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筒印花镍网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推动六大方面工作落实

2024-05-29 02:05:23发布    浏览189次    信息编号:7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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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筒印花镍网 甘肃省检察院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推动六大方面工作落实

新甘肃客户端8月30日电(新甘肃日报 甘肃网记者 郭秀瑞)今天,甘肃省检察院发布“检察为民”典型案例。据介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省检察院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和社会治理等6个方面提出25项具体举措。截至7月底,省检察院已出台相关政策机制56条,助力办实事899件。

典型案例一:兰州市榆中县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

【摘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监督职能,通过发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形成合力,共同保护绿色活文物。通过公开听证,加强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公开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以公示形式向行政机关送达的检察建议,取得了“一案一治”的良好效果,由“治个案”转向“治标”。

【案情基本情况】榆中县38棵古树名木周围未设立保护区,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树干上悬挂、缠绕红布、电线、彩灯等物品,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设置简易祭祀设施,垃圾堆放、明火祭祀,树枝被砍伐,树皮脱落,树干中部有裂缝、孔洞等。

典型案例二: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促维护种子生产产业健康发展行政公益诉讼案

【提要】检察机关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关注辖区内种子行业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种子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成功打造了苏州种子领域检察监督的特色品牌。

【基本情况】酒泉市肃州区是全国最佳良种繁育基地、全国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全国重要的蔬菜花卉制种基地,肃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已获国家认定。现代农作物制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农作物制种产业,事关全区农民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全区玉米、蔬菜制种总面积29.23万亩,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的46.4%。但近年来,涉种领域违法犯罪现象不断增多,无证生产、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私自留种倒卖、抢购种子、拖欠农民制种资金等问题在肃州区所辖各乡镇普遍存在。 因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拖欠制种资金等违背信用行为引发的涉诉上访、集体上访,严重扰乱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了制种企业和农户利益,严重影响了全区制种产业的健康发展。

典型案例三:沈文、贾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刑事案及民事公益诉讼

【摘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对我国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破坏。检察机关在追究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刑事相关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发时间与庭审时间跨越民法典的制定与实施,民法典是否适用、如何适用,也是本案审理的重点。最终,通过本案的审理,为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11月18日,被告人沈文、贾耀携带改装钉枪及4条警犬到康县店子乡安家山禁猎区山上打猎。4条警犬后猎杀1头野猪。当晚,二人将野猪尸体抬到贾贵军家中烹煮食用。同年11月19日,被告人沈文、贾耀携带改装钉枪及4条警犬到安家山打猎。11月20日、11月21日,被告人沈文、贾耀、刘万福、贾贵军携带改装钉枪及4条警犬到安家山打猎。上述三天均未捕获猎物。 经四川南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陇南市森林公安局康南分局送检的1号、2号样品种类为:偶蹄目、猪科、野猪属、野猪。被列入《国家级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规定,猪科野生动物总体基准价值为500元。

典型案例四:玉门市检察院督促玉门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履行烟花爆竹监管职责

[摘要]年底,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也是各类相关事故发生的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检察院坚持源头管控,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起诉建议,督促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案情基本情况】2021年1月,玉门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辖区内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店铺选址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部分小店未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玉门市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认为上述问题可能造成公共利益损害,遂立案审查。

典型案例五: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情基本情况】2021年5月18日,肃南县检察院民警会同乾隆山林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乾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龙昌河自然保护区站对在建的G213国道苏杞公路肃南段交通道路、生态环境、施工安全等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G213线大湾段一侧发生大面积山体塌陷,林带与山体间多处裂缝、塌陷痕迹明显。加之乾隆山夏季降雨频繁,雨量较大,极易引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对不明人员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摘要】针对苏崎公路项目施工路段两侧防护措施不规范、安全警示标识缺失、未及时发现山体塌方隐患、未采取安全措施等问题,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起诉建议,基于施工现场实际危险性及整改紧迫性,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过往行人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六: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井盖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摘要】井盖虽小,但百姓对待井盖必须谨慎,“问题井盖”侵害公共利益,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修复、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守护百姓“脚下安全”。

【案件基本情况】在“公共安全领域”专项公益诉讼活动中,崇信县检察院发现,崇信县新西街、青年路、西南路、团结东路等街道及崇信县东区菜市场内部道路存在不同程度的“井盖安全问题”,如排洪沟水泥盖板、铁栅栏破损、变形,部分井盖及其配套设施年久失修;崇信县人民医院东侧新西街路段、裕元小区前西南路路段,排洪沟盖板、铁栅栏年久失修;县城东区菜市场一处下水道盖板缺失,仅用薄木板覆盖,且薄木板已破损; 县西区广场南侧团结西路,井盖铺设不平整,车轮碾过时发出碰撞声,该路段井盖在长期、突发的冲击下可能突然断裂或翻起,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过往行人造成安全隐患。综上所述,崇信县部分街道、菜市场存在的“井盖安全问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案例七: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局加强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摘要】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反应性等特性,如果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和设施未按标准设置和管理,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可以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和管理行为,为危险废物的处置提供良好的基础,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合理处置和利用。

【案情基本情况】金昌市扬帆飞翔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飞翔”)位于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38号,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圆柱形印刷镍网300万片。生产加工圆柱形印刷镍网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会产生含镍污泥和含铬污泥固体危险废物。这两种固体危险废物均有毒性。由于该公司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库房不是封闭式建筑,地面防腐防渗层多处破损,渗水四处流淌,两种危险废物未分区域存放,用电存在隐患,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危险废物储存标准。 公司运营产生的含镍污泥、含铬污泥,若不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将对周边土壤造成严重破坏,破坏土壤中的微生物系统,降低土壤自身的净化能力,损害公众利益。

典型案例八:瓜州县检察院督促监管医疗废水排放依法履行职责

[摘要]公益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瓜州县卫生计生局积极履行职责,规范医疗废物及废水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消除影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安全隐患,维护群众利益。

【案件基本事实】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瓜州县亚邦口腔诊所、陈贤鑫口腔诊所、薛长虹口腔诊所虽然已按规定安装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但均未正确使用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将医疗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其中,位于丽景花园东门北侧的亚邦口腔诊所早已停止使用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上述诊所将医疗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设备,可能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瓜州县卫生健康局作为瓜州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医疗废水被随意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案例9: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个人隐私和快递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摘要】快速发展的快递行业已成为助推经济运行、服务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但也面临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甚至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上述风险,检察机关可以对快递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快递行业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公共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案件基本情况】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嘉峪关市辖区内快递企业未采取措施保护公民信息,便前往嘉峪关市辖区内辐射嘉久地区、张掖高台、新疆哈密等地的区域性快递处理中心——金亿电商物流快件分拨中心,对该分拨中心内快递企业寄递安全情况进行逐一调查。经调查发现,在消防安全方面,多家快递企业存在未设置或者启动消防设施、易燃物品随意堆放、快件中转仓无安全出口标志等问题;在快递安全检查方面,韵达快递中转仓内安检设备被损坏,不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且存在伪造安检记录的情况; 在公民信息保护方面,百世快递、中通快递、圆通快递、极兔快递、德邦快递、顺丰快递等快递公司均未在寄递单据上进行信息安全保护提示。根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峪关市邮政管理局作为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快递安全检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该局未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公众利益。

典型案例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障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内容提要】针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健身器材损坏、未及时修复更换等问题,检察院依据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文化旅游部门、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职责,消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身活动安全。

【基本案情】辖区内部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的健身器材因人为损坏或自然原因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对参与体育运动的人群,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儿童等构成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十一:陇南市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案

【摘要】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否则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针对电梯运行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应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法治力量规范和保障“平安武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的环境。

【基本案情】武都区政府职员楼电梯内显著位置未张贴特种设备登记标志。龙南汇润小区的电梯使用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0年12月。龙城一号小区部分电梯有标志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1年3月。武都区法院调查时,电梯定期检验期限已过,但仍在使用。社区居民长期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典型案例十二: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摘要】检察机关肩负着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的重任,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以检察建议推动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督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为辖区消防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查中,检察机关以听证方式主动接受监督,不仅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高了办案质量,而且汇聚了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案件基本情况】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七里河地区存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私自接拉充电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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