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2024-06-14 17:11:38发布 浏览127次 信息编号:7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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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委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第二次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并就项目环境保护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活性药物成分(API)项目;
建筑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800万元;
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年产1600吨原料药生产线,项目总建筑面积87450平方米。该项目分阶段实施。一期原料药年产381吨,二期原料药年产865吨,三期原料药年产354吨;本次环评仅对项目一期进行环评,后续项目将另行环评手续。
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防止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生产过程废气(包括合成反应工艺废气、回收有机溶剂不凝性气体和产品干燥过程中的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废气和回转窑废气,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类型为无氯有机废气, 含氯有机废气、酸性废气和碱性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废气中的碱性气体经喷水处理,酸性气体经碱雾吸收,含氯有机废气经多级深冷凝预处理。与车间局部废气合并,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解吸处理;无氯有机废气采用多级深冷凝+预吸收(水+碱)+RTO焚烧+水淬+碱处理;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废气采用次氯酸钠氧化+喷水+碱喷处理;回转窑废气经旋风除尘+淬火+活性炭干吸+SNCR+布袋除尘+喷水+碱喷处理处理,废气经相应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2. 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的来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设备洗涤水、清洗水和真空泵循环水的置换水。公司建成1000t/d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脱溶/三效蒸发脱盐+芬顿氧化)+调节+水解酸化+BYSB厌氧+A/O+混凝沉淀”,污水处理站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深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水阳江,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这
拟建项目固废来源主要为废催化剂、工艺过滤废渣、废活性炭、溶剂蒸馏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残余污泥、生活垃圾等,厂将按规范建设固废临时储存设施,收集、临时贮存各类固废;废催化剂(雷尼镍、钯碳)交给制造商回收利用;定期将废盐残渣和含氯有机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他无氯有机危险废物由回转窑焚烧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根据其特点和组成采用相应的处理或处置方案,其处理率可达100%,能够满足固体废物环保控制的要求,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 噪音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种泵和冷却循环泵。
本项目在优化厂区总体布局的基础上,采取的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震、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3. 综合评价结论
API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项目采用清洁原料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可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能达到总控制指标要求,区域环境质量原有功能水平不降低。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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