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弹窗广告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

2024-06-28 13:09:15发布    浏览52次    信息编号:7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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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弹窗广告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

1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要求,以开机播放、视频插播、弹窗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明确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误导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广告,不得出现无关闭标志或者要求倒计时结束才关闭的情况。

当今是一个“读屏”的时代,我们的生活被手机、电脑、电视、平板等各种屏幕包围,然而在使用屏幕的生活中,我们却时常被弹窗广告所困扰。2021年7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PC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报告》指出,八成受访消费者表示被弹窗广告所困扰。鲜艳的色彩、令人眼花缭乱的选项、不知道如何关闭的链接等,已经成为我们现代生活中频繁出现的烦恼。正如“网络牛皮癣”这个名字一样,网民对弹窗广告的“深恶痛绝”更是无以言表。

人们之所以讨厌弹出广告,是因为这种“网络牛皮癣”有两大危害:一是“烦人”,二是“有害”。

第一个危害是“烦人”。它是指“弹窗广告”突然出现在用户的屏幕上,对用户是一种骚扰。正如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资深互联网专家李毅所说,“弹窗广告过多或者过多混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用户体验,而且其反复出现本身对用户也是一种骚扰。”一般情况下,用户不会只为了看弹窗广告而使用电子产品或者看电子屏幕。弹窗广告往往在用户不经同意和预见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在屏幕上,打断用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这种强行弹窗、强制观看的行为,根本不顾网民的主观感受。

更令用户感到困扰和恼火的是,弹窗广告往往故意隐藏“关闭”按钮,并附上链接引诱用户误点,几乎逼迫用户打开新的网页,严重干扰用户的生活。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报告(2020)》指出,58%的受访App内置弹窗广告,69.7%的App没有“关闭”按钮。弹窗广告这些赤裸裸的“劫持用户”行为,明显侵犯了用户的正常使用权益。

第二个危害是“弹窗广告”并不纯粹。大多数“弹窗广告”并非只是“胁迫”用户观看的广告,这些随机弹出的窗口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就会成为传播木马病毒的温床,或是传播虚假、暴力、淫秽信息的“专栏”。弹窗广告往往出现在各类APP或网页上,很容易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植入电子产品的存储空间。这种可怕的隐蔽性和极强的传播能力,正是病毒和各类欺骗信息最合适的“宿主”。因此,强制观看“弹窗广告”很可能对用户各项利益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正因为弹窗广告如此“罪恶”,国家近来对弹窗广告动作频频。从早年国家网信办对“迅雷弹窗服务传播淫秽色情、低俗、虚假谣言,影响十分恶劣”进行专项整治,到今年7月8日工信部发布消息,近期对用户反映强烈的弹窗信息标识几乎看不见、关闭按钮很小、诱导点击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改,再到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弹窗广告应当明确标注关闭标志,不得欺骗、误导用户点击广告。弹窗广告的整改工作和规范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弹窗广告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牵头完善法制建设和监管体系,也需要各类互联网企业、广告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尊重受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消费者积极监督,学会维权。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对“网络牛皮癣”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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