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应急处置方案范文:含铬溶液泄漏事故的应对策略
2024-08-19 00:14:13发布 浏览104次 信息编号:83230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污水厂应急处置方案范文:含铬溶液泄漏事故的应对策略
前言:中国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污水厂应急处置预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例能给您的文章写作带来启发,欢迎阅读。
污水厂应急处置预案样本1
【关键词】含铬溶液;泄漏;编制要点
1. 事故背景
发生一起储罐倾斜事故。事故发生后,从储罐溢出的含铬溶液流经厂区道路、车间,并顺着地形流经厂前坡道,最后聚集在厂前低洼处的排水沟、坑洼处。事故发生后,工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厂外低洼处收集的含铬溶液进行回收,对含铬溶液聚集、流经的水沟、水坑内的土壤进行清理,并挖出部分污染土壤,并组织员工对含铬溶液流经的道路进行石灰覆盖吸附,随后进行清理。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对泄漏的含铬溶液进行有效回收并储存于厂内事故池中;将厂区外排洪沟污染土壤开挖收集,用封闭式自卸汽车运输至公司内原铬渣堆场,土壤经预处理后由运输车辆送至解毒生产线还原窑进行还原处置。作为抢救物资的污染石灰暂存于原铬渣堆场平整场地,与收集土壤一同进行干法解毒处置。虽然事故发生后公司采取了得力的应急措施,有效控制了事件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外环境的影响,但如何有效处理事故过程中收集的废液、污染土壤及其他污染物质,使公司从事故发生到正常生产期间能有序、高效地妥善处理污染物质,仍需进一步研究。
基于上述案件情况,本文将为铬溶液泄漏事故的后续处理提供案件准备的指引。
2.事故后续处理计划编制指南
重点一:有效识别事故后续处理所涉及的对象。
后续处理涉及的物质包括:泄漏过程中直接污染的物质及场所;应急处理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物质、设施及场所;各类设备、废弃物及场所产生的污染物。具体如下:
(1)直接受到污染的物体。
①厂区外含铬溶液流经、汇集区域的土壤。
②含铬溶液流经的车间、道路、下水道和与含铬溶液接触的物料和设备。
③事故发生的含铬溶液储罐、钢架、围堰。
(2)间接污染的物体。
间接污染的对象主要是应急处置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物质和设备,包括:现场清洁铲、扫帚、挖掘机、吸粪车、雨靴、手套、口罩、编织袋等。
(3)处理、处置各类设备、废弃物、场地所涉及的物体(产生的污染物)。
①各类设备、材料、场地清洗产生的废水。
②各类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③各类设备、材料、场地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液、回收液、废渣等固体废物。
④各类废弃物贮存、预处理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铬粉尘、烟气。
重点二:有效制定治疗措施和目标
对于所有污染对象,治理措施必须切实可行,治理后的目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铬盐厂治理措施及目标如下:
(1)厂外受污染土壤。
处理措施:将污染区域内的土壤清理干净,送至回收土临时存放场所,再送入干式解毒系统进行解毒处理。
治理目的:处理泄漏液所经区域、沟渠、水塘等土壤pH值、六价铬、总铬含量至符合周边土壤背景浓度。
(2)事故物质罐及钢架。
处理措施:将罐体内受污染的保温材料取出,用清水清洗内外,清洗水送至污水站处理,保温材料及包装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处理目标:最终清洗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3)事故围堰水池、储液池。
处理措施:首先清除围堰内残渣物质,收集并暂存于再生含铬废液贮存池内,再用硫酸亚铁清洗围堰及地面,清洗后的水送至厂内现有的含铬废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目的:最终清洗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4)高浓度含铬废水就地回收。
处理措施:经过蒸馏浓缩回收废水中的NaOH和Cr,将蒸馏冷凝液回收送至现有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
处理目标:最大限度的回收废液中的铬酸盐,减少最终处理时进入环境的Cr6+和总铬的量。
(5)厂内受污染的地面(包括罐区地面、泄漏液体流经的车间内外地面、厂外硬化地面、废液暂时贮存池)、设备、车间。
处理措施:首先用石灰覆盖吸收污染路面,然后清扫污染路面,将场地涉及区域内污染砖石全部清理,清理出的杂物封存至回收土暂存场。清扫完毕后用硫酸亚铁溶液冲洗地面,直至地面无残留物,再用拖把擦干净。冲洗水回收后送至现有含铬污水处理站处理。
处理目标:地面、车间、设备设施最终清洗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6)下水道。
处理措施:人工清理污染区域内的含铬污泥,送至再生土暂存场,并送至干法解毒系统进行解毒。利用稀释的硫酸亚铁溶液清理污染下水道,达标后回收后送至现有的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
处理目标:污水排放口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7)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现场清洁所需的铲子、扫帚、潜水泵、自用和租用的装载机、挖掘机、吸污车、推土机、手推车、雨鞋等)。
处理措施:进行定点集中清洗,并将清洗水回收送至现有的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
处理目标:最终清洗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8)急救手套、口罩、防渗膜、编织袋:
处理措施:统一回收,送危废处置中心。
治疗目标:彻底解决,不留后患。
(9)含铬废渣临时堆放场。
处理措施:对现场暂时存放的废渣采取防尘、渗滤液收集措施。
治疗目标:最后清理干净,将所有东西送去干排毒,不留任何后患。
(10)含铬废渣(收集的含铬土壤、含铬溶液泄漏后后续污染处置过程中清理的污染土壤、厂区内外污染区域清理过程中收集的废渣、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回收废液暂存罐的沉淀物以及其他后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污泥)。
处理措施:将回收土壤送至临时存放场所暂存,送入干法脱毒系统进行脱毒,将脱毒残渣进行固化。
处理目标:使其达到一般工业固废的要求(毒性浸出试验浸出液中总铬浓度小于9mg/L、六价铬浓度小于3mg/L、钡浓度小于50mg/L)。
(11)含铬废水(包括蒸馏冷凝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下水道冲洗水以及后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含铬废水)。
处理措施:利用厂内现有的含铬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处理目标: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重点三:要有明确的实施和保障机构。
建立支撑机构,一方面可以有效保证后续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减少含铬溶液泄漏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同时也使后续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铬盐工厂支撑机构的设立及具体任务如下:
(1)总部: ①指挥全厂废弃物清理处置工作,协调各班子配合; ②负责后续处理资金的准备与拨付; ③负责联络工作。
(2)财务组:负责保证后续处理的资金供应。
(3)外包组:负责联系脱毒残渣处理外包单位、环境监测单位。
(4)厂外污染土壤清理小组:负责厂外污染土壤的清理工作。
(5)厂外污染土壤运输小组:负责清理后的土壤外运,管理运输土壤及车辆,避免土壤散落。
(6)污染土壤区域汇水区下游雨水收集池建设队:负责雨水收集池的建设,并保证收集池的水质。
(7)废水处理组:依托现有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对全厂含铬废水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处理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8)废液蒸发浓缩组:负责目前回收废液的蒸发浓缩及今后各系统收集的高浓度含铬废水的蒸发浓缩,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负责出水水质,保证蒸发浓缩系统出水中Cr6+、总铬浓度满足厂内含铬废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9)干法脱毒处理小组:负责对已收集的含铬土壤及清理出的厂外污染土壤进行脱毒处理,保证干法脱毒窑的正常稳定运行,对干法脱毒渣的质量负责,确保干法脱毒渣毒性浸出实验渗滤液中总铬浓度小于9mg/L、六价铬浓度小于3mg/L、钡浓度小于50mg/L,并对脱毒后的废渣进行固化处理,确保原料预处理工序及回转窑烟尘达标排放。
(10)渣场维护管理小组:负责污染土壤、污水处理厂污泥、沉淀池污泥的收集清理,现场清洗砖瓦存放渗滤液的收集,渣场防风防尘措施等工作。
(11)设备及材料采购组:负责后续加工所需材料的采购和管理。
(12)临时设备架设安装组:负责厂区内临时管道的架设、安装、迁移工作,负责临时设备的泄漏处理。
(13)厂内污泥、废渣及浓缩液收集、运输与贮存组: ①负责污水处理厂污泥、废水沉淀池污泥及受污染砖瓦的污泥收集,送至含铬土壤暂存场,确保收集、运输过程中不遗漏任何废渣; ②负责蒸发高浓度废水浓缩液的收集、发生事故的储罐残液的清理收集,确保转入安全设备,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收集泄漏。
(14)工厂雨水收集池建设队:在厂区内部建设雨水收集池,保证降雨时以及厂区地面清洁时,厂区地面的雨水及污水均可流入该收集池,避免清洁水及雨水外流,避免二次污染。
(15)厂内污染设备、地面清洁小组:对废液流经的区域、设备、现场清洁工具、车辆进行清洁,并有效收集清洁废水,确保废水不流出厂区,造成二次污染。
(16)下水道清理组:负责对受污染的下水道污泥进行清理冲洗,并将下水道出口的清理水全部收集送至厂内含铬废水处理站,并进行排水实验,确保排水实验过程中下水道出口水质中Cr6+、总铬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17)监测组:配合外部监测单位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对干法解毒残渣进行毒性浸出实验,收集、记录现场监测数据,判断出水水质是否达标,解毒残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决定是否需要返回进一步处理。
(18)现场记录、资料收集及归档管理小组:跟踪现场各系统全过程,记录处理工艺、流程,形成纸质、电子文档,以及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其他资料、文件、会议纪要等,并逐一归档备查。
(19)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体员工的膳食。
(20)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及应急小组: ①通过电视、网络等24小时关注当地气象预报,提前准备好应对强风的洒水设备和大雨前污染地集水区的雨水收集,尽量减少强风时的扬尘,做好大雨时雨水收集和救援工作。 ②应对后续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污水厂应急处置预案样本2
《开平赤水水泥厂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月22日获广东省环保厅批复,认为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还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循环使用”的原则,优化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
(三)严控粉尘排放。按报告要求落实配料、轧制、粉磨、储存、包装等生产环节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2001)执行。
根据报告评价要求,无组织排放设施周边应设置200米防护距离,其他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要求的,应严格执行。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土地利用和规划,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建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四)采取综合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排放。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边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2类功能区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厂区内临时堆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01)(含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对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收集渠、废水处理池、事故废水暂存池、生产车间地面等落实基础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年产4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位于梅州兴宁市水口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三期,拟采用金属钕(镨钕合金)和镝为原料,年产4000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近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获广东省环保厅批复,省环保厅认为其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离、循环利用”的原则,优化全厂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期三级标准要求后,送至广州(梅州)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控制工艺粉尘排放。各污染源(冶炼炉除外)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冶炼炉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应根据报告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
(四)采取综合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排放。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边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三个功能区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厂区内临时贮存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01)(含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01)(含修改单)等的要求。
(6)对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场、生产车间地面等落实基本防渗、防漏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污水厂应急处置预案样本3
(一)目的。为应对本区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建立高效快速的应急机制,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城镇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消除隐患,必要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应急处理程序,同时明确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供水企业等相应职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统筹规划、分工负责。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供水企业的应急工作任务。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上做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防范工作。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镇供水把保障供水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实行加强政府监管和规范业务操作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城镇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影响人群和危害程度,确定不同等级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和相应的应急程序,落实城镇供水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水利部于(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的紧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供水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9号)、《城镇供水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我市城镇供水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市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造成正常供水大面积或长时间中断的应急响应,主要指造成1万户以上家庭连续24小时停水或单起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紧急情况主要包括:
1.城市饮用水水源或者供水设施受到生物性、化学性、毒害性、病毒性、油性、放射性等物质污染或者原因不明的污染;
2.取水涵洞等管道坍塌、破裂,造成水源断流;
3.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取水口不畅、泵房(站)被淹、机电设备损坏的;
4.消毒、输配电、净化建筑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或者严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供水、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规模爆管或灾害,影响大面积或区域供水;
6.调度、自动控制、业务等计算机系统遭到入侵、失控或者破坏;
7. 发生传染病;
8、战争、恐怖活动造成水厂关闭、供水区减压。
二、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为有效应对我区城市供水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城市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承办城区重大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落实区政府交给的有关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城区供水事故情况及其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情况,向区政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城区重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水厂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区水厂应急救援人员、设备档案;按照区政府要求调动人员和设备赴外地开展抢险、应急救援;建立、完善全区供水信息传递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和机制,提高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预防预警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了解城市供水水质情况,定期研究城市供水救援应急工作,指导全市建立健全供水救援应急组织和队伍,检查区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执行情况,加强供水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区第三水厂要定期检查应急救援预案、通讯、仪器、救援工具和专业人员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有专人负责对救援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随时投入使用。
本方案以省城镇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监测站为主,按照《城镇供水水质管理条例》要求,每月至少对城镇供水水质进行一次检测,水源水检测项目按照2002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出厂水、管网水检测项目按照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
四、应急响应
1. 一般要求
全市供水事故发生后,坚持“生活第一、生产第二”和“节约用水第一、调水第二”的原则,优先保证群众生活和重点行业用水,必要时可采取分区供水、降低供水压力等措施,加强节水工作,洗车、桑拿、洗浴等特殊行业停用或减用水,绿化、园林、环卫行业暂停使用自来水,减少工业用水。
发生重大城市供水事故后,区第三水厂要立即进行初步处置,掌握事态发展,并按照业务处理原则,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区住建局。相关部门要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发生突发有人员伤亡的事故时,可跨级上报。灾情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区住建局接报后,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工作。
城市供水事故发生后,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区住房建设或者区第三水厂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向社会发布预警,通知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储备水准备。
2. 情况报告
1. 基本原理
(1)及时性: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当立即报告。
(2)准确性: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含有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直接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情况向区政府综合值班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报告。
2. 报告程序
(1)供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向区自来水公司报告。区自来水公司接报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确认事故情况,及时开展现场防护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一旦确认发生重大事故,区供水公司必须立即报告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办公室。
(三)发生重大事故后,区第三水厂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撰写事故报告,报区政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应急机构;因水源地、传染病等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还应当报告区农林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
3. 应对措施
1.重大事故发生后,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召开工作会议,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及时派员赴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收集证据。
(四)了解、掌握事故发生情况,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及时报告事件动态和情况。
(5)因救援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做好标识,并通过拍照、摄像、绘图等方式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通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达所在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与事故发生单位建立联系,了解、核实相关事故应急情况,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范围等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
3、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组员会议、专家工作组会议,针对事故应急情况,提出城镇供水系统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建议,讨论应急工作建议,并组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通讯。应急响应期间,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确保随时接收区应急委员会指令和事故现场事故信息;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渠道畅通。
5、应急救援。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由副组长带队的现场工作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指导事故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事故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
三区水厂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报受影响群众和单位,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相关物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六、主要救援措施及处置工作
(1)发生水源污染、水质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现有水源,及时启用备用水源。区环保局要对水库集水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排查,对违规企业坚决取缔、关停,提出环境修复、生态修复的整改措施,防止原水继续受到污染。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源水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加强水质、水源环境检测,跟踪水质动态情况。区住建局要严格督促两座水厂落实水质监测及相关应急措施,确保城市供水正常运行和水质安全,并配合相关部门对问题原因进行调查。区农林水局负责与市水利局沟通协调原水切换调度,联系市防汛部门、水利局调度周边原水供水,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分析水源污染原因;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饮用水出厂水、管网水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和供水水质状况。土岭镇负责思州水库集水区污染源前期调查,发动各工作区、自然村配合区级部门进行详查。思州水库管理处要建立长效机制,委托区环境监测站定期对思州水库原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水源、水质情况;加强日常安全巡检管理,监测水库水质,控制污染源,及时报告水质隐患。第三水厂要加大原水安全跟踪力度,把好入厂原水关,加强制水过程管理和水质安全监测,确保厂用水和管网水水质安全。
(2)当出现干旱或其他原因造成水源不足时,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解决水源问题。可采用围封、阻拦、截流、截污等措施维持供水,必要时可启动备用水源。
(3)因洪水等原因造成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大面积停水的,应尽快组织抢修,恢复供水功能,或采取安排应急送水车等临时供水措施,保证群众日常生活用水。
(4)饮用水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受到化学性、毒性、病毒性或其他因素污染的,应尽快评估水质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关闭部分供水设施,开放各类管网终端排水,准备好管道安装、拆卸、卸装、封堵所需的各种设备,随时备用;对受污染设施应进行清洗消毒,加强水质检测。
(5)供水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首先抢救伤员,及时、有序、高效清理现场,并做好伤员的搜寻、救出和安全转移,降低伤亡率,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新闻。区城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镇供水重大事故新闻稿件审核和新闻报道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新闻工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 紧急终止
污水厂应急处置预案样本4
关键词:太湖突发污染 快速诊断 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a)-0121-02
太湖流域面积36895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约1000人/平方公里,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GDP占全国的11.6%[1]。太湖水源保护区水质直接关系到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长江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建设和居民日常生活。因此,开展太湖水源保护区污染事故快速诊断、处理技术和应急处置方案研究十分有意义。
1 太湖污染现状
太湖最突出的环境问题是局部水域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太湖流域处于中度富营养化状态,101个水质监测点中,V类、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5.4%,太湖面积仅67.5%,92.3%的水体处于富营养化水平。沈建军等。 [2]选取五里湖、梅梁湖、西部滨海区、湖心区、东部滨海区五个湖区作为区域,于2007年6月至2008年2月进行了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湖CODMn平均浓度为Ⅲ类,TP平均浓度为Ⅳ类,TN平均浓度为Ⅴ类。太湖蓝藻暴发频率和规模不断增加,而藻类产生的微囊藻毒素(MC)会直接降低饮用水的安全性。
2 太湖水源区突发性污染来源分析
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是指水源保护区内,因不安全的污染物泄漏排放,导致水质瞬间恶化,严重威胁水厂取水安全的污染事故。此类事件多因意外事故、常规污染源违法排污、暴雨进入水体的城镇或农村面源污染、船舶污染物泄漏、环境因素引起的水质突变、气候突变等自然灾害以及人为中毒等引起 [3]。结合太湖目前污染状况及对太湖过去发生过的突发性水源地污染的分析,可以推断,太湖水源地突发性污染的来源有化工企业突发事故、污水排放和湖泊富营养化。其中,因湖泊富营养化引起的突发性蓝藻暴发造成的污染尤为严重。本文选择仅讲解突发藻类污染的预警系统、快速检测、应急处理技术。
2.1 化工企业废水意外排放造成水源污染
太湖流域经济比较发达,拥有大量高耗能、重污染的化工企业,导致太湖流域水污染风险和安全压力不断增大。这些企业一旦发生工厂泄漏、爆炸等事故,或者污水排放控制不力,随时可能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流入太湖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化工原料,极易污染太湖饮用水源。
2.2 湖泊富营养化与水源污染
太湖富营养化面积占全湖70%以上,近年来藻类大量繁殖,每年夏秋季节蓝藻爆发。2007年5月底,太湖地区提前爆发蓝藻,水源地水质严重恶化,水厂无力处理源水,水质发臭,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直到6月3日才恢复饮用水正常供应。
3 太湖水源地突发蓝藻污染应急处理预案
大量无机或有机氮、磷进入湖泊、水库,在微生物作用下形成磷酸盐和硝酸盐,引起藻类大量繁殖。藻类稳定性高,比重小,不易下沉。同时,藻类繁殖会释放恶臭物质,导致饮用水感官性状变差。这些水质特点使含藻水的处理难度加大。藻类繁殖还威胁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释放的藻毒素可导致人畜患病甚至死亡。
3.1 建立藻类预警系统
基于太湖历年连续监测数据,采用多元逐步回归统计方法,选取水温、N/P等多个环境理化因子,以及叶绿素a、藻类生物量、蓝藻生物量等多个生物因子进行逐步回归分析,找出与蓝藻因子显著相关的环境因子,建立多元逐步回归方程,并用环境因子实测值进行检验,利用太湖藻类生物量的变化情况对太湖蓝藻水华进行预测。将监测数据以及相关气象水文数据通过数据导入数据库,再通过预警模型计算并存储。GIS平台将结果与采样点空间分布的空间数据相联系,从而提取预警信息,得到预警结果[1]。
3.2 藻华监测技术
除监测常规指标外,应特别关注原水和处理水中微囊藻毒素浓度,这是藻华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当原水中微囊藻毒素浓度>1.0 Mg/L时,应及时将检测结果通报采样单位和水源地水管理单位[1]。藻华监测技术可以提高对藻华引发的水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污染事故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3.3 快速检测技术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快速检测(应急监测)是环境监测人员在事故现场利用小型、便携、简便、快速的检测仪器或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对事故发生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可能产生的危害等做出判断,为污染事故的及时正确处理、处置、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4]。藻类爆发时,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利用监测车上配备的一些高端仪器,可以现场快速检测水体中有机物的种类和浓度。但由于快速测量仪器的缺乏,藻类的鉴别和浓度测定需要送实验室检测。但随着藻类爆发的频率和危害程度的增加,市场上出现了一些用于藻类测量的快速测量仪器。
3.3.1 有机质快速检测技术
通过配置水气检测管(直接检测管和吸附检测管)、反射式分光光度计、便携式阳极扫描伏安计(ASV)、单项或多项气体检测仪、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便携式离子计、便携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单项或多项水质检测仪、车载气相色谱-质谱仪、便携式(车载)气相色谱仪、便携式(车载)离子色谱仪、多普勒流量计、免疫分析仪等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比例水质采样器,实现事故现场有机物的快速检测。
3.3.2 藻类浓度快速测量技术
传统的藻类检测方法采用碘溶液固定沉降藻类计数法,由于检测时间超过24小时,无法及时提供水体藻类生长情况信息以指导后续应急处理技术的采用。高剑锋等[5]采用离心沉降法检测水体藻类,在1小时内得到了藻类的浓度,与碘溶液固定沉降法藻类检测结果对比,两种方法结果无明显差异,满足生物检测的质量要求。该方法先采用离心沉降法收集水中的藻类细胞,震荡洗脱,再利用浮游生物技术在显微镜下框定,最后将结果折算成原水样中的藻类细胞数量。
3.3.3 其他藻类检测技术
陈丽芬等[6]研究了利用德国“WALZ”叶绿素荧光测量系统系列中的PHYTO-PAM叶绿素荧光仪快速测定藻类生物量。通过建立优势藻类的特征光谱对叶绿素荧光仪进行标定,测量结果表明,快速荧光测定与传统有机溶剂萃取法测定的相关系数达到0.91。藻类和其他光合生物的光合反应中心含有叶绿素a等光合色素,受可见光激发能产生荧光。同一门类的藻类所含光合色素的数量和性质相似。不同门类的藻类,其光合色素的组成不同,其荧光激发光谱(固定发射波长在680nm)具有一定的特异性。因此荧光仪可以通过荧光激发光谱区分不同门类的藻类,并测定主要门类(绿藻、蓝藻、硅藻)的藻类生物量。
目前,在线叶绿素荧光仪已在西方一些国家投入使用,但价格昂贵。若在水源地安装在线叶绿素荧光仪,可实时监测藻类生物量和主要种类的变化,为应急处理技术提供指导,对症下药,将污染控制在最小危害范围内。
3.4 应急处置技术
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水源地和水厂系统应根据污染物的浓度和性质,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技术。
3.4.1水源地应急处理技术
当藻类突然超标时,在水源地采用人工机械除藻和曝气等物理方法,可以达到一定的除藻效果。在藻华聚集的地方,采用相对安全的改良粘土絮凝法,使蓝藻沉降,消除蓝藻在水面的堆积、死亡和恶臭,改善水质和湖泊景观。在取水口处进行高锰酸钾氧化处理,可以有效去除原水中的藻类。马军[7]等的研究表明,高锰酸钾具有良好的除藻效果,在高藻含量下,药剂投加量在0.2~0.4 mg/L范围内时,藻类去除率维持在40%左右,当投加量增加到0.4~0.8 mg/L时,藻类去除率急剧上升至92.7%。高锰酸盐虽然具有良好的除藻效果,但其给水体带来的二次污染也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其他常用的氧化剂还有氯、臭氧等。
3.4.2水厂应急处理技术
在水厂中,常用的应急处理措施有强化混凝和活性炭吸附。强化混凝不需要增加新的设备和药剂,是一种比较经济实用的方法。强化混凝对原水中的藻类有很强的去除效果。在饮用水处理中,活性炭被大量使用来吸附去除臭味、藻毒素、合成有机物、内分泌干扰物、消毒副产物及其前体。因此,通过大量投加活性炭,可以去除水体中的藻毒素等有害成分。
也有人指出,当检测出水体中以硅藻为主要藻类且生物量较高时,可适当采取增加反冲洗次数、加大絮凝剂用量等措施。当水体中以蓝藻为主要藻类时,可采取加大氯用量等措施[6]。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中,自来水中有浓重的烂白菜味,经分析,产生臭味的物质为硫醇类和硫化物类化合物。确定的除臭应急处理工艺为:在取水口投加高锰酸钾(3~5mg/L),在输水过程中氧化可氧化性致臭物质及污染物,再在水处理厂絮凝池前投加粉末活性炭(30~50mg/L),吸附水中其他可吸附性致臭物质及污染物,并分解可能残留的高锰酸钾。经应急处理后,自来水恢复到蓝藻暴发前的正常水平[8]。
3.4.3 “引长江入太湖”
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后,无锡市政府在自来水事件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立即加大长江济太引水能力,促使太湖水尽快流出,改善太湖水质。实施“长江济太”工程,引水提高太湖水自净能力,改善太湖及流域水质,增加太湖周边地区供水,使太湖水流得通。长江引水量由原来的每秒160立方米提高到每秒220立方米。截至6月4日上午8时,已引长江清水4.54亿立方米,入湖2.61亿立方米。直接受水的太湖贡湖水质明显好转。 Wuxi 水厂的水质已经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供水危机。
3.5紧急计划
在藻类爆发的水源爆发后,可以根据以前制定的紧急计划做出快速的应急响应,以便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的危害,以应对特殊的应急小组,以应对水源的藻类爆发可以以有序的方式处理事件[9]。
紧急计划应该从快速检测和紧急治疗开始。在藻类爆发后,将驱动监测工具,以对藻类爆发引起的紧急监控,并将基于紧急措施进行治疗方法,以及时进行污染。 。
4 结论
解决台湾湖中蓝色藻类爆发的危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紧急待遇和污染事故的紧急计划无法确保所有突然的污染事件的解决方案,但是,在该领域的研究中,遇到了众所周知的爆发,因此可以迅速建立较高的河流。 。
参考
[1] Xu Ran,Wang Zi,Chen 。
[2] Shen ,Li ,Xu 。
[3]冯。
[4] Wan 。
[5] Gao ,Weng ,Chen 。
[6] Chen Lifen,Zheng Feng。
[7] Ma Jun,Shi Ying,Liu Wei等。
污水处理厂紧急处理计划样本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将发展模型作为主线改变,以及作为先驱者的生态文明构建,我们将协调整体增长,质量改进和环境风险预防,专注于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境问题,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们的健康状况,并以蓝色的运转为目标。改进的年份“以扎实的方式进行活动,稳步促进农村环境的全面改善,增加环境执法工作,更新环境保护概念,创新监督机制,创造生态重点,将环境质量提高到一定程度,改善人们的幸福指数,以及在省级资本西部的生态障碍。
2.主要工作目标
减少污染:该县的化学氧需求,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保证每年增加1.5%。
空气质量:该县将拥有310天以上的II级或高于好的天气,并努力达到320天;
水质质量:金莱安格河水质量审计部分的鳕鱼浓度少于100 mg/l;
噪声环境质量:该县建筑区域中环境噪声的平均值受到60分贝的控制,交通动脉的噪声平均值在70分贝之内得到控制。
固体废物污染预防: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利用率已达到90%以上;
环境建设目标:森林覆盖率的净增加达到了市政审计目标的要求;
环境监督目标:该县没有发生严重或极严重的环境污染或生态损害事故,并且已经制定了对环境紧急情况的严重违反环境法的行为;
环境影响评估:建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的实施率达到了100%,建筑项目的“三个回报”的实施率达到了90%以上,而计划计划的实施率达到了80%以上。
环境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监督,应急响应,教育和信息构建已满足国家标准化要求。
iii
1.空气环境改善
1.控制燃煤污染
(1)开发和改革局应为此负责,并与环境保护局合作,竭尽全力确保将天然气带给家庭,制定一项计划,以增加煤炭的使用,确定增加目标,确保实施工作,并完成增加煤炭在县区使用煤炭使用的任务。
(2)行业促进局负责促进使用高质量的低硫煤以及与环境保护局合作加强对低硫煤的常规监督。
(3)环境保护局负责在加热管道网络的覆盖范围内强行拆除燃煤锅炉。
(4)环境保护局负责加强对所有燃煤锅炉的监督,每年的煤炭消费量超过10吨,并且炉子每年的煤炭消费量超过5,000吨,并进行了定期和严格的检查,并确保所有自动烟雾和二氧化碳监测设备都正常且稳定地运行。
2.增强工程排放的减少并降低过时的生产能力
(1)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成,并在10月底之前的III期反硝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该建设将在年底之前开始。
(2)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促进局,工业和商业局,土地和资源局以及环境保护局负责继续对所有建筑材料钙和镁企业进行全面的治理和重组到6月底,将完成所有钙和镁企业的综合修复和升级,并将获得稳定的标准排放(请参阅附录1)
(3)按照法律关闭微水管厂。
3.防止灰尘污染
(1)房屋和城堡的发展局负责取下垃圾,道路清洁,施工现场的尘埃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