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超两千五百万吨,可回收塑料量惊人

2025-08-04 06:00:52发布    浏览11次    信息编号:1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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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超两千五百万吨,可回收塑料量惊人

去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的塑料制品总量达到了1651万吨,若将小型企业产量纳入考量,保守估计总量将超过2500万吨。今年,这一数字继续保持迅猛增长态势。以塑料制品中20%为可回收塑料的比例来计算,我国每年大约有400万至500万吨的可回收塑料废弃物,这一数据尚未包含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以及未使用的次品塑料产品的回收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明确指出,我国计划在2005年实现废旧塑料回收量在500万至600万吨之间,但遗憾的是,我国在去年实际回收的废旧塑料量仅为200万吨以上。

再生塑料颗粒的价格区间为3500至6300元每吨,而新原料的价格通常在8000至10000元每吨之间,这使得再生塑料颗粒在成本上具有显著优势。因此,国内对其需求量十分庞大。自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从海外进口的废旧塑料总量超过200万吨,且这一数字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持续增长。显而易见,我国塑料生产厂商对于再生塑料的需求量仍然十分庞大,国内回收废旧塑料的市场潜力巨大,尤其是近期塑料原料价格的剧烈上涨,更是加剧了市场对再生塑料需求的增长势头。

废旧塑料的回收再利用,作为一种既能节约能源又能保护环境的举措,正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再生塑料因价格低廉且效益显著,我国回收市场已逐渐壮大。昔日无人问津的废塑料泡沫,其价格已从每千克2元攀升至约3.8元,且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此外,受国际国内塑料原料市场剧烈波动影响,再生塑料市场供需失衡,供不应求现象愈发明显,废塑料进口量亦呈现上升趋势。

问题多多 任重道远

回收分类的体系尚不完善。在生产环节,企业产生的废料、次品等,虽然多为可分类回收的塑料,然而,日常生活中的塑料制品在分类回收上却遇到了难题。这首先是因为公众的环保观念尚待提高,塑料分类回收的理念尚未被广泛接受,且各类塑料的分类回收机制尚未普遍建立。此外,塑料制品在原料分类上的标识不够清晰。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在塑料制品的明显位置必须标注分类回收标识,然而,许多产品并未遵循此规定,导致回收过程中分类工作难以进行。此外,一些新型塑料产品,如光盘、家电及汽车所使用的塑料,其回收问题尚未受到广泛关注,相关回收工作亟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再者,众多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存在,导致塑料回收未能充分利用其潜力。回收的塑料比率不高,比如,用于制作饮料瓶的聚酯再生颗粒本应属于高端再生材料,却常被纺织行业加工成价值较低的纤维。实际上,这些聚酯瓶再生材料完全能够被用于制造更高价值的产品,并且在作为日常用品或工业用品使用后,还能够进行多次再生利用。这种现象也与我国对塑料分类管理的严格程度不高有直接关联。

再有,国家现在对废弃塑料回收加工行业的扶持力度不足。废塑料回收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较为陈旧,缺少领军企业。尽管国家已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激励和促进塑料回收行业的发展,然而,目前大部分废塑料回收加工企业仍不具备引进、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能力,导致其产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偏低,进而影响了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的整体发展速度。除此之外,我国的国有塑料回收企业正承受着沉重的负担,同时市场竞争能力较弱,许多企业甚至出现了亏损现象。这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废旧塑料回收行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停滞状态。

健全机制 促进发展

针对废旧塑料回收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我国需重点关注并切实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要健立健全法律机制,用法律法规的手段落实回收工作。

我国自1996年起便制定了GB/-1966“塑料包装制品回收标志”的相关标准,此标准同样适用于各类塑料制品。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执行监管机构,该标准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众多塑料制品在制造过程中并未标注分类标志。此外,还需完善塑料回收料的分级使用制度,明确回收料的用途。依据德国的法律条文,一次性饮料容器需进行成本较高的回收处理,不得直接用于成本较低的纤维制品制造。然而,我国目前尚无此类法规,导致高价值塑料制品的回收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实现,进而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鉴于此,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成为塑料回收领域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是需打造规模化的示范企业或基地,进而带动我国塑料回收领域的整体技术提升。

企业需主动拓展废旧塑料再生材料的应用领域,将再生材料的应用从仅限于制造低价值纤维和塑料袋等层面提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更具价值和利润的产品,例如塑木复合材料。

政府应积极扶持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

现在,废旧塑料的回收与再利用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节俭观念,而是与环境保护、资源的循环再利用以及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战略紧密相连,它还成为了推动塑料行业稳健向前发展的新生力量,其所蕴含的丰厚经济价值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传统回收再利用因经济效益欠佳及对产品质量可能造成的隐患,促使人们持续探索更优的回收与再利用途径;然而,目前众多从业者普遍认为,迫切希望获得政府特别关照已成为行业内的普遍观点。

有关部门的数据表明,在我国部分大中型城市,塑料和包装垃圾已占垃圾总量的5%至10%,这一比例已接近于工业发达国家。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纸制品、金属包装以及塑料瓶等已实现较广泛的自愿回收,然而,那些回收价值较低的塑料袋却未能得到有效回收,这进而导致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政府部门应该着手几方面工作:

应当立足于实际情况,制定针对塑料包装袋及其他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开展生产者责任制的试点工作,确保废旧物品的回收活动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其次,在考虑国内价格和税收等要素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废旧物资的购买价格进行适度提升,并制定出有利于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应涵盖将废旧物资的最高回收价格恢复至一定水平的最低要求。同时,各地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各类废旧物资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并确定相应的价格上调幅度。

第三,需将现有的物资回收与供销回收两大体系整合至供销社的主渠道之中。目前,全国范围内至少有超过两千万人投身于个体废品收购行业,对这支队伍的规范与管理同样是回收工作的关键所在。

第四,借鉴国外在废旧物资再利用方面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对于强制回收那些含有毒性、有害性以及危险性的废弃物品的做法。

处理塑料废弃物并非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这要求构建一个涵盖全社会的处理框架,并设立一套科学且合理的资料回收技术体系。此外,还需得到政府的鼎力支持以及生产部门的充分关注。国家、集体和个体三者齐心协力,高效回收和利用塑料等废旧物资,这对于确保我国资源安全而言,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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