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2024-07-03 08:08:54发布    浏览66次    信息编号:7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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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为进一步释放我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减排,现招募家电销售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1. 注册时间

从现在起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2.参展企业条件

(一)依法在大连市注册的从事家电销售的企业。

(二)网络布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拥有家电“以旧换新”综合服务能力,拥有强大的仓储配送能力,可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有能力防止欺诈和任意实施补贴行为。

(四)品牌经销商须取得品牌公司的授权书。

(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行为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参展企业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须制定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方案,提出“让利于民”具体措施。

(二)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须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须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填写以旧换新台账,并按要求登记、核实家电以旧换新信息。

(三)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须制定风险防范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未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须配合做好营销宣传工作,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附加任何附加条件。活动期间,企业须开具正规有效发票。

(五)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与服务机构完成技术对接、上传适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计划的产品信息,方可正式实施活动。

(六)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须配合做好审核工作,并提交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台账、“购旧”协议(凭证)、单位证件复印件、家电新品销售发票复印件等相应纸质材料。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录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印发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五)品牌经销商须取得品牌公司的授权书。

(六)公司在连云港市的直营店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及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产品登记表。

(八)家电销售企业应提供其或其委托的公司具备一定回收能力及家电“收旧”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风险防范计划。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报送至大连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展企业确定

大连市商务局将对报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附件1.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大连市商务局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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