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预算 7500 万元

2024-06-10 05:10:26发布    浏览136次    信息编号:7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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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预算 7500 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JS-S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235

3、项目名称:青龙山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500(万元)

6.最高限价:7500(万元人民币)

7.采购要求: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及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承包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前期咨询工作,完成勘察(含测量)、设计、施工、采购、管理及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专项设计(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及预算),协助承包商完成各类设计的图纸审查。2)施工: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3)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所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储存、安装、调试、移交直至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4)验收移交:承包方协助承包方完成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汇编,报承包方批准。完成满足各项施工功能要求的各项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全面责任。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是/否)

12.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抵扣折扣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有分包合同的,价格扣减折扣为:2%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 □ 全部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 □ 全部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采购。 □ 部分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采购。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和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具有综合工程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3.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符合条件的可兼任施工经理): ①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领域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证)或园林领域高级工程师资格; 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含建筑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只负责本项目管理的承诺书(自行起草格式)。

3.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含建筑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仅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写)。

3.3设计经理:景观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3.4 勘察经理: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证书。

3.5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总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并在投标人处执业或任职,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确认。

4、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①类似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园林绿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单个项目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业绩;③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的业绩有效。)

注:履行时间:建筑工程总承包(EPC)履约以工程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准;设计履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履约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设计项目除外)等证明文件。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设立、改制或改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本项目,也不得另行组建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如有违反,其投标及与此相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交易地点:黄石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3.方法:

1、凡意向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注册并申请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2、完成报名后,请于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招标专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服务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4.价格: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08: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3. 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投标标段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将立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回执,提交时间以电子回执上注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未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实施范围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除应符合《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技术指标外,还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使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还应满足使用地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规定的禁止使用产品。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贷款”)是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向开展“政府采购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

七、如需咨询本次招标事宜,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黄石市下陆区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大畈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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