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工作措施,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2024-06-22 08:15:40发布    浏览45次    信息编号:7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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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工作措施,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印发《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制定了降低招标交易成本、深化远程和非现场评标常态化、持续推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深入开展“评标分离”改革、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等15项工作措施,将进一步优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环境。

持续降低招标交易成本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以电子保函(保单)替代现金支付投标保证金;指导银行、担保、保险机构降低电子保函、保单的手续费率。

继续落实减费减负政策。财政资金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加快清理退还已存入的招标保证金。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在招标文件中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形式、金额或比例、收取及退还时间等。

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

深入推进远程和非现场评标常态化

实现省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和非现场评标100%,逐步扩大远程和非现场评标项目适用范围。

优化省远程和非现场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远程和非现场评标软硬件设施,提供夜间评标条件。

在实现全省远程异地评标“一网通办”基础上,合作推进全省评标专家“一个库”建设。

探索建立跨省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跨省异地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

持续推进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

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系统功能,实现招标人、中标人等交易主体在线办理合同签订、变更等。

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财政厅合作,推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国库支付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支付网上查询。

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一站式招投标”应用,制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应用系统开发规划并完成系统开发。

深入推进“考核评价分离”改革

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修改完善“考核评价分离”规则,继续在住建、市政等领域开展“考核评价分离”改革。

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落实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的主体责任,对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要定向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上述以上金额以上的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要预留用于定向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采购。

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创建无涉企保证金县市”等典型经验的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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