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干电池迈向无汞化,回收费用高致企业积极性低
2024-07-09 18:11:04发布 浏览120次 信息编号:7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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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干电池迈向无汞化,回收费用高致企业积极性低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指出,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废弃的充电电池和纽扣式一次性电池。在缺乏有效的回收技术的情况下,不鼓励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与此相对应,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不再将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标准的干电池列为危险废物。目前,我国一次性干电池已基本实现低汞,正在向无汞化迈进,随垃圾处理不会对环境构成威胁,应该做的是从生产头上消除污染,也就是实现无汞化。由于一次性电池的回收成本很高,没有经济杠杆刺激企业回收利用一次性电池是难以做到的。 需要回收的,是那些对环境污染很大的充电电池和铅酸电池。相关资料显示,虽然1997年,我国原轻工业联合会、原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但规定指出:自200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各类电池;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上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自200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电池;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上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但我国目前的现状是,民用电池大部分为一次性电池,无汞化进展不容乐观,不少中小厂家仍在生产高汞电池。目前,我国大型低汞、无汞电池厂家的市场占有率不足15%。因此,把发达国家已实现电池无汞化的经验套用到我国实际,显然不符合我国国情。有关专家认为,不仅电池中的汞会造成污染,锌、锰、镉、铅等随着生活垃圾腐烂渗入地下也会造成污染。这些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极大地威胁着人们的健康。目前,要求所有销售的电池必须无汞或含有微量汞,汞含量仅为电池总量的千分之一。 电池与垃圾填埋后,进入填埋场的重金属含量极少,可与生活垃圾同时处理,不构成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的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等,应当予以回收利用。但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的成本过高,从经济角度看并不盈利,更何况回收过程中可能产生二次污染。我国废旧电池回收现状1、政府部门:出于社会责任感,结合环卫工作,在尚无最终处置办法的前提下,长期开展公益性回收工作,接受社会各界收集的废旧电池,大大推动了非政府组织等回收活动的进展。2、民间回收:与高校环保协会等或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展区域性废旧电池危害宣传及回收活动。 一些组织还在社区、学生宿舍等场所长期设置回收箱,以宣传教育的形式向市民和学生介绍废旧电池的危害。
但若没有政府部门接收所收集的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就不可能长期进行。3、商业回收:一些电池生产厂家和商场以宣传为主要目的,开展有奖回收、以旧换新等短期废旧电池回收活动。目前,德国、瑞典、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制度非常完善,日本、美国、欧洲的一次性电池都已实现无汞化。这些国家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对消费者征税等方式,保证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在德国,2005年的废旧电池回收法创造了82%的历史新高。德国官方规定:只有能够回收的电池才能在市场上销售,消费者必须将所有类型的废旧电池交给商店或废品回收站,由商店或废品回收站无条件接收,转交给加工厂家回收。电池生产厂家必须对废旧电池进行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电池也必须妥善处理。 德国的口号是:“回收废旧电池,造福未来。”在美国,如果用户不把废旧电池返还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他们每购买一个新充电电池就得额外支付3到5美元。在废旧电池处理技术方面,目前最先进的方法是真空热解法,这种技术高效又环保。许多国家都用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回收废旧电池并加以提炼。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废旧电池回收后交给企业加工,每加工一吨政府都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每生产一吨都要交一定的押金,以支付回收商和加工商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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