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与增值税的联系及区别
2024-11-20 02:03:07发布 浏览7次 信息编号:9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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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对特殊商品的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它包括以下几类:
(一)高档化妆品、贵重珠宝、高尔夫装备、高档手表、游艇等奢侈消费品征税。
(二)征税控制汽车、摩托车等高耗能能源;
(三)为保护烟、酒等身体健康而征收的;
(四)为避免污染环境而征收的,如鞭炮、电池、油漆等;
(五)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而征收的成品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一)都是对货物征收的,都是流转税;
(二)从价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必须与消费税同时征收增值税。两种税的计算基础是一致的。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1)范围不同:消费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仅征收所列的15个税目,并非所有消费品;同时普遍征收增值税;
(2)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消费税是价格内税,计税依据包括消费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而增值税是附加税。价税,计税依据不包含增值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征收环节单一。除卷烟批发和超豪华汽车外,仅在单一环节征收,而增值税则在所有流通环节征收。
(4)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有从价税率、从量计税、根据不同应税消费品复合计税三种方法,增值税有一般计税和根据不同应税消费品简易计税两种方法。不同的纳税人;
(5)扣税范围和方法不同:消费税仅在所列范围内按实际消费税扣除方法(即用于生产的数量)扣除,而增值税一般按购置税扣除方法。
三、税目及税率
1支香烟
(一)香烟,包括香烟、雪茄、烟丝。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烟、手卷烟等。
(2)卷烟分为A类卷烟和B类卷烟。不含增值税每条价格≥70元的为A类卷烟。
(三)卷烟批发加征11%+0.005元/支。
(四)雪茄税率为36%,烟丝税率为30%。
2 酒
(一)酒类,是指酒精度数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精饮料,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类。不含酒精;
(二)白酒税率为20%+0.5元/500克;
(3)啤酒分为A类啤酒和B类啤酒。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及包装押金,不含重复使用周转箱押金)≥3000元为A类啤酒,<B类啤酒为3000元; A级啤酒250元/吨,B级啤酒220元/吨。餐饮、商业、娱乐等行业组织的啤酒屋(啤酒屋)使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属于生产、销售过程,对A类啤酒征收消费税;
(四)黄酒税率为240元/吨;
(五)其他酒类税率为10%;其他酒包括药酒、备酒、酒,但不包括调味酒。
3. 高档化妆品
(一)主要指单价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片)及以上的美容、修饰化妆品。不包括:化妆油、卸妆油、影视演员化妆用的油画颜料、普通护肤品。 【注】不属于消耗性使用;
(二)自2016年10月1日起,税率为15%,此前税率为30%。
4贵重珠宝玉石首饰
(一)包括各种金、银、珠宝、玉石镶嵌饰品;
(二)金、银、铂金、钻石及珠宝首饰税率为5%,其他贵重珠宝、玉石首饰税率为10%;
(三)对出国旅游人员在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注】免税店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正常缴纳销售增值税和消费税。
5 高尔夫装备
(一)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包括球杆头、杆身、握把)、高尔夫球袋(袋); 【注】所有物品均已征税。
(二)税率为10%。
6款高端腕表
(一)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万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二)税率为20%。
7 艘游艇
(一)是指长度大于8米且小于90米的机动船;
(二)税率为10%。
【注】太短的船和太长的远洋游轮都不是消费品。
8 鞭炮、烟花
(1) 不包括:体育运动中使用的起火纸和鞭炮引信; [注意]本质上不供消费者使用。
(二)税率为15%。
9节电池
(1)包括:原电池、铅酸电池及其他电池。免征消费税的电池有:无汞原电池、镍氢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
(2)税率为4%。
10 涂层
(一)施工时VOC含量低于420克/升的涂料免税;
(2)税率为4%。
11辆车
(一)购买应税汽车后改装的其他车辆,征收消费税。不包括:电动车、全地形车、雪地摩托、卡丁车、高尔夫球车、大型商用客车、大货车、大货车;
(二)乘用车税率为1%-4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3)超豪华轿车零售层面需额外缴纳10%的税。
12辆摩托车
(1) 包括二轮和三轮摩托车。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
(二)钢瓶容量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钢瓶容量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13种成品油
(一)柴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税率为1.2元/升,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税率为1.52元/升;
(二)航空煤油暂停供应;车用含铅汽油免征消费税;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注】成品油征收消费税,不征收资源税;原油征收资源税,不征收消费税。
14支木质一次性筷子
(一)指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一次性筷子;
(二)税率为5%。
15实木地板
(1)指以木材为主要原料,以实木为主体的地板,不包括强化地板、空心地板等。实木地板分为单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分为拼缝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根据表面处理情况不同,分为未涂漆地板(白板、素板)和涂漆地板;
(二)税率为5%。
(1) 包装
① 包装物与商品一起销售或者收取包装物租金的,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并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② 收取包装押金(酒类产品包装押金除外),单独核算且未过期的,暂不征税。但因过期未收回的包装不予退还,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不予退还。 ,并入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③包装与产品一起计价销售,收取押金。分别按上述①、②进行处理。
【注】三项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与包装押金无关。
(二)纳税人使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清偿债务的,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在其他情况下,对视同销售的商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价格征收消费税。
【注】消费税是为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而对特殊商品征税的税种。纳税人的上述三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流入,因此规定按最高价格计税。
(三)酒类相关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易定价的,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注】酒厂将自己生产的1000元/瓶的白酒以200元/瓶的价格卖给消费者,然后对外销售,利用白酒零售阶段免缴消费税的政策,从而少付消费税。具体调整方法参见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
(四)纳税人通过自办非独立核算商店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销售额或者商店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注】防止纳税人少缴税款。
【案例】某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营业额如下:
(一)生产的800辆汽车分两批销售,其中30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金额4500万元、税额585万元,500张税务专用发票标明金额4500万元、税额585万元。 6500万元,税金845万元。元。
(2)生产的100辆汽车用于换取生产材料,每辆汽车的发行成本为12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金额为1200万元,税额为156万元。该企业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
【案例分析】4500/300=15(万元)、6500/500=13(万元),平均售价=(4500+6500)/800=13.75(万元),应纳消费税=( 4500+6500)×5%+15×100×5%=625(万元)。
(五)有下列三种情况的,按照较高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①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②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成套消费品进行销售。
③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作为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按照最高等级按全部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注】在税收方面,应税销售额和不纳税销售额分开核算的概念非常重要,贯穿整个税法体系。主要是为了方便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和税收征管。如果没有单独核算,税务机关可以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纳税,企业将不得不缴纳大量不公正的税款。
(六)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下列行为,视为生产应税消费品,按照规定征收消费税:
① 采购的非应税产品作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应当缴纳消费税;例如,在商场购买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护肤品后,作为需缴纳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进行销售。
② 购进的低消费税率应税产品作为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应按高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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