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戈刀 瑞士军刀包商标纠纷案:威戈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

2025-02-28 09:11:30发布    浏览187次    信息编号:10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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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戈刀 瑞士军刀包商标纠纷案:威戈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看到或听到了瑞士军刀袋,上面标有“交叉”图形,尤其是背包。但是,这种使用方法是否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最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和被告,第三方Yang Mou等对商标的注册和审查的行政纠纷进行了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有争议的是商标编号“和数字”,该商标被原告申请并指定在18级“西装盒;旅行袋;大背包”和其他产品上使用。在申请注册和审查的申请被州知识产权办公室拒绝后,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原告表示,它成立于1893年,其母公司自1920年代以来一直是“瑞士军刀”产品的唯一制造商,并已成为瑞士精致的传统工艺的代表。 1。有争议的商标和“红十字会”商标之间的图形轮廓,比例和视觉效果存在明显差异; 2。原告在行政阶段提交了大量商标使用证据,这可以证明整体商标已独立于图形部分形成了独特的和识别功能,并且不会使消费者认为他们的产品与红十字会有任何联系; 3。第三方盾牌公司在行政阶段提交的证据具有误导性。原告提交了证据,即瑞士红十字会的意见,他认为有争议的商标的图形与“红十字会”徽标不同。总而言之,法院被要求撤销被告的裁决,并命令被告做出新决定。

被告辩称,有争议的商标与“红十字会”徽标相似。当相关的公众看到在指定商品上使用的有争议的商标时,他们可能会认为它与红十字会有一定的关系,这导致了误解。因此,法院要求拒绝原告的诉讼。

第三方杨提交了书面意见,称(另一方没有出庭参加诉讼或提交书面意见):

1。根据商标法,具有相同名称或相似名称或徽标的标记不得用作商标。该规定不排除规定,该地区以外的红十字会和其他机构的意见不能成为与我国“红十字会”标记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注册商标的原因;

2。有争议的商标的主要标识部分是其图形部分,它类似于“红十字会”徽标,并且没有指定颜色,并且可以在实际使用中使用任何颜色;

3。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中国公众不会将商品误导为已被确定为有争议的商标,并且这种错误识别是客观地存在的。因此,法院要求拒绝原告的诉讼。

这种情况的重点是有争议的商标是否类似于“红十字会”徽标。在审判期间,所有各方就此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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