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被质疑,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布

2024-07-13 07:07:21发布    浏览44次    信息编号:78657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宣恩县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被质疑,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布

地址:宣恩县竹山镇人民路63号

相关供应商1: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层102-026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答复函不满意,于2024年4月9日向本局投诉。本局经审查,决定依法受理此案。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符合本项目中小微企业采购资质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视为无效。

经调查发现,该项目为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报书》存在两点问题,一是《中小企业申报书》中主体名称填写的是该项目的项目名称,并未填写采购清单中货物的具体名称;二是相关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表涉及另外三家厂商,而相关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报书》中只申报了其为小型企业,其他三家厂商均未填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报书》。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问答》的函第8点规定,相关供应商提供了填写不规范、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书》。

四、治疗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