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排放标准 厦门历拓电器有限公司注塑件生产加工迁扩建项目

2024-05-22 14:02:13发布    浏览199次    信息编号:7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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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排放标准 厦门历拓电器有限公司注塑件生产加工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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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

序列号

项目名

工地

施工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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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件生产加工搬迁扩建项目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工业区房山南路9号101单元

厦门力拓电气有限公司

厦门力拓电气有限公司

厦门力拓电气有限公司注塑件生产加工搬迁扩建项目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工业区房山南路9号101单元,拥有总投资50万元,年产注塑件150吨。 现有员工20人,不提供住宿、餐食。 年生产天数300d,每天24小时工作。

该项目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工业区房山南路9号101单元。 据现场勘察,该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 施工期影响污染的因素只有装修(装潢)和设备安装。 建设工期短。 ,产生污染物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不进行影响分析;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少量有机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针对各污染物采取的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270m3/a。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废水可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排放标准(即COD≤400mg/L) ,SS≤350mg/L,BOD5≤250mg/L,氨氮≤35mg/L),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污水处理厂;

废气:该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处理后排放至屋顶。 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735t/a,预测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 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中的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到达厂界的噪声符合2008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后对环境造成危害。 作用不大。

古洛公园水系下游河道公园建设及末端处理工程

翔安区中南部,东至虹中大道,西至新城路,南至翔安西路,北至成昌路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福建省环境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总用地面积19.089h㎡,分为10个地块,其中绿地面积11.65h㎡,水域面积7.44h㎡。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古洛公园水系下游段河道建设工程:结合古洛公园下游段建设,生态河道长度约1.2公里,调整后存储容量³; (2)古洛公园水系下游河段河端治理工程:雨水管排水口8个; (3)在古洛公园水系下游段建设约11.65h㎡的环河公园绿地。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生活污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废水 (1)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 生活污水经施工现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城中路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澳头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2)运营期,项目内游客生活污水经建成公厕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 将通过城南路污水管道输送至澳头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建成后,河道水、生态供水、雨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年)IV类水质标准。

2、废气 (1)施工期间,项目施工扬尘将对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要求施工单位重视扬尘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抑尘措施,特别是在土方挖填期间,应加强管理。 加大扬尘防治力度,施工场地远离邻近敏感点,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同时,由于施工扬尘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建议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

(2)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噪声(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界线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理,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施工噪声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完成而消失。 其影响是暂时的。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游客生活噪声和水泵、割草机等公园机械设备机械噪声。 正常人类语音噪声一般为60至70dB(A)。 建议使用先进、低噪音的设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以减少修整过程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均在项目50m范围内。 项目施工过程会对声环境噪声产生一定影响,但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公园投入使用后,公园内噪声主要来自游客的社会噪声和植被修剪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正常人的语音噪声一般为60~70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机械设备的声源一般为85~90dB(A)。 施工单位可采取采用先进、低噪音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等方法,减少修剪过程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由现场施工人员产生。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该项目挖掘了 3 立方米,填充了 48,000 立方米,并废弃了 3 立方米。 该项目需要购买种植土³。 弃土运至大嶝桥东南侧弃土区堆放(面积25.8公顷,可容纳约200万立方米弃土)。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园区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剪枝树叶等绿化垃圾。 项目将在用地范围内设置分类垃圾桶,并实行垃圾桶包装。 管理人员将垃圾桶内的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垃圾、落叶、修剪的树叶等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在园区内焚烧。 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过相应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导热硅胶片、导热硅脂、导热泥生产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民安大道3876号4号厂房B、C区5楼

厦门明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厦门名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导热硅胶片、导热硅脂、导热泥生产项目位于内厝镇民安大道3876号4号厂房B、C区5楼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总投资200万元。 其中,环保投入16万元; 年产导热硅胶片59.49吨、导热硅脂30吨、导热泥30吨; 拟招聘员工20人,不提供食宿; 年生产天数300天,公司每天工作12小时。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270t/a(0.9t/d),COD0.108mg/L,氨氮0.016mg/L。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三级排放标准(即COD≤400mg/L、SS≤350mg/L、BOD5≤250mg/ L,氨氮≤35mg/L),经市政污水管网流入翔安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厦门同安湾海域,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环境。

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有机废气。 主要污染物以VOCs计算,排放量0.31t/a。 建设单位拟在微负压车间、机器上方设置压延加热和静态冷却工序,并在冷却区域上方安装静态A集气罩。 所有有机废气均收集并通过20m高的排气管高空排放。 本项目有机废气中VOCs排放速率为0.09kg/h,排放浓度为30mg/m3,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标准要求( h=20m,非甲烷总烃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最大允许排放量:13kg/h)。

噪音:产生噪音的设备必须静音。 运营后到达厂界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及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年)中三类标准,园区宿舍、赵岗村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中的三类标准。标准》(-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边角料和有缺陷的导热硅胶片将被收集并出售给废物回收单位。 不良导热硅脂和导热泥计划直接收集。 硅油、导热油空桶暂存危险废物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已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经过相应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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