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 6 个采购文本,涉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多方面内容

2024-08-12 21:11:25发布    浏览71次    信息编号:8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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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 6 个采购文本,涉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多方面内容

近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公开招标文本》等6个采购文件,涵盖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咨询、竞争性谈判询价、综合评分法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公开招标6个方面。

其中,《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单一来源采购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指出,在实物样品方面,未中标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联系采购人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样品;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按规定留存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行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样品制作、送检及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在单一来源采购流程方面,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单一来源采购大厅”,选择项目(或包号)完成项目签到工作。同时,供应商应在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网络畅通的任意地点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单一来源采购大厅”,通过网络准时参与网上单一来源采购,并通过直播实时关注工作人员操作。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单一来源采购记录存在疑问,或认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应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予以解答。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竞争性磋商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版1.0)强调,在磋商程序方面,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磋商大厅”选择项目(或标段)完成项目签到工作。供应商应在设施设备可靠、网络畅通的任意地点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磋商大厅”,通过网络准时参加网上磋商,并通过直播实时跟踪工作人员操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启动解密指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指令附件》的规定及时解密响应文件。在综合评价方面,协商小组将按照协商文件确定的评价方式,对合格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价和价格评估。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在最终报价中,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评估价(评估价)为底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底价/最终报价)×价格权重×100。谈判小组仅依据应答文件本身内容的真实、正确性判断应答文件是否响应,不依据外在证据,除非应答文件包含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竞争性谈判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明确,在资格审查和合规性审查方面,谈判小组将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交易评价标准等,对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和合规性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予进入谈判,并告知相关供应商。在最终报价方面,如果谈判文件能够详细阐述采购主体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与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终报价。若谈判文件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需要谈判小组通过谈判提供最终的设计或解决方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第二章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允许两家供应商),则谈判活动终止。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询价通知书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版1.0版)指出,在答复文件澄清方面,在审查期间,对于答复文件中含义不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存在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解释或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解释或更正。澄清、解释或更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范围或改变询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解释或更正为其答复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如有不一致之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具体为:响应文件中的询价最终报价以询价报价单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小数点或百分比明显错位的,以询价最终报价单中的总价为准,修改单价;总价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如同时出现两项以上不一致之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报价单经供应商按照本节2.3条规定确认后,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未确认的,视为无效响应。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综合评分法)》明确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评标报告方面,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高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高低排序,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的,排名并列。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评标因素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投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评标得分高低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投标候选人名单,形成评标报告。同时,招标采购过程中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采购任务因重大变更取消等情况的,应当取消投标。取消投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取消投标的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公开招标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版1.0版)(最低投标价法)》强调,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在资格审查方面,项目开标后,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信息核实方面,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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