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筛查近期周边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4-05-26 09:16:35发布    浏览101次    信息编号:7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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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筛查近期周边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郑州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市部分区域实施分类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以下地区被指定为高风险地区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瀚海青榆社区3号楼

高新区:金居街36号丁楼庄园社区14栋、凤阳办事处、迎春街52号朗悦柏茂1号馆、雪松路169号、金居街16号金花园社区11栋。

2. 以下地区被指定为中风险地区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瀚海青榆小区3号楼以外的区域。

高新区:凤阳办事处金居街36号丁楼庄园社区除14号楼外区域;金华园社区金居街16号除11号楼外区域;梧桐办事处瑞达路、樱花街、海棠街、垂柳路、瑞达路所围合的区域。

高风险地区实行“居家待命、上门服务”管理制度,中风险地区实行“无人离区、错峰取件”管理制度。

上述措施自2022年7月15日12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郑东新区:0371-

博学路办事处:0371-

高新区:0371-

凤阳办事处:0371-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5 日

◆郑州启动新一轮区域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近期,周边多省出现散发、局部疫情,我市已出现3起疫情,人员跨区域流动频繁,疫情输入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有效切断疫情隐性传播途径,经研究,决定于7月16日至17日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区域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取样安排

1.城市重点区域。

7月16日、17日7时至13时,对高新区、郑东新区全体居民完成了两轮采样。

(2)本市其他地区。

1、主城区:7月16日7时至13时,对金水区、惠济区、经开区、航空港区全体居民进行采样(航空港区居民7月15日下午已参加采样的,7月16日上午采样无需参加);7月17日7时至13时,对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全体居民进行采样。

2.上街区、各县(市):7月17日7时至13时对上街区全体居民完成采样。7月16日至17日对各县(市)全体居民完成采样(具体采样时间安排以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知、通告为准)。

(三)滚动核酸筛查期间,对未开展同日全民筛查的地区,正常开展常规核酸检测,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2. 采样对象

(一)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巩义市、金水区、惠济区、经开区、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上街区、航空港区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口等)须在7月16日至17日期间至少接受一次检测;高新区、郑东新区所有居民须接受两次检测。

(二)对高危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按原有频次实施每日一次、隔日一次检查。

(三)居民因短期外出等原因,无法在核酸筛查期间参加本市核酸检测的,可在公告发布后,自行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3. 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原则上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就近的采样点采样检测。

四、特别通知

(一)未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将被赋予黄色健康码,如造成疫情传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人员采集样本。对拒绝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隐瞒、谎报、弄虚作假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依法追责。

(三)请居民按照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到指定采样点采样,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有智能手机的请现场出示“正浩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正浩码),无智能手机的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正浩码)。

(四)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需在48小时以上前才可参加测试。

(五)请居民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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