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活性炭 江西亚卡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水性涂料 30 万吨、干粉腻子 20 万吨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2024-09-03 07:04:19发布 浏览131次 信息编号:8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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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活性炭 江西亚卡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水性涂料 30 万吨、干粉腻子 20 万吨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
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30万吨水性涂料、20万吨干粉腻子项目
工地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环境评估局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地理中心位置:N2811′40.07″,′47.53″)。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20万吨真石漆生产线1条;年产5万吨多彩(仿石漆)生产线1条;年产5万吨乳胶漆生产线1条;年产8万吨干粉腻子生产线1条;年产6万吨干粉腻子生产线2条。
本项目总投资240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禁止夜间使用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区边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011)的要求,如需夜间施工,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认真落实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再用于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收集、回收利用。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可作为路基填料综合利用,剩余表土可用于路基边坡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投料产生的粉尘,分散罐、灌装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干粉腻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其中水性漆项目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散料、灌装产生的VOCs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要求;干粉腻子项目投料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厌氧+接触氧化+MBR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远期,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库和危险废物临时库。危险废物临时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为综合利用或者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运营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3类标准。
项目名称
新建年产8万吨水性漆及配套涂料包装桶项目
工地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环境评估局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地理中心位置:N2811′46.87″,′50.59″)。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3万吨水性工业涂料生产线1条;年产4万吨防水涂料生产线1条;年产1万吨防火涂料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塑料包装桶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金属包装桶生产线1条。
本项目总投资1555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禁止夜间使用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区边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011)的要求,如需夜间施工,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认真落实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再用于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收集、回收利用。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可作为路基填料综合利用,剩余表土可用于路基边坡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分散罐、灌装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塑料包装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其中水性漆投料粉尘采用气罩+脉冲布袋处理后由15m排风管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分散、灌装产生的VOCs采用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风管高空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工业》(DB36/1101.2-2019)的排放限值要求;涂料包装桶塑料包装桶注塑产生的VOCs采用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风管高空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工业》(DB36/1101.2-2019)的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配备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效率≥60%,餐饮油烟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2001)中表2餐饮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规定。
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远期,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为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运营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3类标准。
项目名称
年产200万平方米保温节能一体化板、2万吨水性节能涂料
工地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环境评估局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地理中心位置:N28.、E114.)。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200万平方米保温节能一体化板生产线一条;年产2万吨水性节能涂料生产线一条。
本项目总投资1196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0.7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禁止夜间使用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区边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011)的要求,如需夜间施工,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认真落实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再用于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收集、回收利用。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可作为路基填料综合利用,剩余表土可用于路基边坡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项目保温节能一体板生产过程中打磨、切割工序产生的少量油漆粉尘、塑料粉尘,保温节能一体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有机废气,水性漆生产过程中投料产生的粉尘,分散罐、灌装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干粉腻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保温节能一体化板生产过程中,打磨、切割等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油漆粉尘、塑料粉尘,水性节能涂料的进料粉尘经现有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从15m高空排放;保温节能一体化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TVOC计),经集气罩+脉冲布袋处理后从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分散、灌装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的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厌氧+好氧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到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行处理后排放;远期,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达到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厂区内应当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库和危险废物临时库。危险废物临时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为综合利用或者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而设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运营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3类标准。
项目名称
年产6万吨水性建筑涂料、5万吨彩色砂浆建设项目
工地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
环境评估局
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地理中心位置:N2811'35.79,E 11431'17.15)。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5万吨水性真石漆生产线2条;年产7500吨水性多彩漆生产线2条;年产7500吨水性内外墙乳胶漆生产线2条;年产5万吨彩色砂浆生产线1条。
本项目总投资1224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禁止夜间使用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区边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011)的要求,如需夜间施工,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认真落实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再用于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收集、回收利用。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可作为路基填料综合利用,多余的表土可用于路基边坡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投料产生的粉尘,分散罐、灌装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彩色砂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其中水性漆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散料、灌装产生的VOCs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要求;彩色砂浆项目投料、计量、搅拌、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脉冲布袋处理后经15m高空排气烟囱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4)中排放限值标准。
水性漆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中二级标准,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6/1101.2-2019)中的排放限值标准;砂浆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4)中的排放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厌氧+好氧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到万载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行处理后排放;远期,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达到万载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为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五)运营期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3类标准。
项目名称
年产500万平方米聚合物防水材料、8万吨防水砂浆项目
工地
湾仔工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
环境评估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32309.13m2,主要包括:主生产车间(其中3F标准车间1栋、2F标准车间1栋、1F钢结构车间2栋)、仓库、配电室及相关辅助用房等。达产后形成年产防水材料500万平方米、防水砂浆8万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1623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0.7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使用情况,禁止夜间使用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区边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011)的要求,如需夜间施工,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认真落实洒水抑尘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再用于施工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尽量收集、回收利用。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土方可作为路基填料综合利用,多余的表土可用于路基边坡绿化。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防水卷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废气、防水砂浆车间产生的粉尘、水泥卸料粉尘等。
其中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管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浓度限值标准(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沥青烟气经一套“水喷塔+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管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表2二级标准;防水砂浆车间产生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管排放;水泥卸料粉尘经罐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表2二级标准。
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条件可以减少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的数量,覆盖带有防尘网的原材料仓库院子,洒水以定期抑制灰尘,增强车辆的运输管理,确保进入工厂驱动器的车辆以低速行驶,保持道路清洁并增加绿色绿色,以便符合工厂的标准,从而可以符合标准标准。
(iii)严格在近期内实施水污染和控制措施,该项目的废水将通过油脂陷阱 +化粪池 +集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先处理,以满足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标准通过市政管道网络进行治疗和出院的植物;从长远来看,在新的能源和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后,该项目的废水将通过 Trap +化粪池 +化粪池 +集成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先处理,以满足新能源和新材料工业公园污水处理厂的新能量和新标准的标准Zai新能源和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通过市政管道网络进行处理和排放。
(iv)严格实施对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全面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存储仓库的设计,建设和操作必须满足“通用工业固体废物存储和治疗地点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GB 18599-2001)及其修正案。
(v)在操作期内预防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附录: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