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环雄安新区周边多地开启住房限购,保定白沟新城也有新政

2025-08-11 13:04:14发布    浏览15次    信息编号:11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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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环雄安新区周边多地开启住房限购保定白沟新城也有新政

资料图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5日得到消息 4月5日,环绕雄安新区不少地方开始实施住房购买限制措施,河北省保定市多个区域陆续公布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保定市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定兴县除外,白沟新城也于当天公布了新的房地产限制购买政策。这项新规规定,本地户籍的居民家庭,如果没有房产并且没有贷款购买过房,那么第一次买房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 。外地户籍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子,而且这套房子从登记开始算起,五年之内不能卖掉。这项新规从2017年4月5日开始执行。

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4月5日发布信息称,该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

承担职责的部门包括:建设规划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有金融机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本地户籍居民中,没有房产也没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在我区首次购置普通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首期付款比例需达到30%;在辖区内已拥有一套房产或存在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在我区购买普通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首期付款比例需达到50%;停止向购置第三套房产的我区户籍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贷款;禁止任何家庭在我区购置第四套及以上的商品住宅。

外地户籍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新建住宅或者二手房,这个房子要和家人一起买,首付得付四成以上,买了之后五年内不能卖掉这个房子。

在白沟新城范围内经营工商业满一年,且拥有稳定店铺地址的非本地户籍家庭,购买普通住宅时,需提交经营许可等有效材料,能够依照当地常住居民购房办法办理。

白沟新城吸纳的外籍人士,依据所持的居住凭证,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核发的相关引进文件,其购房信贷待遇,参照本地户籍居民的相关政策标准来落实。

二、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责任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

商品房经营者申请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前,所有房源都要向价格监管部门提交一次性定价登记。登记价格必须合理,不能远远超过附近同等档次、同种类已售住宅的价位,物价部门批准登记后六十天,不再接受提高登记价格的请求。

商品房经营者需持有价格备案证明文件,向规划建设局申请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待批准后,须于10日内全面公示所有销售房源及其具体价格。销售期间,必须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显眼位置摆放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若条件允许,也可增设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明码标价设施。

商品房经营者实际售卖价格超出备案标价时,规划建设局会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业务。

本意见生效之前,那些已经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但尚未售出的开发项目,从本意见生效开始,规划建设局将暂时叫停这些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络签约。商品房销售方需要在三十天内,前往经济社会发展局物价管理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在将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交给规划建设局之后,才能重新开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络签约工作。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监管

承担责任的部门包括,经济发展管理机构,城市发展规划机构,市场秩序维护机构,社会治安管理机构,国家税收征管机构,地方税收征管机构,城区建设管理机构

该机构的物价管理部分,要严格处理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资质后,不按公示价格出售、不实行按套定价的做法,也要惩治他们囤积房产、抬高房价、在标准费用外加价等违规操作。

规划建设局负责发现并认定各类违规售房行为,对已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售房行为要从严查处,对未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售房的项目,由相关单位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对于“一房多卖”的情况,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无营业执照就卖房的行为,要依照法规进行查处。

该机构负责严厉打击不实宣传、非法宣传等行为,同时监管未获许可开展房产开发的企业,以及未按程序设立的售楼处、咨询点、接待站等机构违规销售房产的情况。

强化存量房买卖的监管力度,坚决惩处非法居间机构,同时也要处理所有不符合规定的二手房销售活动。

税务机构强化针对房地产商的税务管理,重点整治逃税避税情形。

新建住宅与已建成房屋均需开展网络签约,禁止签订虚假的附加协议。网络签约登记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购房条件审核工作。

四、加强违法违规建设管控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城镇建设办公室

规划管理机关、土地管理部门、城乡建设管理机构依据自身任务,强化对非法建设的监管,确保房地产领域建设活动的规范性。

五、实行房地产销售黑名单制度

承担任务的部门包括,经济发展管理机构,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市场治理管理机构,以及市政设施管理机构。

对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售卖房产时的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那些违反规定,发布不实消息、抬高房价,以及违规销售住宅的,如果经过提醒还是不改,或者改进得不好,都要统一加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督;对于那些无故不参加提醒谈话的公司,相关部门可以加重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

六、实行约谈问责机制

责任单位:纪工委、综合办公室

对于未能有效执行本区调控房价措施的机构,其主管负责人需在联合会议上接受直接质询;若质询后仍无显著改进,管委会相关领导须与其进行沟通;针对引发重大后果及金融机构拒不遵守规定的情形,管委会将启动追责机制。

七、加大房地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电视台、报社

各类媒体机构,包括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报社、电视台等,需共同协作,对房地产销售状况进行真实报道,以此有效引导公众认知,并且要严格禁止媒体与商家进行房价的过度渲染,目的是维护市场稳定,对出现的各类信息要及时进行核实与公布。

本意见会参照上级指导方针和现实状况进行必要更新,并作出相应变动,相关说明工作由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承担。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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