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将成过去时:市场监管总局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2024-12-17 22:02:28发布 浏览259次 信息编号:10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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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将成过去时:市场监管总局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出生
新鲜的
灯
一盏可以发出红、黄、蓝、绿等多种颜色灯光的LED灯,可以满足多种照明需求,让食物更加诱人。很受商家欢迎。但光线的照射使人们很难看清食品的真实面貌,影响对食品新鲜度的判断。因此,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质疑。 “光线太刺眼,可能会掩盖食物的品质。” “这种行为涉嫌违法,有关部门应对欺骗消费者行为采取行动。”
经常逛菜市场的人几乎都见过这种“美容神器”:肉店上方,挂着一盏红壳照明灯。在红光的照射下,肉的颜色看起来很好看,让人的购买欲望增加。但一离开照明区,肉在日常光线下的“颜值”就直线下降,可谓“卖家秀”与“买家秀”的差距。
到今年年底,“新鲜灯笼”将成为过去式。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强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灯光等设施,使产品真实色泽发生明显改变,不得使用其他设施。不得利用食用农产品的光泽等感官特性误导消费者。据了解,该规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所以
成都各大市场还有“生鲜灯笼”吗?
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昨天,党报热线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记者探访
“新鲜灯笼”随处可见
肉店和水果摊已投入使用
针对“生鲜灯”的使用问题,记者昨日走访我市部分大型超市、菜市场发现,这种“美容神器”仍然普遍使用。
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育人南路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一进市场,他就发现肉区有着与其他区域完全不同的气氛:新鲜的生肉上方悬挂着数道红壳灯。 ,红白色的灯光让肉的颜色变得更加鲜红,整个区域显得格外的红润。这时,前来购买的市民络绎不绝,有人要求商家将肉翻过来仔细检查新鲜度。记者看到,一些肉店没有使用“生鲜灯”,只挂暖灯泡。肉的颜色比较真实。在曹市街附近一家大型超市的肉类区,记者也发现了这种“生鲜灯”。与农贸市场不同的是,这里悬挂着一排筒灯。投射出的红光稍淡一些,但也能让肉质更加明亮。该产品看起来非常乐观。
除了肉店,记者发现,一些水果摊还用“生鲜灯”给水果装上“滤镜”。在红白光的照射下,一些暖色水果如樱桃番茄、桃子、苹果、西瓜等颜色比较饱和,果肉看起来新鲜,含水量充足。
.监管机构
12月1日起取缔“新鲜灯笼”
违反者可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照明等显着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和其他感官特性的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直指“生鲜食品灯具”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是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提出了要求。可见,新规的出台不仅让法律允许执法部门依法办事的同时,也倒逼商家规范经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客观的消费场景。
对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销售者违反《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群众之声
支持新规定
“生鲜灯”不显新鲜
由于其良好的“美容”效果,“生鲜灯笼”广受商家欢迎。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发现,“生鲜灯笼”的销量一直不错,有的门店显示已售出4万单。商品介绍页面显示,熟食可使用红、黄光源,蔬菜可使用绿、白光源,鲜肉、海鲜、水果等可使用红、白光源。买家可以购买不同的光源。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类型的照明灯具。
“生鲜灯笼”并不罕见,但不少消费者提出质疑。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不光是菜市场,很多大型生鲜超市甚至街边小店都在使用这种灯。灯照出来的食物看起来不错,但要决定是否合适。”质量好不好,新鲜不新鲜我都看不清楚。”市民张女士也表示,这种灯光可能会误导甚至有害消费体验:“有的菜市场光线较差,但还是用这种灯照射肉,让人很难辨别是否是肉。”新鲜与否。而且如果长时间呆在这种灯下,眼睛会感到不知所措。”她说,他说自己还是喜欢用白炽灯和明亮的菜市场,这样才能看清一切。
对于即将实施的新规,记者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大家一致表示支持:“这个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标志!” “有利于呈现商品最真实的状态。让陈旧、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无处藏身。”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商户和市场管理者对这一规定并不知情。中道街附近一家菜市场的商户表示,这款灯已经使用多年,从未听说过停产的情况。管理人员也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听说过这个规定。
.律师解读
食用农产品需真实呈现
“生鲜灯笼”或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四川荣成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表示,《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灯光等显着改变食用农产品本色等感官特性的设施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感官认知。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还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王静认为,商品的真实颜色也属于消费者知情权范围,经营者有义务如实呈现。 “保鲜灯”的使用改变了农产品原有的色泽,影响消费者的感官判断。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误导性销售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这种误解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就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行使撤销权,解除双方之间的销售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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