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中贵金属纯度范围、标识、测定方法及命名方法的标准规定

2024-06-27 02:06:40发布    浏览53次    信息编号:7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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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中贵金属纯度范围、标识、测定方法及命名方法的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范围、首饰产品的标识、测定方法以及贵金属首饰的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珠宝首饰行业及在国内生产、销售的珠宝首饰。

1)焊料成分不计入,但成品整体(不包括附件)的含量不得低于规定的纯度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288 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 吹烟法(火试金法) (GB/T 9288-2006, ISO 11426:1997, MOD)

GB/T 16552 珠宝玉石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鉴定

GB/T 16554 钻石分级

GB/T 18781 养殖珍珠分级

GB/T 17832 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GB/T 17832-2008,ISO 11427:1993,MOD)

GB/T 19719 首饰中镍释放量的测定光谱法(GB/T 19719-2005,EN 1811:1998,MOD)

GB/T 19720 铂合金首饰中铂、钯含量的测定氯铂酸铵重量法和丁二酮肟重量法(GB/T 19720-2005,ISO 11210:1995,MOD)

GB/T 21198.6 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测定 ICP光谱法 第6部分:减法

GB/T 1689 贵金属首饰术语

SN/T 2004.3-2005 电子电气产品中六价铬的测定 第3部分:二苯肼分光光度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纯度

贵金属元素的最小质量含量,以贵金属质量含量的千分之一为单位。

3.2 印记

印在贵金属首饰上的标记。

3.3 产品标记

用以识别商品及其品质、数量、特征、性质和使用方法的各种描述的总称。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或其他形式来表达。

4 纯度范围

4.1 纯度以最小值表示,不允许有负公差。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见表1。

表1 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

贵金属及其合金

纯度最小值(千分之一/‰)

表达纯度的其他方式

金及其合金

375

585

750

916

990

(999)

9千

14千

18千

2.2万

纯金

(1000 纯金)

铂及其合金

850

900

950

990

(999)

纯铂金、纯白金、纯白金

(1000 纯铂金、1000 纯铂金、1000 纯白金)

钯及其合金

500

950

990

(999)

纯钯

(千纯钯、千纯钯金)

银及其合金

800

925

990

(999)

纯银

(1000纯银)

注1:未括在括号中的值将优先。

注2:24K的理论纯度为1000‰

4.2首饰配件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由于需要强度和弹性,配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 黄金含量不低于916‰(22K)的黄金首饰,其配件的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

4.2.2 铂含量不低于950‰的铂首饰,其配件的铂含量应不低于900‰。

4.2.3 钯含量不低于950‰的钯首饰,其配件的钯含量应不低于900‰。

4.2.4 纯银饰品、999纯银首饰的银含量不得低于925‰。

4.3 贵金属及合金首饰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

4.3.1 珠宝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必须小于1‰。

4.3.2 含镍首饰(包括非贵金属首饰)应符合以下规定:

4.3.2.1 用于穿刺耳朵或人体其他部位且在穿刺伤口愈合过程中需取出或保留的产品,其镍释放量不得超过0.2μg/(cm2·周)。

4.3.2.2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的产品,如:

- 耳环;

- 项链、手链、手镯、脚链、戒指;

- 表壳、表带和表扣;

- 按扣、带扣、铆钉、拉链和金属标签(如果没有固定在衣服上)。

这些产品与皮肤长期接触的部件的镍释放量必须小于0.5微克/(cm2·周)。

4.3.2.3 当4.3.2.2规定的产品表面有涂层时,该涂层应保证正常使用两年内,与皮肤长期接触部件的镍释放量小于0.5μg/(cm2·周)。

4.3.2.4 除上述4.3.2.1、4.3.2.2和4.3.2.3所列产品外,其他同类产品也必须满足同样要求,否则不得进入市场。

5 珠宝产品印记

珠宝产品标识包括印章和标签。

5.1 版权声明

标记内容应包括:制造商代码、镶钻首饰的主钻(0.10克拉及以上)的材质、纯度及品质等。例如:18K金材质,镶嵌0.45克拉钻石的首饰,其标记内容为:菁A 18K金 0.45ct D。

5.2 纯度标记的标示方法

主体应按表1的规定印刷和标记,附件应按4.2的规定印刷和标记。

5.2.1 黄金首饰:由纯度千分之一(K数)和金、Au或G组合而成。例如:金750(18K金)、Au750(Au18K)、G750(G18K)。

5.2.2 铂金首饰:纯度以千分之一表示,以铂金(白金、白金)或Pt表示。例如:铂金(白金、白金)900、Pt900。

5.2.3 钯金首饰:纯度以千分之一表示,以钯(钯金)或Pd表示。例如:钯(钯金)950、Pd950。

5.2.4 银首饰:纯度千分之一的银、Ag或S的组合。例如:银925、Ag925、S925。

5.2.5 当珠宝首饰由不同材质或不同纯度的贵金属制成时,应分别标明材质和纯度。

5.2.6 珠宝首饰因太薄或太小而无法印刷时,应附有载有印刷内容的标签。

5.3 标签

产品标签应有中文标明,例如:白金950或白金Pt950。

6 测定方法

6.1 贵金属首饰纯度的测定

应采用公认的方法测定贵金属含量,当试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分别按照GB/T 9288、GB/T 17832、GB/T 19720和GB/T 21198.6的方法对金首饰中的金含量、银首饰中的银含量、铂首饰中的铂含量、钯首饰中的钯含量进行仲裁。

6.2 有害元素的测定

6.2.1 应采用公认的方法测定首饰中的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首饰中铅、汞、镉、砷的测定可参考GB/T 21198.6,六价铬的测定可参考SN/T 2004.3-2005中5.3至5.5。

6.2.2 珠宝首饰中镍释放量的测定按GB/T 19719 进行。

7 命名约定

7.1 贵金属首饰应按纯度、材质、宝石名称、品种命名。

例1:18K金红宝石戒指

例2:Pt900钻石戒指

7.2 贵金属首饰品种命名应符合QB/T 1689的规定。

7.3 镶嵌宝石的鉴别与命名按GB/T 16552、GB/T 16553、GB/T 16554、GB/T 18781 执行。以珠宝首饰镶嵌宝石的质量等级作为参考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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