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一键关闭等要求

2024-07-25 23:03:26发布    浏览43次    信息编号: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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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一键关闭等要求

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意见稿》提出,以开机播放、视频插播、弹窗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明确标注关闭标志,保证一键关闭,不得出现“无关闭标志或者需倒计时关闭”等情况。

针对互联网广告的新发展、新业态,《意见稿》明确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调整范围;并对弹窗广告、嵌入式广告的“一键关闭”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

意见稿指出,以开机播放、视频插播、弹窗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明确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以下情形:无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关闭的;关闭标志虚假、无法清晰识别或定位的;单个广告需要点击两次以上才能关闭的;同一页面浏览过程中,关闭后广告继续弹窗的;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同时,不得以欺骗、误导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广告。

对于利用直播推销商品的行为,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主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或者保健食品的广告。

此外,意见稿还强化了互联网平台运营者的责任,明确其配合广告监测、协助监管、提供统计数据的义务。(记者 杨照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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