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教你认清身边的危险废物及处理方法
2024-08-27 23:03:23发布 浏览110次 信息编号:84227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2020 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教你认清身边的危险废物及处理方法
很多人不知道危险废物该如何处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们来识别一下我们身边的这些危险废物,识别之后该如何处理,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01
识别你周围的固体废物
什么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丧失原有价值或者未丧失价值而丢弃、遗弃的固态、半固态和装在容器中的气态物品和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但经处理成为无害物质,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不属于固体废物的物品、物质除外。
我们身边常见的固体废物有哪些?
1.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如厨余垃圾、快递包装废物、废旧电池等。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固体废物(厨余垃圾、快递包装废物等)
2、企业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煤矸石、废石等采矿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轮胎、废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工业产生的下脚料、皮边等。
工业生产中常见固体废弃物(废石材、废轮胎、印刷废纸、废皮革等)
国家对固体废物的法律认定
除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的定义外,国家还出台了《固体废物鉴别通用标准(-2017)》,通过生产源头、利用、处置过程等一系列严格的判断程序,明确某种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特别是有些企业利用固体废物生产副产品,这些副产品既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也没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属于负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副产品的属性仍然被认定为固体废物,不能以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
02
识别你周围的危险废物
什么是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24条第(6)款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法律认定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通则》(.7-2019),危险废物主要鉴别如下:
1、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种类,均属于危险废物;
2.虽然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视为危险废物;
3.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无法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应当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
这些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传染性、反应性等不同危险特性的废物,如何管理和贮存?
危险废物不同于一般固体废物,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因此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重点控制和严格管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要根据其特性采取“因废施策、分类控制”的原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禁止未经安全处置而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根据其危险特性,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毒性(包括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等)、易燃性、腐蚀性、感染性、反应性等。因此,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要实施适合其特性的污染防治要求,根据其特性采取不同的污染防治措施,即采取“因废制宜、分类治理”的污染防治原则。如果对不同性质的各类危险废物采取相同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仅不能有效控制污染,还可能扩大或加剧污染危害。
危险废物储存
企业作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有效控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危险废物储存设施警告标志和包装识别标签
03
识别你周围的危险化学品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有危害的化学品。
图10 危险化学品标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作业、运输等每一个环节都不容掉以轻心,这就要求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必须落实好各自职责。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发布和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含使用长距离管道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图11 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容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大型固定储罐除外,下同)生产企业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监督其产品质量;负责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工作。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危害辨识和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按照职责分工调查有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环境监测。
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许可及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监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公司的驾驶员、乘务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的资格认证。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及航空运输公司及其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凭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依法查处邮寄危险化学品行为。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处置
危化品不能随意丢弃、处置,如何对废弃危化品进行综合监管?
图 12:废弃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易燃、毒性、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处置前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从危化品→废弃危化品→危险废物,共两个环节、四个步骤:
链接1: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
步骤 1
需要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将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备案。
法律基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止生产、歇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和库存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并会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立即处置”;第六条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执行”。
第 2 步
企业对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者释放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在常温常压下进行预处理,稳定后方可储存;否则,应当按爆炸性、易燃性危险货物储存。
法律基础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指南(试行)》(安监发[2003]38号)要求企业“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教育培训、防火、消防、用火、维护保养、废物处理等)”;
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 15603-1995)第4.3条规定“爆炸品、一级易燃品、遇湿燃烧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储存”,第6.3条规定“遇火、受热、受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或潮湿、积水的建筑物内储存”,第6.4-6.9条也有相关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即使其物理危害没有消除,其依然属于危险化学品。
环节2: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
步骤3
生产、储存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对经预处理能够稳定储存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报相关部门备案。
法律基础
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1)定义“危险废物贮存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再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贮存活动。”“常温常压下具有爆炸性、易燃性并放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前必须进行预处理,使其稳定化,否则应当按爆炸性、易燃性危险货物贮存。”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登记表
步骤4
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妥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监督管理。
法律基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