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269.4—××××雪茄烟第 4 部分:感官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024-09-25 08:06:57发布    浏览3次    信息编号:9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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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269.4—××××雪茄烟第 4 部分:感官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ICS65.160 X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269.4-××××代替-1994 雪茄烟 第 4 部分:感官技术要求-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时间:2007-10) ××××-××-×× 发布 ××××-××-××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GB 15269.4-×××× 前言 《雪茄烟》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产品分类与抽样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包装和标签; ——第 3 部分:产品包装、卷制、贮运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第 4 部分。本部分第 6.8 条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代替-1994。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 ——-1982。 IGB 15269.4—×××× 雪茄烟 第 4 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雪茄烟感官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雪茄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269.1 雪茄烟 第 1 部分 产品分类与抽样技术要求 3 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部分。 3.1 油性雪茄烟包叶和填充物具有鲜艳的光泽,油腻而有光泽。 3.2 灰分 雪茄烟在燃烧过程中,灰分和灰分的综合性能。 3.2.1 燃烧均匀度 雪茄烟燃烧或阴燃时,雪茄包叶燃烧圈高度的差异。 3.2.2 灰度:吸食过程中雪茄包叶、黏合剂的灰分粘附在燃烧锥上的程度。3.2.3 灰度:吸食过程中灰分的灰度和细腻程度的综合表现程度。3.3 香气:雪茄烟气本身所具有的令人愉悦舒适的气味。3.4 纯香:醇厚纯正。

3.5 浓香饱满厚重,萦绕不散,绵长。 3.6 和谐 15269.4—×××× 香气和谐一致,感觉不到单一香气的特征。例如加香、添加材料与烟叶香气调和,叶组配方调和。 3.7 足香量多,无所缺。但不浓郁。 3.8 薄香单一,量不足,不够浓郁,持续时间短。 3.9 粗烟特征产生颗粒感、毛茸感,不舒服的感觉。 3.10 杂味令人不愉快,不舒服。轻微或明显的坏气味。如焦臭、泥土味、局部杂味、呛味等。 3.11 刺激性烟雾对感官引起轻微或明显的不适感。如冲向鼻腔、口腔、咽喉、毛刺感、灼烧感等。 3.12 余味 烟雾从口腔、鼻腔呼出后,留下的味觉感觉。雪茄烟气的余味应具有清爽、甜、苦的特点。 3.13 纯正 口腔各处纯净、干净。 3.14 异味 不具有烟草明显的异味(添加香料除外),降低其吸食价值或使其失去吸食价值。 3.15 霉味 不具有烟草明显的霉味,使之失去吸食价值。

3.16 部分循环法 用感官评价方法评价烟草及烟草制品时,吸烟者只用部分感觉器官进行评价,如烟雾进入口腔,稍作停留,再缓慢地从口、鼻排出。 [YC/T 138-1998,定义3.10] 4 技术要求 4.1 雪茄烟感官质量评价标准见表1。 表1 雪茄烟感官质量评价标准 色泽 香气 气味 刺激性 余味 灰度 总指标 指标 环节 值 值 值 色泽均匀,风格特征明显,香气纯正舒适 燃烧均匀,灰分紧实 Ⅰ 100 光泽油润 口感醇厚、浓郁、和谐、刺激、浓厚,灰分细腻,灰分2GB 15269.4—×××× 色泽苦甜 色泽白净 风格特征比较明显,比较纯正,比较均匀 燃烧比较均匀,灰分略有 Ⅱ 均匀,光泽好 7 香气比较突出,充足, 27911 舒适,比较生猛 17 稍有发散,灰分略有 4 75 香气刺激性 稍有粗糙,较为和谐,较为甜苦 松散,白暗 颜色不均匀 风格特征不明显,较为纯正,较为均匀 燃烧不均匀,灰分稍多 Ⅲ 均匀,光泽不佳 香气突出,清淡,舒适,发散,灰色松散,刺激性,油腻粗糙,和谐,甜苦,颜色呈灰色或灰黑色,4.2 不应有明显气味或霉变。

5 试验方法 5.1 按GB/T 1494.1-201X中6.1.2的要求抽取实验室样品、制备试样。 5.2 评定样品应在温度(16∽25)℃、相对湿度(65∽75)%的环境中保持平衡水分,时间不少于72小时。 5.3 评定方法统一采用局部循环法。 5.4 感官评定采用暗评计分法,见表2,每次评定人数不少于5人。企业也可采用开放式评定法。表 2 雪茄烟感官质量检验原始记录 颜色 10 灰色 6 香气 36 杂味 12 辛辣味 14 余味 22 灰化、烧焦性 合计 项目 颜色 6 光泽 4 均匀性、灰分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样品 品牌 6 4 2 4 3 2 36 27 18 12 9 6 14 11 8 22 17 12 6 4 2 编号 备注: 评价人: 年 月 日 6 检验规则 6.1 感官质量评分按百分制评分,最高分为 100 分。 6.2 每项计 0.5 分。 6.3 对色泽、香气、气味、刺激性、余味、灰度六项进行评分时,每项质量符合相应项目要求的,应给予相应分数。 6.4 对色泽和光泽进行目视评分时,应全面观察整支雪茄烟,包括包叶、填充物的颜色。 6.5 感官质量中有明显异味或霉菌的,应判该批雪茄烟为不合格。 6.6 结果统计 6.6.1 按(1)计算各项平均得分,精确至0.01。 X ∑X/n………… (1)i 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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