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解析

2024-06-23 16:19:23发布    浏览63次    信息编号:7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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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解析

1.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二、施工单位岗位职责

1、施工准备:负责组织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审核、理解施工图纸、制定施工计划、准备施工材料及设备等。

2、工程质量控制:负责监督、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包括建筑材料的检验与验收、施工工艺的控制、施工现场的清洁和安全等。

3、进度管理: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安排与控制,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施工延误。

4、施工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人员调配、材料设备协调、工程进度控制等。

5、施工现场管理: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现场,包括施工现场的布局、施工队伍的管理、安全、环保要求的落实等。

6、项目成本管理:负责项目成本的预算与控制,包括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7、施工技术支持:负责提供施工技术支持,包括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协助设计师、工程师解决工程难题等。

8、项目验收与交付:负责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工作,包括相关文件的整理、归档、项目整体的验收及交付手续的执行。

三、建设单位主要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1.图纸审查及设计变更制度

1、审图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根据工程类别,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审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审图。

2、图纸审查应有记录,审查单位应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详细记录,形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出具修改图),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均应签字盖章,并记入工程档案。

3、施工过程中,无论由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还是施工单提出设计变更,均须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并经设计单位、监理(施工)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须先审查批准后,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5. 所有设计变更信息,包括设计变更联系表和修改后的图纸,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纳入项目档案。

1.2 工程技术审查制度

技术审查项目应根据单位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审查:

1.放样、定位(含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2.结构标高、轴线、模板轴线、截面尺寸及标高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4.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数据)

5. 与结构安全和功能使用相关的项目

技术审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填写审查记录及自我意见,报监理(施工)单位审核同意。

1.3. 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用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各工种、各工序施工前,项目部都要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安全员及其他参与施工管理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关键问题、主要工种的施工方法、控制要点,通过技术文件、检测要求和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应向班组长进行技术指导,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工作队进行技术交底,针对具体作业区域,明确各部位的作业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应采取口头交底、书面记录的方式,参加交底人员应在操作规程上签字。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4.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对工程竣工后不能检验的部分,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后,施工人员应会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自检,并出具隐性工程验收记录,在规定日期内由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签署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未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违反验收制度,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现场档案员保管,竣工后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1.5. 材料采购、检验及管理制度

1、材料到达现场,材料管理员、仓管员、质量检验员须到场检查验收,并做好进场检验记录。

2、进场的钢材、水泥、砖瓦、防水材料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质保文件,并及时做材料鉴别、复验。对不合格材料由材料文员与供应商交涉,并办理退货、调拨、索赔等事宜。

3、各种材料的领取、发放必须以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的材料领取单为准,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相关材料。

4、所有物料到现场后、使用前必须贴上工艺标签,清楚标明检验状况,该批物料是待检、不合格、合格,方可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将不同物品分类堆放,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的仓库,并有专人保管、登记、发放。

1.6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我检查:

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应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经班组长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人员应督促班组长进行自检,为班组自检创造条件(如提供相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并对班组作业质量进行中期检查。

2. 互检:

工种间互检。上一道工序结束后,下一道工序开始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上一道工序生产出成品后,应为下一道工序做好成品保护手续,若造成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由下一道工序单位承担责任。

3.特殊检查:

所有分项工程、隐性检查、预检项目均须按程序进行,并聘请专门检查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

1.7.混凝土、砂浆试块生产、维护及压力测试系统

1、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和压力试验。

2、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及强度计算等都必须严格符合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3、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返工,制作、实施必须在监理(施工)单位见证人监督下进行。

4、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时,应立即报告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加固措施,并做好记录。

5、施工期间,混凝土、砂浆试块报告应由现场文档员妥善保管,并在竣工后与其他技术资料汇编成册。

1.8. 分项、节(分节)验收及评审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检验员、班组长参加检查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对不符合标准的,应当返工。

2、子工程竣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对子工程进行验收,查看子工程验收资料,并根据资料作出评定,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工)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并经公司质量部签字后,报监理(施工)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分项)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送公司质量部审查,确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送监理(施工)单位审核。

1.9. 成品保护系统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完善,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1、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班组落实并把责任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同时加强员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员工素质。

2、施工队有责任保护上一施工队已完成的成品,后续作业队不得污染、损坏上一施工队已完成的成品。

3、施工安装前运进现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在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看管,避免损坏或缺件。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计划审查制度

1、施工图交接图审查通过后,开工前必须编制、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中的技术规范不能作为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计划必须编制、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计划应依据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集团公司实际技术水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计划应突出主要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技术措施。措施应明确、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明确落实技术措施的各级责任人。

3、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计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

4、重要工程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计划由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编制,经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公司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按审查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6、应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办法。

(二)安全技术通报制度

1、各部分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应向施工班组及全体作业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讲解,全体作业人员签字确认。未收到安全技术指导书的班组及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归档,并装订成月度安全管理台账。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

(1)本工程建设特点、环境条件及危害

(2)危险源具体预防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及防护标准

(4)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疏散和急救措施

(5)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4、当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方法、环境、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机具进厂检查验收和维修制度

1、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者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否则不准进入。

2、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妥善保存验收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手续。严禁使用正反转开关控制机械。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转时必须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相结合。如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检查,操作人员参加检查,按照计划时间,全面检查设备使用性能、实际磨损情况,确定修理时间和修理种类。

5、对于施工机械的维修,现场施工队一般可成立维修小组,全面负责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维修。需要复杂技术的重大维修工作,将交由专业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检查、修理都应有记录,并由检查或维护人员签字。

(四)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目的

1、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好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发现问题,找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动员群众参与安全管理。

4.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危险行为。

安全检查内容

1、严格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

2、调查处理事故(按“三不容忍”规定执行)。

3、检查组织机构(各部门保安人员部署情况)。

4、检查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转岗教育)。

安全检查分类

1.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主要检查内容,检查由公司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两次定期安全检查,由施工人员和项目经理在安全员、电工、脚手架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的带领下进行,检查成绩单提交公司备案。

2. 专业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队伍,由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丰富的安全技术人员、具有实际操作维护经验的工人组成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教育

①冬季安全检查主要针对防滑、防冻、防坠落、防火等。

②雨季安全检查主要针对电气设备线路绝缘情况、架体有无下沉、倒塌情况、排水设施、脚手架、纵横交错架防雷装置等进行。

③夏季安全检查、各车间通风、防暑降温、室外作业等。

④大风季节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各种临时设施、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等。

4、验收安全检查(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①承重支撑检查验收。

②模板的检查与验收。

③基坑支护检查验收。

④起重吊装检查验收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关于特种作业人员从业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本市关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人员的劳动保护福利,并监督执行。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规定新进工人的教育、转岗工人、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特殊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建立现场员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操作规程等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工程部对新进员工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及遵守法规的教育,总时长为15小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受教育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教育,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法规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总时长为15小时。

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所用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总时长20小时。员工经安全教育“三项”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岗位;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核评比内容之一,并附试卷。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高空安装作业人员到培训中心(或培训班)接受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以上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市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上岗的,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4、采用新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定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转岗时必须进行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所用机具、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六)防火制度

1、现场使用明火必须有批准手续,并有消防监督员。

2、建筑各楼层应设有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在各楼层设有消防水管线,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应放置在正确的位置,固定可靠。

3、焊接、切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用火许可证),明确规定消防监督员,携带消防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房、木工棚、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及划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人员严禁擅自安装电器、铺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热、煤油炉及其他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七)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制定了施工工地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应检查线路、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应检查、维修一次,并做好检查、维修情况的记录。

2、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每周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及解决结果记录归档。

3、公司工程部每月对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时,指派人员、时间、工期、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情况重新检查。

4、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建设部2005年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2005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相关内容进行。

(八)“三宝四口”安全防护体系

施工现场“三宝四开”保护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JGJ59-99)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扣带。

2、进行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3、阳台、楼面、屋顶等临时防护设施必须严格防护,并至少设置两层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4、楼梯踏步、平台必须设置坚固的临时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护栏或全封闭的围护结构。

5、预留洞口、底坑的防护必须有严密的防护盖,大于1.5m2的洞口四周必须设置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处必须挂安全网,并设立警示标志。

6、所有通道出入口均应设置防护栏,栏宽应大于通道,栏顶应搭设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出入口防护栏顶应搭设双层脚手架,脚手架应错开搭设。

7、严禁使用破损、丢失的安全帽,发霉、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九)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严重伤亡人员必须尽快报告公司,公司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直接管理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由劳务公司与直管项目部联合调查处理;间接管理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由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集团。

4、重伤事故由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发生重大事故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找出事故的原因,过程,伤亡和经济损失,确定负责事故的人,并提出有关处理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7.事故调查应遵守“四个不耐受性”的原则(直到找到原因,才放开,直到采取改进措施,直到采取改进措施,直到负责任的人和公众教育,直到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受到与事故有关的领导人和负责任的人进行教育,而不是放手)。

8.发生涉及伤亡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人掩盖了事实,做出虚假报告,故意延迟报告,故意损害事故现场,或拒绝接受调查或提供合法理由的相关信息和材料,相关部门应遵守相关人员对相关国家法规的相关人员负责。

9.如果发现潜在的事故或危害时,由于忽视生产安全,非法司令部,非法司令部,非法行动,失职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引起的伤亡,该集团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理,以及那些违反刑事法律的人将对司法当局进行刑事责任。

IV。

在该项目的构建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集中在四个方面:降噪,尘埃控制,固体废物控制和污水沉积处理。

1.噪声污染控制

我们的单位将严格控制强噪声的操作时间。

1.土方开挖和运输

(1)在现场或离开现场时,必须严格禁止将地球移动的车辆鸣喇叭。

2.结构结构

(1)增强混凝土泵的维护,以确保它们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为混凝土泵设置降噪棚。

(2)使用低噪声,环保的振动器和振动器,并在使用后立即清洁振动器。

(3)在混凝土建筑层周围安装了密集的网状网,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应围绕具有强烈噪音的小型固定设备,例如电动锯,无牙锯和磨棚。

(5)不允许混凝土坦克卡车以高速进入或退出现场。

2.空气污染控制

我们的单位致力于加强对灰尘和烟雾的控制,以防止空气污染。

1.现场的主要道路和加工地点被硬化,并分配了一个专门的人,负责日常浇水,减少灰尘和清洁,以保持道路清洁和潮湿。

2.在离开建筑工地之前,必须清洗,屏蔽和清洁,以防止施工废物和土壤的散射以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必须清洗,屏蔽和清洁。

3.对于不能在两天内运输的地球,采取有效的措施,例如集中式堆叠,压实和绿网覆盖物,以减少土壤的暴露时间和面积并防止土壤灰尘污染。

4.严格禁止加热,融化或燃烧有毒和有害物质或其他在现场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5.使用商业混凝土和预混合的砂浆,而无需在现场设置混合站以减少水泥和沙子颗粒的灰尘。

6.现场不得使用中小型的粉碎,切割,锯和刨机机械设备,这些设备的灰尘排放不得在现场使用。

3.固体废物控制

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物废物和办公室废物。

1.控制废物

根据规定,应制定建筑废物运输计划的统计和宣言,实施措施和运输处置计划,应指定专门的人指定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废物管理管理,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分类帐。

(1)建筑废物被分为可用的建筑废物和无法使用的建筑废物,并根据现场计划确定的建筑废物存储点以集中式和封闭的方式分类和堆积。

(2)建筑工地上的所有垃圾都应存放在移动密封垃圾箱中,并经常将垃圾扔进地面。

(3)加强对垃圾运输单元运输车辆的检查和监督,以防止出口垃圾的“未知目的地”,并确保出口的建筑废物的可追溯性。

2.控制办公废物

办公室废物必须以机密方式存储,并且严格禁止将其丢弃。

4.水污染控制

洗车箱在场地的每个入口和出口都安装。

5.光污染控制

1.使用定向可移动的灯罩进行现场照明灯具,并在使用时防止光污染。

2.夜间建设照明仅照亮建筑区域,不会影响其余的周围居民或航空航班。

3.在夜间焊接操作中,应安装挡板以阻断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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