移垃圾,并打开监视设备以监视转运站车辆和设备的操作条件,以确保车站的有序操作。

3.4进入车站的垃圾运输车辆应遵守车站操作员的指挥和管理,以有序的方式进入车站,将垃圾装载与压缩和转移设备连接起来,并且车站中的操作员在机械设备中运行机械设备以将垃圾箱压缩到装载后,将其转移到运输工具中。

3.5当垃圾运输车辆无法按时到达或收集的垃圾量相对集中时,垃圾收集车可以将垃圾倒入收集/转移地点的料斗或坑中,以便同时进行临时存储,以便加强信息通信,以防止收集工具在收集站点中待命/等待收集站点。

3.6垃圾收集/转移站应按照国内废物收集站的技术法规,国内废物收集站的建筑标准,建筑标准154,CJJ47的技术规格,国内废物转移标准,国内转移工厂的建筑标准,用于国内工厂的运营和国内浪费的工具,构建,维护和管理。和运输。

3.7当垃圾收集卡车进入车站以倾倒垃圾和转移垃圾时,应激活车站的支撑灰尘减少,负压通风以及粉尘清除和除臭系统设备,以控制垃圾转移过程中的灰尘和气体污染。

3.8现场的垃圾转移完成后,将现场散落的垃圾清除,地面,通道和操作设备被充分清洁。

3.9收集车辆,运输车辆和转移设备进入现场操作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机械和设备的操作振动控制措施,并将到位。

3.10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易燃和爆炸物的清理和处理。

3.11清理收集/运输地点,消除杀戮,场地内外消毒,并将环境保持在现场的内部和外部整洁和卫生。

附件2:“操作要求” 1.一般要求

(1)清洁操作和一日清洁的操作方法应在晚上实施。

(2)操作过程应安全,标准化,文明和卫生,而不会明显的灰尘,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环境污染的影响以及公民和运输的影响。

(3)操作员应该穿着统一的衣服,保持一致的求职者,并戴上工作号码,并且该单位有明显的迹象和工作。

(4)操作完成后,在路面上不应停滞,停滞的水和各种废物以呈现真实的性质。

(5)运营车辆的排气排放和噪音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规的要求;

(6)道路清洁和清洁操作的质量应符合“城市道路清洁和清洁质量和评估标准” CJJ/T126,“预防和控制城市尘埃污染的法规” HJ/T373,“ HJ/T373”,“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997] 21)21),乌尔班的标准,“

2. 质量要求

(1)道路环境卫生质量

1.1人行道上没有各种类型的废物,没有痰,粪便,污水,污垢等。道路可以看到颜色。

1.2保持水入口的水入口清洁,瀑布沟未阻塞,沟渠底部没有残留的污水,没有残留的沙子土壤,也没有明显的污渍。

1.3两侧的废物容器和其他卫生设施既整洁又干净,而没有灰烬,污渍和凌乱的贴纸。

1.4及时收集沿线垃圾,禁止垃圾降落和污水滴落。

1.5道路清洁和清洁应在不支出和泄漏部分,达到汽车道路,蚊帐,网,花坛周围和净拐角的“五个网”要求。

1.6道路清洁应为路面,交通标准线,交通护栏,交通隔离码头以及与道路相关设施有关的其他公共设施。

1.7桥面清洁和清洁应符合与连接的道路相同的质量标准。

1.8在特殊情况下,应在特殊情况下至少清洁街道的玻璃罩,墙壁和天花板。

1.9应清洁汽车隧道,以使道路应干净,污水和垃圾,而无需堆积。

1.10街道,车道,城市绑定部门和城市村庄应在没有垃圾,干净且整洁的垃圾容器,道路上没有污水,污渍和干净的花朵的情况下清洁和暴露。

1.11道路环境卫生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格。

表1道路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项目

禁止污染物

严格限制现有污染物

污染物

指标说明

每个区域的质量控制标准

1级

2 级

3 级

4 级

路面

1.胶带 - 污染物

2.阻止污染物

3,粪便

点污染物

3M的范围内不超过2个半径

随机点号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3M的范围内不超过2个半径

随机点号

人行道

不超过2个半径1M范围

随机点号

角落

1.带污染物

2.阻止污染物

3M的范围内不超过2个半径

随机点号

附属设施

1.随机绘画

2,无序的职位

3.歧视

漂浮的灰烬

划痕长度为20厘米。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2)公共广场和行人街环境卫生质量

2.1人行道不是湿滑的,无脏的,附着的和停滞的水,人行道上没有无菌的牙龈矿渣。

2.2内部干净整洁,没有漂浮的土壤,残留物,污水,烟草,纸屑,头皮屑,棉花果芯,痰,粪便,粪便和其他污垢。

2.3内部关联公共设施完好无损,表面干净,没有灰尘,油痕和生锈。

2.4公共广场和行人街的环境卫生质量应遵守表2规定。

表2公共广场,行人街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项目

禁止污染物

严格限制现有污染物

污染物

指标说明

每个区域的质量控制标准

1级

2 级

3 级

4 级

正方形

1.胶带 - 污染物

2.阻止污染物

3,粪便,等。

点污染

在3M半径范围内,不超过2个随机点

部门

部门

部门

---

格陵兰

正方形设施

1.随机绘画

2,无序的职位

3.歧视

漂浮的灰烬

当划痕长度为10厘米时,出现浮动灰分的随机点

部门

部门

部门

---

(3)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质量

3.1垃圾容器门,盖子和主体整洁,不吸引人,内壁很整洁,徽标清晰,并且配置了垃圾袋;

3.2公共设施应保持完整,整洁,没有损坏和生锈,没有浮动的灰分,没有随机的油漆,贴纸和无序的刻画;

3.3卫生设施的环境卫生质量应遵守表3规定。

表3卫生设施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控制指标

类别

禁止污染物

严格限制现有污染物

污染物

指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