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保定白沟新城实施住房限购,严禁购买第4套及以上住房

2025-08-11 11:03:30发布    浏览12次    信息编号:11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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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保定白沟新城实施住房限购,严禁购买第4套及以上住房

四月份的第五天,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具体措施》的文件。该文件旨在调整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增长,保定白沟新城从四月五号开始推行住房购买限制政策。

严禁购买第4套及以上住房

依照通告精神,本籍住户里面,既无房产又无商业房贷(含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区初次购置普通住宅,申请商业个人房贷的,首付需达三成;在本区已有壹套房产或有过商业房贷记录的,在本区购置普通住宅,申请商业个人房贷的,首付需达五成;终止向购置第三套房产的本籍住户发放商业贷款;任何住户都不可在本区购置第四套或更多商品住宅。外地住户每户只能购置一套新房或二手房,购房时需付四成以上首付,该房产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能出售。

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申请预售许可或备案销售前,所有房源需向价格监管机构完成价格备案,实行一房一价制。备案价格必须合理,不能远超周边同类同品质在售房产价格。物价部门审核通过后,六十天内不再接受提高备案价格的申请。

商品房经营者需带着价格备案的相关文书,向规划建设局申请预售许可或进行现售备案,一旦获得预售许可证或完成现售备案,就应当在十天内将所有销售房源和每套房屋的价格完全公开。在销售环节,必须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显眼位置摆放标价牌、价目表以及价格手册,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同时运用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手段进行明码标价。

商品房经营者实际售卖价格超出备案标价时,规划建设局会终止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对于本意见公布前已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但尚未售出的开发项目,自本意见生效后,规划建设局将暂时叫停该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在线签约流程。商品房经营者须于三十日内向经济社会发展局物价管理部门提出价格登记申请,在将登记证明材料提交规划建设局之后,方可重新启动商品房预售网络签约流程。

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监管

该通知责令经济社会发展局物价部门严格处理开发商违规行为,包括预售许可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一房一价原则,同时要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规划管理单位负责各类违规房地产销售行为的查证与定性,对已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违法销售行为进行严惩;对未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违法售卖住宅的,由相关机构移交公安部门介入调查;针对“一房多卖”的情况,由公安部门依照法律进行处置;对无营业执照擅自销售房产的,交由合规部门依法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严惩不实宣传、非法宣传等活动,同时处理无证经营房地产的企业,以及未获许可擅自开设的售楼点、咨询机构、接待站等机构违规销售房产的情况。

此外,需强化二手房流转的管控,坚决惩处非法居间机构及一切非法售卖旧房的举动。责令税务机构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税务监督,严惩逃税避税情形。所有新建住宅与既有房产均须进行网络签约,禁止订立私下协议。网络签约登记环节,由建设规划部门承担购房资格的审核工作。

另外,告知函责令涉事机构严惩开发商、代理公司违法销售活动,针对违背准则,传播不实消息、抬高房价,以及违规售卖房产的情况,若经提醒仍不改正或改进不足,将全部列入“黑名单”强化监督;对于无理缺席告诫会议的企业,监管单位能加重对其违规行为的惩处。(记者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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