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了解烟草专卖品、走私卷烟与假烟

2024-11-17 22:07:53发布    浏览8次    信息编号:9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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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了解烟草专卖品、走私卷烟与假烟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烟草专卖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

2. 什么是烟草特色商品和烟草制品?

答:《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再造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卷烟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丝、再加工烟叶统称为烟草制品。

3. 什么是“走私”香烟?

答:“走私”卷烟是指为逃避海关监管、逃避关税而进口的卷烟。 “走私”卷烟包括走私外国卷烟和反向出口国产卷烟。

4、什么是假烟?

答:从广义上讲,假冒卷烟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未经卷烟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二是掺假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以以充良、以假充正、以少充多、以次充好的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卷烟的;三是假冒注册商标、以次充好的卷烟;四是未经许可非法生产卷烟。

5、假烟有哪些危害?

答:一是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二是逃避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6. 假烟有哪些类型?

答:假烟从出现到现在,是经历了演变的。从制造方法来看,主要分为以下几类:①手工制作:即以生烟叶或卷烟边角料等自制烟叶为原料,经手工包装(多为机器卷制)的假烟。此类假冒卷烟产品由于内外质量较差,生产工艺较差,较易识别。而且由于烟丝质量很低,制作工艺粗糙,有的烟丝甚至经过化学染色,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也是最大的。 ②更换包装:即使用同规格、同品牌的卷烟(如次品卷烟、低档卷烟)或不同品牌的卷烟,人工更换为更高档次或价格的卷烟品牌。 ③更换卷烟:用用过的正品卷烟包装纸,将同品牌的假烟放入其中,重新密封,重新进入市场流通。这些假冒卷烟产品的外观非常具有误导性。一般采用正品烟盒、小盒,回收再利用,很容易迷惑消费者。然而,盒子和小盒子的边缘经常有磨损和折痕。打开盒子和小盒子后,可以发现商标二次封口的痕迹。 ④机器制造:犯罪分子通常从境外或国内走私进来,使用一些陈旧的设备,或者使用一些技术简单、设施简陋的设备进行制造。此类假烟产品有自己的配方、一定的设备和生产规模。其伪造程度较高,鉴别难度较大。目前,市场上的假冒卷烟产品大多属于此类。

7、假冒卷烟产品的包装有哪些特点?

答:在卷烟真伪鉴别工作中,发现几乎所有假烟的包装特征与正品相比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明显差异。主要情况如下: ①手工包装:此类假烟由于采用手工包装,包装特性很多方面与正品烟有明显差异,尤其是条带封口位置和形状。盒子商标与正品不一样;铝箔纸的尺寸不规则,折叠方式与真品不同。同时,此类假烟大多包装质量比较粗糙、劣质,相对容易识别。 ②使用回收的真烟纸盒、小盒包装带有商标的假烟:有些假烟使用真烟的纸盒、小盒,回收再利用,很容易迷惑消费者。然而,盒子和小盒子的边缘经常有磨损和折痕。打开盒子和小盒子后,可以发现商标二次封口的痕迹。 ③采用与真烟不同设备包装的假烟:由于采用与真烟不同的设备进行包装,其包装特性很多方面与真烟存在显着差异,尤其是条带和盒体的封口处商标的位置、形状等与原产品不同的;铝箔纸的尺寸和折叠方式与原品不同。 ④采用与真烟相同或相似设备包装的假烟:由于采用相同或相似的设备制作包装,该类假烟的包装特点与真烟非常相似,几乎与正品卷烟的包装特征非常相似。他们看起来很假。与原烟相比,虽然仍存在一定差异,但与原烟非常接近,这给卷烟产品鉴定和检验人员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8. 香烟真伪鉴定机构是什么?

答:云南省假烟鉴定检测工作由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大理卷烟产品鉴定检验点已在大理州烟草专卖店设立局,负责大理州所辖范围内的各级工作。大理州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定消费者维权机构是大理州唯一委托对数量在500支以下(不含500支)且样品包装上标注的各类卷烟进行鉴定检验的机构。由该省的卷烟公司生产。合法的卷烟鉴定机构。

9、卷烟产品鉴定检验结论是什么?

答:烟草产品鉴定检验结论一般分为假冒注册商标、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伪劣产品、正品四种情况。

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是指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卷烟: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伪造或者冒用原产地、公司名称、地址或者代号;违反《烟草专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造或者擅自制造的。使用香烟商标;明显假冒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商标的。

假烟是指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卷烟: (一)掺假的;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三)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4))“三无产品”或无任何产品质量信息标签的; (五)已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采用手工包装的; (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的; (七)利用废弃原辅材料制成的; (八)非法自制品牌或者无包装、烟标的; (九)与卷烟对照样品或者技术资料描述明显不同的; (十)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伪劣或被充分判定为伪劣。

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是指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以次充好的卷烟。

正品卷烟是指与实际卷烟对照样品及技术数据无明显差异,且不是假冒注册商标、以次充好的卷烟。

10、消费者买到假烟怎么办?

答:消费者购买假烟后可以举报、投诉或寻求法律保护。当消费者认为购买了假烟时,可拨打12313举报投诉,由辖区专卖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11. 烟草制品广告有哪些规定?

答:《烟草专卖法》规定,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12、《烟草专卖法》对控烟有哪些规定?

答: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13. 运输烟草特种产品有哪些规定?

答:托运、自运烟草特种产品必须有或者授权机构签发的运输许可证。没有运输许可的,承运人不得运输;向其他地方邮寄、携带烟叶、烟草制品,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极限;个人携带烟草制品入境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14.携带香烟出城有什么规定?

答:个人乘坐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点(城市)携带香烟的限额为每人10000支(50支);卷烟工商企业公务员跨地点(城市)携带公务卷烟的,超过个人携带卷烟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携带许可证。跨地区(市)卷烟工商企业公务员携带公务卷烟数量每人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吸烟造成的伤害

15、国家法律法规如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吸烟?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围不得设立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或者兑换彩票奖金。烟、酒、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着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的标识;难以确定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16.电子烟是香烟吗?

答:电子烟是模仿香烟的电子产品,具有与香烟相同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手感。它是一种通过雾化等方式将尼古丁变成蒸汽,让使用者吸食的产品。

17. 电子烟对健康有害吗?

答:世界卫生组织对电子烟进行了专门研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对公众健康有害,并不是戒烟的手段。必须严格控制它们,以防止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造成伤害。

18. 监管电子烟有法律依据吗?

答: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令第750号,以下简称《决定》),增加“电子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如何加强对电子烟危害未成年人的监管?

答: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电子烟专项工作方案》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要求开展清理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专项工作。取缔了校园周边多个电子烟销售网点和电子烟自动售货机,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场所,删除了一批网络销售电子烟的不良信息,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查处一批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汕头电子烟”等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有效保护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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