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规范与执行

2024-06-01 18:03:13发布    浏览46次    信息编号: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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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规范与执行

一、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达到保护环境、综合利用的作用,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现场作业、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生活办公活动、改造扩建工程建设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我公司固体废物体现在第四条“鉴别与分类”中)。 3、职责 1、生产管理部环保处负责制定公司级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技术管理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负责的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移交接收单位前)。 3、各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及其所负责的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移交接收单位前)。 4、各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及其所负责的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移交接收单位前)。 5、各分公司负责本部门及其所负责的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移交接收单位前)。

2、对体系实施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移交管理部门后)。 4、员工医院、中心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规定对本单位固体废物进行处置,计算机中心、行政部负责对合同管辖范围内或公司相关规定范围内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5、采购部负责对经公司相关内外部流程确认符合外卖条件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6、其他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规处置。 四、管理 1、固体废物的鉴别和分类。各单位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所有固体废物进行鉴别和统计(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附下表),形成清单(突出危险废物),并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备案。鉴别后,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3、“一般固体废物分为“可用固体废物”和“无用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为“内部利用的危险废物”和“外部出售的危险废物”。可用固体废物:指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和煤灰、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件、废塑料等。主要有锅炉(气化)。无用固体废物:指工程建设、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内部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固体废物。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已在企业内部回收利用。主要是废油、水送至炼油工段回收利用、精制酒精(碳化)杂醇送至锅炉燃烧、精制脱硫产生的二氧化碳压缩、废活性炭送至燃烧等。外部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固体废物。

4、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应当销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2、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各分公司(分公司)在日常生产、维修、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或项目管理的原则负责收集、登记;其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或项目管理的原则负责收集、贮存。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无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都必须采取防散、防丢失、防渗漏的措施或采取其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必须建立专门记录台账(包括名称、数量、防护措施、负责人、时间等)。对固定地点、长期存放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当规定最长存放时间和最大存放量,并建立专门台账。

5、设置专门标志设台账,如渣厂、硫磺仓、废渣仓等;固定地点短期存放的一般固体废物应有专门标记并有必要的记录台账,如剩米桶、垃圾箱、熔融硫渣等;长期不固定地点存放的固体废物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扩散措施和转移手续(名称、数量、处理人、时间等),如废油桶、废保温棉、废铁皮等;短期不固定地点存放的固体废物需要由专人临时看守并做好交接和相应的记录,如废弃吸附剂、沉淀污泥等。3、固体废物的处置。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企业实行内部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相关单位须向企业生产管理部门报送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排放总量、排放方式、排放地点等)。

6、提供本单位固体废物基本信息,如统计表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应优先考虑资源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可以回收利用的,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收,内部无法回收的,考虑外包或废弃。外包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不同金属含量、不同规格型号、不同废旧程度进行分类,才能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出售给有资质的加工单位或个人,并签订销售合同,并跟踪废物转移过程和结果,确保企业避免相关连带责任和风险。(基本流程为:原使用单位履行报废处置手续,采购部门组织招标,原使用单位配合采购部门销售。)丢弃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焚烧、填埋、压缩等),不得随身携带。

7、故意堆放或转移给无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如“五联表”)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如招标文件)进行,并留存相关记录。内部利用危险废物:处置或回收设施(设备)必须技术成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关键设备正常运行、物料消耗、产品(半成品)数据记录清晰,二次污染物危害程度低于原生废物并得到有效管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外部利用危险废物: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要求,按照既定工作流程组织招标投标工作,落实五联表(附后)制度,明确责任人,规范档案。 (基本流程为:原使用单位实行报废处理程序生产部门

8、确认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采购部门组织招标,按照五部表处置,并跟踪落实。)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均需建立专门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收集、储存、转化或转移、产品及半成品、消耗或销售等;应明确关键工序的责任人及其相关管理和法律责任。各单位对进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单位的固体废物有管理权,包括阻断、让步接收、协商处理(危险物品须向公司环保部门备案)。五、考核1、未履行本单位应承担的职责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经整改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次处100元罚款。2、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造成重大遗漏,影响正常管理工作的,每次处5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3.未按照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固体废物,每次处100元罚款(属于

9、危险废物每件评估300元),限期整改,若发生投诉、环保事故或政府环保部门调查,则按国家或公司环保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文件每年由生产部审核一次或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即时审核。 固体废物鉴别处置调查表 年 月 日 单位 废物名称及产生源 处置方式或途径 处置设备或设施 备注 编号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表编号 第一联 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_(公章)核准表 登记编号_ 产生单位地址_ 产生单位负责人_ 联系电话_ 废物名称_ 类别编号_ 数量(吨)_ 特性_ 形式_ 包装方式_ 对外运输用途:转运 储运() 利用() 处置() 运输单位_ 承运人 时间_ 年_月_日 运输车辆牌照号码

10. _道路运输许可证号_运输单位负责人_联系电话_备注:收货单位_营业执照号码_收货单位地址_收货时间_年_月_日废物处置方式:利用()贮存()焚烧()安全填埋()其他()收货单位负责人_联系电话_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表号第二联转运地环保局产生单位_(公章)审批表登记号_产生单位地址_产生单位负责人_联系电话_废物名称_类别号_数量(吨)_特性_形式_包装方式_运输用途:转运贮运()利用()处置()运输单位_运载时间_年_月_日运输车辆牌照号_道路运输许可证号

11.编号_运输单位负责人_联系电话_说明:接收单位_营业执照号码_接收单位地址_接收时间_年_月_日废物处置方式:利用()贮存()焚烧()安全填埋()其他()接收单位负责人_联系电话_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表第三联编号接收单位产生单位_(公章)审批单登记号_产生单位地址_产生单位负责人_联系电话_废物名称_类别编号_数量(吨)_特性_形态_包装方式_对外运输用途:转运贮运()利用()处置()运输单位_运载时间_年_月_日车辆牌照号码_道路运输牌照号码_运输单位负责人

12. _ 联系电话_ 说明: 接收单位_ 营业执照号码_ 接收单位地址_ 接收时间_ 年_月_日 废物处置方式: 利用() 贮存() 焚烧() 安全填埋() 其他() 接收单位处理人_ 联系电话_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表号 第四联 接收地点 环保局 产生单位_(公章) 审批表登记号_ 产生单位地址_ 产生单位处理人_ 联系电话_ 废物名称_ 类别号_ 数量(吨)_ 特性_ 形态_ 包装方式_ 对外运输目的: 转运贮运() 利用() 处置() 运输单位_ 运载时间_ 年_月_日 车辆牌照号码_ 道路运输牌照号码_ 运输单位处理人_ 联系电话_

13.备注: 接收单位_营业执照号码_接收单位地址_接收时间_年_月_日 废物处置方式: 利用( )贮存( )焚烧( )安全填埋( )其他( )接收单位处理人_联系电话_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表号 第五联 上级环保局 产生单位_(公章) 审批表登记号_产生单位地址_产生单位处理人_联系电话_废物名称_类别号_数量(吨)_特性_形式_包装方式_ 对外运输用途: 转运贮运( )利用( )处置( )运输单位_承运人时间_年_月_日 车辆牌照号码_道路运输牌照号码_运输单位处理人_联系电话_ 备注: 接收单位_营业执照号码_接收单位地址_接收时间_年_月_日 废物处置方式: 利用( )贮存( )焚烧( )安全填埋( ) 其他() 接收单位联系人_ 联系电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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