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 23 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

2024-07-18 03:08:31发布    浏览34次    信息编号:7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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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23 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

危险废物管理体系(精选2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制度,制度具有配置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功能。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企业内从事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依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或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 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第六条 供应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厂危险废物外排处置工作,生产技术安全部负责监督。供应部对从事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进行审核,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我厂危险废物处置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营业执照或者不符合营业执照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第七条 供应部门应当督促收购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表(以下简称转移表),并归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向未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单位出售危险废物。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的,将按照工厂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直接经营或者产生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经过其所在部门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营。

第十条 我厂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按照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施加和设置应当按照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运输危险废物的委托、运输、装卸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散落和破损。

禁止使用客运车辆运输危险废物或者客货混运。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防流失的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对相关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一)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二)未按照规定填制危险废物转移表,转移危险废物的;

(三)未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八)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场地、设施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2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害人体健康,专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理。

3. 职责

3.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识及数量统计,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3.3.2. 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指导各厂房各环节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管理,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3.3.3. 安全环保部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确保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运输方式进行运输。

3.3.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运输、外协申请的审批,并负责向当地环保局申报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3.3.5.厂长负责审查安全环保部批准的工作。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管理

4.1.1. 生产工艺部门应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尽量减少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 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工序负责人及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和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报告。

4.1.3. 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管理,负责消除滴漏。

4.1.4. 生产区内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设施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2. 危险废物运输

4.2.2.1. 各车间对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达到工厂贮存临界值后,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4.2.2.2. 经安全环保部、厂长批准后方可运输。

4.2.2.3. 专人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运输的现场统计及专用运输车辆的负责工作。

4.2.2.4.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3.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

4.3.3.1. 对于现场提交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申请,如安全环保部认为需要委托外协处理,经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理。

4.3.3.2. 经厂长批准后,安全环保部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运交具有运输、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

4.3.3.2. 现场统计登记。

4.4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理

4.4.4.1. 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应联合制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政策区域环保局备案,并组织培训。

4.4.4.2.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理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立即处理,必要时厂长应启动应急预案。

4.5 其他

4.5.5.1 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方案)状态改变前,安全环保部门应向当地环保局申请批准后方可处理。

4.5.5.2.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转移须经当地环境保护局批准。

4.5.5.3 禁止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混杂或混杂。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3

1、生产部负责制定危险废弃岗位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医疗保健用品采购计划,报采购部门采购。

3、采购部门负责根据各责任单位制定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及医疗保健用品,并负责保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货商具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资质、选用“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

4、仓库负责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准确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发放台账。

5、根据作业性质和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及浓度等)、劳动强度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正确选择、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并配置到各个作业岗位。

6、生产管理、人事、保安、安全检查、实习生、外来访客等相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仓库负责按照责任单位批准的品种、数量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并妥善保管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

8 各类防护设备应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场所,并有专人负责其保管、定期校准和维护。每次校准后都应做好记录或封存,并由主管人员定期检查。

9、各单位负责按照核准的品种、数量正确接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用品发放记录。

10、各部门负责妥善保管本部门尚未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用品。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4

危废管理小组制定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问题类型、检查频次),由安全环保部牵头,定期对生产运营过程中的以下情况进行检查:

1.危险废物易泄漏区域是否存在泄漏情况;

2.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输设施、管道等)是否存在泄漏、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四)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5、危废存储场所分类是否不规范?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

(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xx年)

(七)《危险废物转移单证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2-19xx)

(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范围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所列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和综合利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

1. 管理部

团队负责人: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引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稳步发展。

①全面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议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及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实施;

③审议、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及各类报告。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保证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同步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危险废物管理部

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办公室,决策、监督、协调公司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及污染状况及其变化规律。

③批准、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竣工项目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按照“四个不容忍”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及防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全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管理成员职责:

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运输、转运及综合利用等工作,落实各项危险废物污染管理任务。负责联系、移交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及综合利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台账。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实施。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参与编制、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应急演练预案、操作规程等文件。 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保管理经验及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现场专职人员职责:

1、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运至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场所,并负责危险废物进出境登记档案的登记和管理。

2、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做好装卸事宜。

3、每日对危废储存场地进行检查,严禁堆放其他物品,配备相关消防器材及危废标识,储存场地保持清洁,危废堆放整齐,不得有泄漏、丢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按技术要求处理。

4、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5、执行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任务。

4.其他相关部门

1. 物流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对有毒、危险物品进行管理,防止在运输、储存和分发过程中发生泄漏和污染环境。

负责按照各责任单位制定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核实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合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2. 保安部

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进出管理及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厂区。采用全厂监控系统对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进出进行连续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撤离。

3. 标签管理系统

1.危险废物容器、包装必须标注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容器不得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造成废物泄漏的隐患。废物收集容器应当贴有危险废物标签,明确标明容器内废物的名称、主要成分和性质,并保持明显可见。

3、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xx年)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2-19xx年)的要求。

附件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警示标志:

附件2: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标签样式:

4. 经营计划体系

1、每年1月份前,公司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转移台账,汇总公司该年度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废中心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须经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部门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并报区环保局备案。

五、申报登记制度

1.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申报、登记企业接收、贮存的二次危险废物以及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转移(或综合利用)目的地、贮存地点等。

2、每年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统计年度固体废物接收量,并如实填写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表,报送区环保局。

六、分类管理制度

1、在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根据危险废物特性,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进行鉴别、分类,防止与未经安全处置的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和转移。

2、贮存危险废物时,防护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禁止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贮存。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6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面积

2.1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半固体和液体废物,以及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鉴别出的有毒、易燃、爆炸、腐蚀、化学反应性和感染性的废物。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处置等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险废物管理

3.1 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公司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对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纳入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环保部门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3.5公司环境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市环境保护局报送、登记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3.6 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前15日内向原注册登记部门重新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3.7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应每年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进行一次检查。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或贮存。若混合,应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3.9 禁止在未经授权的区域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营业执照的单位。

3.11 危险废物转移前,废物产生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领取危险废物转移单。转移前3日内向转移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将到货时间报告转移地环境保护部门。

3.12 危险废物接收场所边界应当有围墙或其他安全遮蔽物围起来,并在出入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 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应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3.14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作业、运输、接收和处置的工人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3.15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作业、运输、接收和处置的工人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3.16 危险废物焚烧时,排放的烟气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17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3.18危险的废物污染预防和控制设施,设备和站点必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如果有必要关闭,拆卸或停止使用它们,则必须在20天内批准,拆除或停止使用它们。

4.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4.1危险废物应由特殊车辆运输。

4.2污水处理站应与运输单元或个人签署协议,以防止车辆泄漏和溢出,并监督和检查运输单元和运输车辆。

4.3任命一个专门的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系统并组织其实施。

4.4运输车辆不得超负荷,地球的最高点不得超过槽的上边缘50厘米,并且两侧的边缘应在槽以下10-20厘米,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7

1.在收集,存储和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根据其特征对它们进行严格分类,以防止尚未安全处理的不兼容的危险废物的混合收集,存储,运输和转移。

2.存储危险废物时,严格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保护措施,并禁止将危险废物与非危害废物混合以存储。

3.必须清楚地识别出不同的危险废物存储地点。

4.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发送到有害废物的特殊存储点,专门的人应负责管理危险废物存储注册分类帐。

19.储存地点应保持清洁,危险废物应整齐地堆叠。

6.专业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存储的危险废物,并且储存地点必须采取措施,以防止分散,损失,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

7.严格根据有关危险废物和公司相关法规的国家要求处理危险废物的转移。

8.危险废物存储设施必须遵守“危险废物存储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8

I.危险废物特殊站点的管理系统

1.目的: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合理,标准化和有效管理。

2.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发送到特殊的存储点,以确保有害废物,并且专门的人必须管理仓库内外危险废物的注册记录。

危险废物经理:

3.当危险废物进入或离开仓库时,必须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和标签,以确保包装不完整,或者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进入,退出和转移程序。

4.禁止将危险废物与非危害废物混合以收集,存储,转移和处置。

5.不得将其他物品放在危险的废物存储点上,并且不得提供相关的消防设备和危险的废物标志。

6.储存地点应保持清洁,危险废物应整齐地堆叠。

7.对存储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定期检查,以检查门和窗户是否完整,地面上是否有泄漏以及包装容器是否完整且没有泄漏。

ii。

1.建立危险废物库存的基础

《固体废物法》第53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根据相关的国家法规制定有害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当地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县级或之上的县级或以上,在其定位类型,生产,存储,存储,存储,存储,存储,分配和其他相关信息的信息中,

2.建立分类帐的重要性和目的

建立一个危险的废物分类帐,以真实地记录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使用,存储,处置和流动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基本内容,危险废物宣告和注册系统的基础,以及生产单元的重要基础,是使危险浪费和危险性造成危险的危险性造成的。

3.建立危险废物记录的要求

跟踪和记录生产单元中危险废物循环的整个过程,将其与生产记录结合在一起,并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帐。

III。

1.该系统是专门制定的,以及时掌握环境事故并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

2.环境事故分为两类:在发现事故后立即报告了处理结果报告后一小时内报告的快速报告和快速报告。

3.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向市政环境保护局进行快速报告,或通过派人直接报告治疗结果报告。

4.快速报告的内容包括:时间,位置,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经济损失的数量,伤亡人数和环境事故的其他初步信息。

5.处理结果报告应在快速报告的基础上包括详细信息,例如为事故采取的确切数据,原因,过程和紧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的潜在危险或间接危险以及剩余问题,处理后的剩余问题,相关部门和工作损失涉及相关证书和相关证书的损失和损失。

iv。

1.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实施国家的原则,法律,法规,政策和系统,相关的上级部门以及公司,并负责对部门的安全(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

2.组织企业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系统,安全技术法规以及各种环境保护系统的制定,修订和改进,准备安全(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和检查其实施。

3.参与对该部门的建筑项目安全(环境保护)的“三个同时”监督,以确保它们符合职业安全和健康技术要求。

4.深入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各种直接操作链接,监督和协助解决相关的安全问题,正确的非法操作,并检查在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的各种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情况下,有权命令他们停止工作并立即向相关领导者报告。

5.负责宣传和教育环境保护原则,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检查和监督实施,确保环境保护并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9

第1条,这些措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固体废物和公司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鉴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并保护公民的环境和健康。

第2条这些措施适用于对公司危险废物造成的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

第3条有害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清单中列出的废物,或根据国家有害废物识别标准和识别方法确定为具有危险特征。

第4条部门职责

(1)安全和环境保护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集中管理部门。制定公司的紧急危险垃圾事故和紧急训练;

(2)财务部负责计算处置有害废物的费用。

(3)安全部门负责根据规定的程序监督工厂从工厂释放危险废物。

(iv)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废油的处置。

(v)能源中心应负责组织公司从事含锌灰尘的处置。

(6)销售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的废焦油(有缺陷的焦油)。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

(1)应在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的收集和存储点以及位置设置有害废物识别标志。

(2)建立一个危险的废物存储分类帐,并如实记录危险的废物存储情况。

(iii)每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废物的存储和利用记录。

(iv)负责对危险废物负载和卸载的现场监控。

第6条有害废物利用单位的责任

(1)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必须根据法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完成“同时同时”的接受。

(2)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必须遵守“危险废物焚化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3)建立一个危险的废物处理分类帐,并如实记录危险的废物处理情况。

第7条有害废物处理过程

(1)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应报告对安全与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的类型,财产,数量,处置单位,处置计划等。

(ii)安全和环境保护部以及监督和审计部,应证明有害废物回收和处置单位的资格,包括审查“四个证书”,即工业和商业商业许可证,税收注册证书,污染物的出院证书,污染物的出院许可证以及危害浪费商业许可证以及危险性浪费商业许可证,并在签约后进行订阅,并进行了分配。

(iii)财政部应与安全与环境保护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确定回收和处置有害废物的成本,并确定带有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的出口价格。

(iv)以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的排放应遵守一般废物的出院管理法规,其中第4条第2款(第2款)对不可恢复的固体废物的管理措施的措施。

(v)没有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的排放应受到一般废物的排放管理法规,该法规在第4条第4条,第2段中没有利用值,第2段的管理不可恢复固体废物的管理。

(6)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下,安全和环境保护部应监督和管理有害废物的回收和处置过程。

(vii)生成(回收)单位应检查离开工厂的危险废物的数量,及时编译统计和摘要,并每月向安全与环境保护部提交报告。

(viii)处理固体废物后,发电单元应填充“固体废物处置记录”。

第8条的危险废物认为该公司无法暂时处置该公司应根据上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向高级环境保护部报告给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处置。

第9条严格禁止将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和处置委托给没有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运营商。

第10条严格禁止将其储存或抛弃危险的废物,将其倒入河流或池塘中,或将其与非危险的废物混合在一起。

第11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来防止环境污染,并且必须观察到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国家法规。

必须对第12条,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此类废钢容器),包装和其他物品进行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置有害废物的处理,以消除污染。

直接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运输,利用和处置的第13条人员应接受公司的相关专业培训,并且可以在通过考试后才从事此类工作。

第14条每个二级单位必须制定涉及危险废物的突然事故的紧急计划。

第15条违反这些措施的规定和提交以下任何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应由安全与环境保护部命令在指定的一段时间内进行纠正,安全与环境保护部可以将20,000元扣除至20,000 rmb至RMB 10,000 rmb从负责任的单位中扣除。

(1)该单位不保留收集危险废物,存储,利用和处置的记录,没有用于现场收集和存储的标签,未能根据法规宣布和注册危险废物,或者在宣布和注册危险废物时犯罪。

(2)无权处理危险废物。

(3)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向任何实体或个人运营商提供或委托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或处置。

(iv)将危险废物与非危害废物混合以处置。

(5)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停止或留下闲置的危险废物处理设备或设备。

(6)在运输或处置期间造成继发污染。

第16条:对于负责管理不当或有害废物的不当行动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人员,将对负责任的单位施加5,000-20,000元的罚款,每次将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将对直接负责的人施加给司法机构。

第17条这些措施的成立日期将由安全与环境部实施。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10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及自治区、盟(市)、旗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申报登记、环境统计、三同时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相关数据提供确实可靠的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为管理帐户建立初步准备

建立了危险废物分类帐的基础,以确定“使用的危险废物,并确定企业中危险废物的独特数量。

2.管理分类帐的步骤

(1)记录和测量

在存储,利用和处置上建立LEDM记录表格。

(2)收集和摘要常规数据

定期总结危险废物帐户的记录表格,相应的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的废物转移表(包括内部转移表),应与报告表封装。

(3)形成一个完整的帐户

总结有害废物帐户的报告以及危险废物使用程序和过程图,危险废物特征表和危险废物利用的清单。

3.管理会计系统的实施和保证

(1)危险废物管理会计系统的实施涉及相关部门,例如存储,使用,使用,实验分析以及内部危险废物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2)完全结合了自己的实际情况,与记录的使用联系,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过程,澄清各个部门的责任,并实现诸如存储,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之类的信息,以确保建立危险的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良好操作,例如所有原始文档的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管理帐户应分类并约束到一本书中,由特殊人员管理以防止损失,并使用信息软件来协助管理危险废物帐户。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11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的说法,在我们公司生产系统的维护和使用过程中更换了各种类型的废物油是危险废物(规则规则中的废料油)。

1.拟人化的拟人化部是对公司内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2.公司建立了一个符合相关要求的废料库存库,并根据需要标记有害的废物徽标。

3.如果需要出口回收废料机油,公司的销售部门将统一出售给有资格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

4.在每个工厂的维护和使用过程中,都必须在班级中恢复过来的工厂。

5.应该对公司的仓库进行分类和建立,以建立废油回收分类帐,并指示进入仓库的工厂名称,日期和油的名称,日期和数量。

6.如果“废物机油不足以容纳我们的工厂,则可以相应地准备仓库,并且可以制定相关程序。

7.在每个工厂中暂时存放废油的位置必须确保其远离消防源,电器和钥匙位置。

8.废油包括各种类型的废气,废油,废料液体油和各种类型的废油。

危险废物管理系统12

首先,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并维护公共安全,符合法律和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和环境预防和控制法律”等法律和法规,该系统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配制的。

ii

1.该系统中提到的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清单的有毒,易燃,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具有感染性的固体,半溶质和液体废物,以及在该州指定的有害废物识别标准和方法的鉴定。

2.该系统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中危险废物的生产,收集,存储,运输,转让,处理,处理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以及监督和管理活动。

3.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管理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公司的部门应对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预防工作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和处置,集中式焚化以及消除隐藏危险”的原则,以实现“减少,资源化和无害废物”的目标。

3.公司应将预防危险废物的污染和控制纳入公司的开发计划中,并组织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收集,存储场所和特殊设施的建设。

4.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投诉并报告该公司未经授权的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转移。

5.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应及时申请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申请,并登录到动态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时申请危险的废物声明,以供动态废物声明。

6.如果注册很重要,则应在更改前的15天内向申请和注册管理部门提交修改或重组申请,并且在允许许可后将重新指定注册。

7.该公司的部应认真地在维持危险的废物收集和存储场所中做得很好。

8.存储场所应根据规格设置环境保护警告标志,并应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