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本(试行)
2024-05-20 09:11:51发布 浏览167次 信息编号:7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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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样本 为了有效管理和清理公司固体废物,减少环境污染,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和清理公司固体废物,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整个公司。 3 要求 3.1 固体废物收集 3.1.1 固体废物分类一般固体废物参照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b. 危险固体废物参见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3.1.2 各部门必须对收集的固体废物进行明确标识。 桶和袋子。 对生产生活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存放。 固体废物每天运至标有固体废物类别的收集棚。 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合。 3.1.3 生产、机修产生的废手套、废纱布等集中装桶,送往指定点存放。 3.1.4 废旧塑料框架及其他辅助材料由车间负责人收集,运至指定废物存放地点存放。 3.1.5 储存化学品的空桶收集后送至指定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地点。 3.1.6 其他固体废物由各部门收集并存放于指定收集箱内。 3.2 固体废物贮存 3.2.1 贮存棚由仓库管理,保证各类固体废物正确分类、堆放。 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 如发现混存,应立即通知车间或生产部门进行教育处理。 3.2.2 固体废物贮存棚应标明各类固体废物。 3.2.3 仓库每天对进料进行登记。
3.3 固体废物处置 3.3.1 一般固体废物堆满后由办公厅统一处理。 3.3.2 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由联系物资回收单位的办公室作为废料出售。 3.3.3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由办公室和环保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3.4 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为了便于员工识别,避免固体废物混合,公司在各相关地点专门设置了固体废物收集站。 第二章 一、目的 为了规范固体废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公司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内部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门负责废物贮存、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生产、办公和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荧光灯管、废电池、墨盒; 废油杂质、擦油布、更换的含油零件、废旧电池; 施工过程中废弃的涂料、沥青和油漆; 4.1.2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是指工程建设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 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4.1.3 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是指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编织袋、回收粉尘、金属件、废纸箱以及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物。 木箱、玻璃瓶、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4.2.1 各部门、各车间应按废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和可回收垃圾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志。 。 4.2.2 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入不可回收和可回收垃圾箱内。 4.2.2.1 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当将废油装入指定的油桶中。 b. 更换下来的过滤器滤芯应放置在密闭的盒子内。 C。 应要求承包商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残漆、废沥青渣等固体废物收集并存放在指定的危险废物场地。 e. 废旧灯具、油抹布、废电池、废电池等应放入危险废物存放箱、专用贮存设施内,或交购买该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至成品包装; 产生的废编织袋、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均置于指定的一般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存放箱内。 b. 已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置在报废设备区。 c将不可回收垃圾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或垃圾桶。 4.3 固体废物处置 4.3.1 危险固体废物处置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废旧涂料、油漆的处置要求,对废旧涂料、油漆进行集中处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车间按规定处理。
b. 废油漆、更换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品、废灯管、墨盒、油抹布、废电池、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由管理部门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 4.3.2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再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可回收垃圾由各单位人员分类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不可回收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垃圾场,由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处置。 4.3.3 委托处理 a 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可由管理部门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固体废物可以由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单位统一处理。 b 管理部门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 固体废物处置记录 各部门、车间的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物清单》中。 4.4 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应每季度对各单位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记录 6.1 《固体废物分类和处置名录》 第三章 1. 目的 规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其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废物贮存、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生产、办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 3 管理规定 3.1 固体废物分类 3.1.1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在生产、办公和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矿渣、沥青等。炉渣、萘渣、生产污泥、设备维修更换的含油件、废电池等。 办公室产生的废日光灯、废电池、墨盒、废油杂质、擦油布等。 c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沥青、油漆等。 d. 绿化过程中产生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 3.1.2 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 工程建设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 3.1.3 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是指工程建设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固体废物、重大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2固体废物收集、贮存 3.2.1 各单位应根据废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和垃圾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志。 3.2.2 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入临时存放地点或垃圾箱。 临时存放场所应当有防止泄漏和飞散的设施或者措施。 3.2.2.1 危险固体废物收集、贮存 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置于指定温室内。 储存一定量后,焦油渣、沥青渣、沥青渣存放于储运车间。 炉渣和萘渣运至煤场与煤配煤炼焦。
生化污泥办公室将联系外部单位进行处理。 b. 车间维修产生的废油应装入油桶中,密封保存。 C。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残漆、废沥青漆等固体废物,应要求承包商收集并存放在指定的危险废物场地。 d. 废旧灯具、残油布、废弃电池等应放入危险固体废物分类箱内,由保洁处处理。 3.2.2.2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废料等应放入可回收分类垃圾桶,由保洁处统一处理。 b. 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不可回收垃圾,应放入不可回收分类垃圾桶,由保洁处统一处理。 建筑垃圾将由建筑承包商从工厂清除。 c 其他工业废物如报废设备、设备、维修废料等均存放在指定地点。 外部联系由仓库管理人员处理。 3.3 固体废物处置 3.3.1 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工程部负责按照协议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的废弃沥青、涂料、油漆处置要求。 施工结束后,对废弃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b. 废油漆、更换的油性物品及其他易燃物、废灯管、墨盒、油抹布、废电池、废电池等危险废物应由办事处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垃圾处理厂处理。 3.3.2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再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可回收垃圾由各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分类,运至仓库进行管理,然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不可回收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垃圾场,由环卫部门或委托单位处置。 3.3.3 委托处理 a 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可由保洁办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固体废物可由办公室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 b保洁单位处理固体废物时,应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文件。 c 保洁单位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订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主要事项。 3.3.4 固体废物处置记录 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应当记录在《固体废物处置记录》中。 3.4安全环保部门应每季度对各单位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为了有效管理和清理公司固体废物,减少环境污染,有必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目的:为了有效管理和清理公司固体废物,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整个公司。 3 要求 3.1 固体废物的收集 3.1.1 固体废物的分类一般固体废物详见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b. 危险固体废物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3.1.2 各部门必须对收集的固体废物进行明确标识。 桶和袋子。
对生产生活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存放。 固体废物每天运至标有固体废物类别的收集棚。 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合。 3.1.3 生产、机修产生的废手套、废纱布等集中装桶,送往指定点存放。 3.1.4 废旧塑料框架及其他辅助材料由车间负责人收集,运至指定废物存放地点存放。 3.1.5 储存化学品的空桶收集后送至指定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地点。 3.1.6 其他固体废物由各部门收集并存放于指定收集箱内。 3.2 固体废物贮存 3.2.1 贮存棚由仓库管理,保证各类固体废物正确分类、堆放。 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 如发现混存,应立即通知车间或生产部门进行教育处理。 3.2.2 固体废物贮存棚应标明各类固体废物。 3.2.3 仓库每天对进料进行登记。 3.3 固体废物处置 3.3.1 一般固体废物堆满后由办公厅统一处理。 3.3.2 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由联系物资回收单位的办公室作为废料出售。 3.3.3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由办公室和环保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3.4 固体废物分类标准 为了便于员工识别,避免固体废物混合,公司在各相关地点专门设置了固体废物收集站。 第二章 一、目的 为了规范固体废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污染,公司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内部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管理部门负责废物贮存、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在生产、办公和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荧光灯管、废电池、废油墨等。墨盒; 废油杂质、擦油布、更换的含油零件、废旧电池; 施工期间废弃的涂料、沥青和油漆; 4.1.2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是指工程建设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 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4.1.3 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是指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编织袋、回收粉尘、金属件、废纸箱以及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物。 木箱、玻璃瓶、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4.2.1 各部门、各车间应按废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和可回收垃圾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志。 。 4.2.2 废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入不可回收和可回收垃圾箱内。 4.2.2.1 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当将废油装入指定的油桶中。
b. 更换下来的过滤器滤芯应放置在密闭的盒子内。 C。 应要求承包商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残漆、废沥青渣等固体废物收集并存放在指定的危险废物场地。 e. 废旧灯具、油抹布、废电池、废电池等应放入危险废物存放箱、专用储存设施内,或交购买该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到成品包装中; 产生的废编织袋、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均置于指定的一般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存放箱内。 b. 已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应放置在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垃圾应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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