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质量问题频现,四川省消委会开展比较试验活动

2024-09-12 08:07:31发布    浏览33次    信息编号:8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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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质量问题频现,四川省消委会开展比较试验活动

皮鞋是与每一位消费者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品,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要满足穿着舒适、美观的要求,还应安全、健康、环保。目前,市场上皮鞋品种繁多,由于少数经营者存在以次充好、以人造革冒充真皮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据全省消费者投诉统计,有关皮鞋的投诉呈上升趋势。消费者反映,皮鞋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脱胶、鞋底断、易变形、易臭脚等。为全面掌握市场皮鞋质量真实情况,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协会”)于2013年下半年在成都皮鞋市场对成人单只皮鞋进行了比较试验。

1. 样本采集

本次对比测试的样品由我司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代表通过官方微博公开征集,随机从成都市14家经营点购买成人皮鞋42双,共计126双,其中男鞋15双,女鞋27双(高跟鞋14双,平跟鞋8双,低跟鞋5双)。样品具体情况见下表:

2. 考试依据及项目

1、检测机构:本次比较试验我们将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国家轻工业鞋类、皮革及毛皮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成都站对购入的样品进行检测。

2. 比较试验依据

1.执行标准:《消费品与相关服务比较试验通则》(GB/-2008)、《鞋类钢勾心》(GB/-2011)、《皮革和毛皮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06),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2、参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皮鞋》(QB/T1002-2005)、《休闲鞋》(QB/T2955-2008)、《儿童皮鞋》(QB/T2880-2007)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商品标准《鞋类检验规程第2部分:皮鞋》(SN/T1309.2-2010)。

3、参考标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皮革透气性试验方法》(GB/T4689.22-1996)、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皮革透湿性试验方法 动态法》(QB/T1811-1993)、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皮革凉垫》(QB/T4204-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鞋类静态防滑性能试验方法》(HG/T3780-2005)、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皮革色牢度试验 往复摩擦色牢度》(QB/T2537-200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皮革-用显微镜鉴别皮革》(-2012)。

(三)比较试验项目:本次比较试验选取了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15个类别48个项目进行检测。1.可降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织物、衬里。2.甲醛含量:织物、衬里。3.材料:鞋面、衬里、里料。4.感官质量:整体外观、鞋面、主跟及鞋头、鞋跟、鞋口、缝线、鞋边、大底、附件(饰物)、同一双鞋同一部位尺寸(前帮长度、后帮高度、前跟、鞋跟高度、后缝斜度、大底长度、大底宽度)。5.标志:合格证(检验合格标志及生产日期)、鞋子(生产厂名称或商标、中文鞋号、型号)、鞋盒(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中文鞋号、货号、产品等级、鞋子颜色、执行标准)。 6.鞋面、衬里、底布的摩擦色牢度/等级:干摩擦、湿摩擦。7.成鞋耐折性:折后裂纹长度、折后裂纹等。8.大底耐磨性。9.鞋面、大底剥离强度。10.鞋跟粘合性。11.钩弯刚度。12.鞋跟硬度。13.大底防滑性能。14.气味。15.舒适性:鞋面透气性、鞋面透湿性、鞋面吸湿性。

3.项目测试结果及分析

本次比较试验仅对购入的样品及检测结果负责。检测结果表明,成都市场销售的成人单皮鞋内在质量总体良好,但在产品标识、感官质量等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样品中均未检出可降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降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在一定条件下会分解还原为20多种致癌芳香胺物质,其有害成分与人体长期接触后易经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引起病变,诱发恶性肿瘤。国标—2006对可降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的强制要求为≤30mg/kg。本次比较试验对皮鞋样品面料、里料中涉及的联苯胺、对氯苯胺、邻甲苯胺等24种芳香胺物质进行了检测,42组送检样品均未检出可降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二)绝大多数样品未检出游离甲醛。甲醛具有刺激性气味,长期低浓度接触甲醛可引起头晕、乏力、免疫力下降、神经衰弱、抑郁等症状。国标-2006对游离甲醛含量的强制性要求为≤300mg/kg(非直接皮肤接触)。本次对比试验的42组样品中,有33组样品未检出游离甲醛,占样品总数的78.6%;仅有标称千百度(c.)、雷士丹()、奥康、富贵鸟、莎莎苏()、柯莱(coey)、暇步士、安玛丽()、佐丹奴()等9组样品不同程度检出甲醛,占样品总数的21.4%,但其含量均在国标限量范围内。

(三)受检样品中93%的物理机械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帮底剥离强度、成品鞋耐折性、大底耐磨性、摩擦色牢度等皮鞋物理机械性能指标是衡量皮鞋内在质量的关键指标。根据《皮鞋》(QB/T1002-2005)对帮底剥离强度指标的要求,男鞋≥70N/cm(牛顿/厘米)为合格品,≥90N/cm为优等品;女鞋≥50N/cm为合格品,≥60N/cm为优等品;成品鞋耐折性≤30.0mm为合格品,≤12.0mm为优等品;大底耐磨性≤14.0mm为合格品,≤10.0mm为优等品。经检测,39组样品物理机械性能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仅有标称亲吻猫()样品的成品鞋耐折性、标称克雷斯达尼(chr)样品的外底耐磨性、标称千百度(c.)样品的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受检样品97%符合物理安全性能指标标准要求。皮鞋外底防滑性能、跟部粘合力、成型跟部硬度、勾边弯曲刚度等是反映成品鞋质量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物理安全性能指标,关系到人穿着时的安全。本次比较试验,我们对上述指标进行了检测。由于《皮鞋》(QB/T1002-2005)标准尚未对鞋底的防滑指标作出规定,本次试验结果的评定参考了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口商品标准《鞋类检验规程第2部分:皮鞋》(SN/T1309.2-2010)。摩擦系数小于0.5,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检测,42组样品中,仅标称自有()品牌样品的外底防滑性能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余41组样品的物理安全性能指标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率达到样品总数的97%。

(五)45%样品的标记不符合标准要求。标记是指用来识别产品及其品质、数量、特性、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各种指示的统称,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从检测结果看,42组样品中,12%的样品未明确标注执行标准;12%的样品材质及名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6%的样品未标明生产日期。特别是标为金蝎()和巴塔(Bata)的样品,未标注材质,经检测,前者为合成革,后者为牛皮;标为可卡​​福()的样品,标注为“羊纹”,被认定为人造革。厂家利用消费者对“羊纹”的模糊概念,涉嫌误导消费者认为材质为羊皮。详情见下表:

(六)皮鞋样品感官质量问题较多。根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若有一项主项不符合标准,且有三项以上小项不符合标准,则判定该皮鞋不符合标准要求。检测结果显示,大部分样品感官质量指标虽然符合标准要求,但工艺水平不高。例如,标为欢腾()的样品整体外观合格但存在轻微的松面现象;标为千百度(c.)的样品外观清洁度较差,有胶水痕迹,缝线处有1处露线头现象;标为木林森的样品缝线处有3处露线头现象;标为暇步士(Hush )的样品缝线处有1处重新缝合的缝线现象等。缝线开裂问题较为严重,主要表现为缝线开裂局部松动或拱起现象较为严重。标准规定鞋子的鞋口缝合处应整齐、严密,前9个项目中,有8组样品相关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具体见下表:

在同一双鞋的同一部位的尺码指标中,部分样品两只鞋的尺码差异较大,尤其是前掌指标问题较多。标为百思图、木林森、PT'son、金利来()的4组样品前帮长度(公差≤2mm)不符合标准要求,特别是PT'son品牌样品,同一双鞋的差异达到标准要求的4倍;标为金蝎()和康利()的2组样品后帮高度(公差≤2mm)不符合标准要求;标为千百度(c.)、凡娜妮()、吻猫()、薇娅、百丽、菲格登()、PT'son、奥康的8组样品前跟指标(公差≤2mm)不符合标准要求;标为天美宜的1组样品后跟缝歪斜度(公差≤2mm)不符合标准要求;标有欢腾()、Tata、()、PT'son、()、()的6组样品的外底宽度(公差≤1.5mm)不符合标准要求。

(七)皮鞋气味及舒适度指数测试结果差异较大。皮鞋气味与皮鞋透气量、透湿量、吸湿量是衡量成品鞋舒适度和卫生性能的指标,是皮鞋质量的重要参数。由于皮鞋相关标准中未对上述相关指标作出要求,本次比较试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儿童皮鞋》(QB/T2880-2007)、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皮革透气性试验方法》(GB/T4689.22-1996)、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皮革透湿性试验方法》-动态法(QB/T1811-1993)、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皮革降温垫》(QB/T4204-2011)等皮革制品相关标准,进行了评价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42组皮鞋样品进行了评价,仅供消费者参考。从对比试验结果看,上述样品指标的检测结果相差较大,尤其是标称金蝎()品牌和标称科卡福()品牌的两组样品,在上述四项指标中,有三项指标较差。首先,五组样品的皮鞋气味“浓重”。皮鞋在制造过程中,使用了大量胶粘剂、稀释剂以及原料中含有的一些挥发性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含量越多,气味越大。含量超标会引起足部皮肤过敏,污染空气环境,尤其是长期置于室内,吸入后对人体呼吸道产生毒性作用。由于成人皮鞋尚无相关标准,本次对比试验参考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儿童皮鞋》(QB/T2880-2007)标准,对42组皮鞋样品进行气味检测。标准将气味等级描述为五个级别:一级,无气味;二级,有轻微气味,但不明显;三级,有明显气味,但不令人讨厌;四级,有强烈的、令人讨厌的气味;五级,有非常强烈、令人讨厌的气味。

42组样品中,花花公子()、金蝎()、乔伊()、可卡夫()、森达等5组样品气味检测为4级,未发现有5级气味的样品。其次,24%的样品皮鞋鞋面不具备透气效果。皮鞋鞋面的透气性,皮鞋的水蒸气吸收量、水蒸气渗透量与其穿着的舒适性和健康性息息相关。透气性主要表征皮鞋内腔与外界空气交换的能力,数值越大,与外界空气交换越多,但过大会影响皮鞋的保暖性,因此需要在皮鞋的透气性和保暖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本次对比试验的样品为单皮鞋,一般在春、夏、秋季节穿着,保暖性不是主要考察指标,因此只测试透气性。由于皮鞋面的透气性尚无相关标准要求,我们参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皮革透气性试验方法》(GB/T4689.22-1996)进行检测。从42组样品的检测结果来看,标称品牌为维雅、老人头、莎莎苏()、安妮玛丽()、可口可乐()、暇步士、私家侦探()、吻猫()、奥康、华伦鳄鱼()的10组样品鞋面透气性测试数值均显示为“0”,占样品总数的23.8%,几乎不透气。

三、19%的样品皮鞋鞋面透湿性相对较差。皮鞋鞋面透湿性是指鞋子让水蒸气从湿度较高的空气中透过到湿度较低的空气中的能力,是鞋类非常重要的指标。由于目前尚无关于皮鞋鞋面透湿性的相关标准要求,我们参照已公布的QB/T1811-1993《皮革透湿性试验方法》-动态法进行评价试验。从本次对比试验42组皮鞋样品的试验结果来看,标称金蝎()、莎莎苏()、可卡芙()、私家()、吻猫()、安玛丽()、奥康、Hush 等8组样品鞋面透湿性试验数据均在“0.2mg/(cm2.h)”以内,说明其透湿性较差。第四,2组皮鞋样品鞋面吸湿性能相对较差。皮鞋鞋面吸湿性能是指鞋子容纳水蒸气特别是汗液的性能。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标准对皮鞋吸湿性能的要求,我们参照工信部发布的QB/T4204-2011《皮革凉席》中吸湿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评价测试。从42组样品的测试数据看,标称天蝎()和花花公子()品牌样品鞋面吸湿性能测试值分别为0.6mg/cm2和0.8mg/cm2,说明其吸湿性能并不理想。

综合以上七个方面的分析,42组样品中有59.5%的样品在部分项目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指标,具体为:金蝎()、千百度(C.)、亲吻猫()、百思图、康利()、星期六(ST&SAT)、斯凯奇()、金利来()、他塔、老人头、可卡夫()、奥康、富贵鸟、奥尔斯、巴塔、木林森、派高燕()、科伊、暇步士、田美宜、安玛丽()、华伦鳄鱼()、佐丹奴()、CHR、菲格顿()等品牌的样品。

四、店铺样品质量对比

本次对比试验,省消委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联合向社会征集的消费者代表,从成都金牛万达广场等14家门店购买了42套样品,经检测,各门店样品质量分布情况如下表:

五、相关名义生产厂家(经销商)反馈

我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本着科学、严谨、务实的态度,将42组样品比对试验结果通知被抽查企业或经销商,并征求意见。从回复情况看,多数企业高度重视,肯定本次比对试验结果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白天森、金利来、佐丹奴、富贵鸟、巨乐臣、奥莱斯、暇步士、私隐、莎莎苏、亲亲猫、雅诗、千百度、雷士丹、康利、安玛丽等被抽查企业或经销商均积极回复我协会函,派人确认公司样品或来函确认比对试验结果,或来函确认产品中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将采取措施,对产品质量问题严肃整改。但也有木林森、金蝎、百思图、星期六、莎嘉图、舍塔、老人头、可卡夫、奥康、八嘉、派高燕、酷力、暇步士、田美意、华伦鳄鱼、克雷斯丹尼、菲格顿等样品生产厂家已经超过答复期限,至今未作出答复,现对这种无视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

六、后续步骤

通过本次对比试验,不仅为消费者提供成都市场皮鞋质量信息咨询服务,还将协助社会相关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一)发布消费提示。协会将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皮鞋消费提示,鼓励人们不盲从品牌,普及皮鞋专业知识,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选择、使用和保养皮鞋。

(二)呼吁完善皮鞋相关标准。据了解,目前国内成人皮鞋标准并未对皮鞋鞋底防滑性能、皮鞋气味、透气性、保暖性、透湿性、吸湿性等指标作出相关规定,而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是消费者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我呼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内皮鞋产品质量标准,凡是关系到消费者健康安全性能的,都应列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向监管执法部门举报。对本次比较试验中发现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皮鞋产品及其经营者,我协会将作为涉嫌违法案件线索依法向政府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举报,并按程序立案查处。

(四)生产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生产企业应加强皮鞋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生产,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消费者满意的品牌。

(五)销售者应当加强进货质量把关。国内销售者(包括进口皮鞋)应当加强进货把关,及时抽样检验,严把进货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上架销售;应当认真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依法处理,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实际行动树立和展示企业社会责任良好形象,赢得消费者的良好口碑。

附件1:对比测试项目相关指标解读

1.皮鞋标志

按照《皮鞋》(QB/T1002-2005)标准要求,每双鞋或内包装应有检合格标志和生产日期;每双鞋应有制造厂名称或商标和中文鞋号、型式;鞋盒上应标注制造厂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和商标;进口鞋应有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国内地址,并标注产地;产品名称(应标明主要鞋面材质,如:牛皮、猪皮、羊皮、二层皮、合成(人造)皮革、织物或皮革与非皮革混合鞋面等);中文鞋号、款号、产品等级;鞋色;采用的产品标准等。

2. 感官品质

作为鞋类产品最基本的外观要求,一双合格的鞋子在桌面放置时应该相对稳定,左右脚的一些尺寸应在要求的公差范围内。

前跟:基础坐标中鞋楦前端点的高度。

鞋底与鞋面粘合在一起。

(三)剥离强度

它主要用于测试皮鞋的鞋面与外底之间的粘合程度,即鞋子穿着时是否会散开。这个性能涉及到成鞋的性能,是成鞋检测中比较重要的指标。GB/T3903.3规定了成鞋鞋底与鞋面剥离强度的试验方法。将成鞋装上鞋楦,夹紧在剥离试验机上,用剥离刀将鞋底与鞋面的接缝处剥离,剥离所需的力即为剥离力,根据剥离力和刀片的宽度计算出剥离强度。

(四)耐折性

成品鞋耐折性达不到标准,有的鞋底容易出现裂纹,使成品鞋无法使用;有的鞋面容易出现松散现象,影响成品鞋的外观和穿着。GB/T3903.1规定了成品鞋耐折性的试验方法。将成品鞋在耐折试验机上进行一定角度和频率的屈挠试验(模拟人足部的行走姿势),测量一定屈挠次数后鞋底周长条带的裂纹(开口)和脱粘长度,观察鞋面的变化情况。

(五)鞋跟粘合强度

鞋跟粘合是成品鞋的重要检测指标,直接影响成品鞋的安全性。鞋跟与鞋底粘合不牢固,穿着时鞋跟会脱落,造成摔伤或扭伤。gb/《皮鞋鞋跟粘合试验方法》适用于鞋跟粘合或钉在后帮或大底上的皮鞋,不适用于鞋跟与大底一体成型鞋底的皮鞋。试验原理是将成品皮鞋安装在特制的夹具上,在拉力试验机上以一定的速度拉伸,直至鞋跟与后帮或大底分离,所需的力即为鞋跟粘合力。

(六)鞋面、衬里、鞋垫摩擦色牢度

色牢度指数是衡量皮革——鞋面、内衬、鞋垫等的摩擦变色、沾色程度的指标,这项指标就是人们常说的穿鞋时袜子沾色的问题,是消费者比较关注的指标之一。

(七)轴弯曲刚度

勾心是安装在皮鞋外底与内中底之间的关键部件,是鞋子的骨干,起着维持鞋底弧度和稳定性的作用,对于女鞋穿的高跟鞋来说尤其重要,它的质量决定了鞋子的整体美观度和穿着后的稳定性。勾心的弯曲刚度是成品鞋质量的重要检测指标,它影响成品鞋的安全性能。弯曲刚度不合格,皮鞋整体变形,穿着时走不稳,严重时甚至会扭伤脚踝、摔倒。选购时,可以将鞋子平放在结实的桌面上,用力按一下勾心部分,也就是按一下腰窝处,看是否坚硬。质量好的勾心不应该有软的、变形的现象。

(八)皮鞋面的透湿性及吸湿性

皮鞋鞋面的透气性、吸湿性、透湿性与其穿着的舒适性和卫生性密切相关,是影响穿着舒适性和卫生性的重要因素,是鞋类非常重要的指标。

人的双脚在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出汗,无论是静止、行走、紧张,尤其是运动时,都会释放大量的热量和汗液,这会增加鞋腔内的湿度和热度。当湿度和热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双脚就会感到闷热潮湿,让人不舒服,还会滋生细菌,导致脚臭,甚至引发脚癣。双脚呼吸的新鲜空气也会减少,如果双脚长时间缺氧,人体抵抗力就会下降,容易引发其他疾病。同时,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的鞋子也会缩短其使用寿命。

脚汗的一部分被液体和水蒸气中的皮鞋的衬里和鞋底吸收,其中一部分被上层材料通过鞋底衬里吸收,部分水蒸气的形式,一部分它通过鞋子和脚之间的脚部和鞋底允许了鞋底,并通过鞋子和鞋类的形式散发出大气层的缝隙。一双皮鞋的水蒸气吸收。

附录2:2013年成人单皮鞋的比较测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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