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雨夜屠夫林过云案件回顾:香港史上最凶残的连环杀人案

2025-01-11 22:10:01发布    浏览7次    信息编号:10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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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雨夜屠夫林过云案件回顾:香港史上最凶残的连环杀人案

案件一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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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门河发现一女头及一对女手臂,后证实属于22岁夜总会老板陈凤兰。一起极其残暴的肢解人体案开始曝光。

六个月后,警方接到旺角一家相片冲印公司员工举报,称有人拍摄了一批人体性器官的特写照片进行冲印。警方随后逮捕了前来采集照片的男子,同时从其贵州街公寓内查获了千余件展品,其中包括女性器官标本、一些残肢、手术器械、大量照片和视频等,以及一批受害人的个人信息。个人物品。这个冷血凶手正是27岁的雨夜杀手林国云!

随后,林国云在自白中表示,他想让这些女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像,他也想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他拍摄的照片。他曾经用简单的英语在月历上记录了谋杀的日期。他说:“每次做大事,我都要记录下来,这是我的习惯!”

林国云,原名林国宇,是香港连环杀手、强奸犯,人称“雨夜屠夫”。作案前他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该案受害人均为女性。大多数犯罪都是在雨夜发生的。他开着出租车将目标接到僻静的地方,然后将其打昏并杀害,并强奸尸体,并将尸体的性器官肢解为标本。 1982年2月至7月期间,他共杀害4人。同年8月18日,他在湾仔一间制革店被捕。此案于1983年3月3日开始,七名全男性陪审团作出裁决后,共指控四项谋杀罪。按照规定,他应该被判处绞刑。 1984年8月,他被特赦并被判处无期徒刑。监禁。林国云声称,他肢解、强奸女尸的原因是他对解剖学有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好奇心。 5名精神科医生对他进行了深入评估后,其中3人认为他没有精神病,犯罪只是为了满足异常的性需求。然而,不同专家的林国云供述并不一致。有专家认为他智商极高,涉嫌故意撒谎误导专家。他在鉴定时甚至问专家:“我怎样才能避免死刑,甚至不用出庭作证?”

精神科医生不仅对林国云进行了多项心理测试、智商测试和记忆力测试,还给他做了脑电图,看他的身体症状是否影响了他的精神状况,但结果正常。林国云在法庭上承认自己的杀人心态时表示,当他杀死第一个女人时,他并没有任何愧疚感,只是被一种愤怒所驱使。然后他因为恋爱而杀死了第二个和第三个受害者。上瘾,到了第四杀的时候,他就开始厌倦了。

林国云曾表示,他正在为娱乐场所三名女子被害案讨回公道。对于第四名女受害人、17岁女学生梁惠欣被害一事,林国云表示,自己并不了解真相。庭审期间,当被问及梁慧心的情况时,他数度落泪!梁慧心也是陪伴他时间最长的死者。在杀她之前,他强迫她戴上手铐,并在出租车上与她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内容都是关于学校、未来、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最终,林国云选择了将她勒死。一根电线,然后把她的尸体藏在家里的梳妆台下面,然后肢解了她!

有专家断定,林国云是一个深受剥削的人。其实,林国云的童年很不幸福;他生长在一个复杂的家庭,父亲有三个妻子;他童年时曾住在婆罗洲。据其生母透露,林国云从小与父亲的关系就很不好。父亲管教孩子很严格,经常对林国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林国云因为吃饭前没有跟其他家人说“吃饭”,被打了一耳光,被推到墙上。直到长大后,林国云才与家人疏远了。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他经常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和家人吃饭、说话。不过,父亲在作证时表示,他不同意自己的管教太严,而是认为林国云的性格太叛逆。他也觉得社会应该承担起责任!

案例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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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Kitty 尸体案

案例详情

1999年香港发生的Hello Kitty尸案,是一起轰动一时的谋杀案。该案23岁女受害人范敏仪被多人囚禁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住宅单位。她被强迫喝尿、吃屎、毒打、焚烧尸体。她死后,她被肢解并煮熟,她的头被塞进Hello the Kitty娃娃中。

当三名行凶者陈文乐(案发时33岁)、梁胜祖(26岁)和梁伟伦(19岁)出庭受审时,其中一人在听控方描述如何女受害人遭到殴打。 。香港法官阮云道在2000年12月6日裁决时描述此案:“被告人精神错乱、残忍、冷酷、堕落、暴力、恶毒,这不是人类能够对人类做出的行为。”

2003年,该案被评选为香港历史上第四大轰动案件,仅次于1982年的雨夜屠夫案、1974年的跑马地碎尸案、以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门性魔案。

案件

在这起残酷的案件中,受害人范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 1997年,为了筹集祖母的医疗费用,她从第一被告陈文乐那里偷了数千港元和其他财产(毒品的另一个来源),陈文乐当时是皮条客。债务)。第一被告人陈文乐指使第二被告人梁胜祖、第三被告人梁伟伦向女被害人追债。为了还债,女受害人怀孕后继续接待顾客。三被告继续增加债务。受害人无力偿还,这激怒了三名被告。 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梁伟伦应第一被告人要求,将受害人带离葵涌丽耀村富耀楼单位,囚禁于葵涌丽耀村富耀楼单位。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3楼。

回到单位后,梁伟伦质问受害人为何不还钱、为何不回电话,并踢了受害人50余下。三被告人用木板封住单位玻璃窗,将滚烫的油倒入受害人嘴里,在伤口上涂抹辣椒油,强迫受害人吃屎、喝尿。被告随后将融化的塑料吸管扔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者大笑。受害者开始失去知觉,伤口上偶尔可见烧伤痕迹。被告随后用铁丝将受害人的双手紧紧捆绑数小时,然后用铁棒殴打受害人的双手。

几周后,女受害人终于坚持不住了,被告一度用打火机烧她的脚,迫使她移动。受害者后来被指控直接用嘴吸入冰毒。他痛苦地在地上翻来覆去。估计他于1999年4月中旬死亡,死时脸肿,牙齿流血,全身起水泡,伤口充满血。脓。

隐藏尸体

当被告人发现范民义死亡后,决定将死者一一肢解。首先,他们把尸体移到浴缸放血,锯开骨头,把死者的肠子装进塑料袋,在浴室里用滚水煮,沥干。肉状和牙齿状物体。

当时,梁圣祖负责给尸体放血。解剖后,他看到内脏漏出来,就站起来吐了。梁伟伦也因为身体太臭而吐了。最后,第一被告人陈文乐负责肢解尸体。被肢解的部件被放入多个塑料袋中并丢弃。垃圾箱。

陈文乐还在房间的火炉和水炉上煮了死者的头。在匆忙中,他们将房间内的内脏丢弃在建筑物的天篷上。他们将一个美人鱼形状的Hello Kitty娃娃切开,取出部分棉花,将死者切成碎片。煮熟的头骨被塞满并缝合。

案件开庭审理后,第一被告人陈文乐被指控从锅中取出死者的头颅。他一边拔着半融化的头发,一边说道:“好孩子,别动,我给你打扮一下!”随后,陈文乐还表示,其余被告被勒令给狗喂熟肉,但目前尚不清楚这一命令是否得到执行,大家纷纷散去。

藏尸期间,住在楼上的黄姓男性居民看到楼内暖气罐上有一个人影,反复举起、放下一把刀。他很好奇,用摄像机拍下了这一幕。不过,相关片段随后被曝光。被冲走。此后,该单位一直空置,但附近邻居多次闻到该单位传出的浓烈臭味,并向警方求助。但警方到达现场后,以为是垃圾气味,并未深入调查。

暴露

凶杀案发生两个月后,第二被告梁星祖的女友、名叫阿芳的13岁女孩告诉社工,她也做了同样的噩梦,有人要她砍下她的头。后退。当她向社工倾诉时,她讲述了谋杀的始末,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了警。

阿芳是该案的重要证人。她是一个有问题的女孩。 1999年过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和另一名被告人住在事发单位。留宿的阿芳有固定住所。案中,阿芳指其中一名被告将尿液射入受害人口中,并要求阿芳在鞋盒上排便,迫使受害人将鞋盒全部吃掉。

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警区的一队侦探带着阿芳抵达现场。阿芳因害怕而不敢上楼,便指着楼下发生案发的单位。警察们戴着口罩,脚上裹着塑料袋,防止尸虫叮咬。当单位门打开时,一股尸臭味扑鼻而来;灯一亮,Hello Kitty玩偶就在不远处,靠在走廊的墙上。侦探用铁棍轻轻刺入娃娃的头部,感觉里面有硬物。由于死者的头尚未完全煮熟,娃娃身上仍渗出鱼腥味的血。单位内还发现了两个未清洗的不锈钢锅和陶罐,据信是用来煮人头的容器。两个罐子里都是尸虫,罐子里还盛着恶臭的渣子。

法医人员被叫到现场后,在Hello Kitty体内发现了一个女头。娃娃的棉花上爬满了尸虫。头骨已经煮熟了。由于皮肤、肌肉和毛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检测。侦探们最终在现场查获了一些重要展品,包括一台无门冰箱、一把锤子和一个疑似用来煮尸体的陶锅。

警方立即追捕被告,希望在记者报道前将嫌疑人逮捕。 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到举报,派出四名侦探前往葵涌石篱村适宁楼17楼的一个单位,并立即冲进该单位。当时,第一被告人陈文乐和妻子阿佩正在做饭。次日,第二被告人梁胜祖主动投案自首。第三被告人梁伟伦通过报纸得知此事后逃往广西。

得知梁某已出境,警方将信息交给国际刑警组织协助追捕。直到2000年2月14日,中国大陆警方在执行其他任务时才遇到了梁伟伦。由于未能出示身份证件,他被警方拘留。后来得知他在香港被通缉,并被移送香港受审。

审判

2000年10月9日,该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并于次日成为香港多家报纸的头条新闻。三名被告被指控犯有三项谋杀罪、非法禁闭罪和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在调查初期,警方因证据不足证明死者就是范敏义而苦苦挣扎。但因被告承认非法处置尸体等罪名,并因污点证人阿芳的证言,指控三人犯有谋杀罪。

三名被告均承认监禁或阻止尸体合法埋葬,但均否认谋杀。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也互相回避。例如,第二、三被告声称一切都是第一被告陈文乐指使的。后来目击者的证词确认他是黑社会和生辉的成员。

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人姑姑、案发现场下二楼夫妇以及楼上一名住户均出庭作证。吴志远称,自1999年3月13日起,他就再也没有见过死者。其姑妈称,事发当天,有两人前来寻找死者。此外,楼上楼下的居民还听到单位内传来女子的尖叫声。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常常不得不将案件重要证物Hello Kitty玩偶带入法庭。他们还得把死者的头骨、尸体冰箱和煮尸体的陶锅带到法庭,导致法庭上弥漫着尸臭味。当其中一名被告承认他从椅子上跳下来并将膝盖放在受害者身上时,另一名被告在法庭上大笑起来。

庭审过程中,法庭外也发生了怪事。当辩护律师指出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无需过多谈论时,法庭上的灯光猛地闪烁,法庭上的每个人都感到非常惊讶。梁胜祖连夜被押回看守所。深夜,他对门卫说:“我是不是见到鬼了?”他指出,他在法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有已故女性范敏仪的外貌。

句子

2000年11月,庭审结束。法官阮云道指出,控方证人均指出,第一被告人陈文乐是“大耳朵(高利贷者)”、黑帮(头目),并参与贩毒。然而,无论这些犯罪记录是否真实,这起肢解案与上述背景无关。没有任何联系。陪审团只应关注三名被告人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是否殴打、折磨、肢解范敏仪。

三名辩护律师指出,担任检方赦免证人的女孩证据薄弱,她并没有亲眼目睹范林生前的情况。三被告人亲手杀害范等的情况可能并非如此。阮云道表示,赦免证人必须说出真相。 ,她的证词的可信度不应该因为她的年轻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6比1的多数裁定三名被告犯有谋杀罪和过失杀人罪。法官阮云道决定采用最严厉的刑罚,判处三人无期徒刑。

阮云道指出,他们必须服刑至少20年才能申请复核减刑,并严厉批评被告人严重危害社会。他形容为“近年来从未听说过如此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残忍的案件。用这样的手段,即使是动物也不会这样对待别人。”

他指出,考虑判处无期徒刑的三个标准是:

罪行的严重性是否需要延长刑期;

未来是否再次犯罪,取决于被告人的性格和背景;

如果再次犯罪,特别是腐败和暴力犯罪案件,是否会对公众造成严重后果?

法官表示,虽然三名被告的代理律师辩称其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法官认为三名被告有精神病倾向,精神不稳定。与他们接触的人可能会面临危险,而且他们符合无期徒刑的条件。法院必须保护公众。三人在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的罪名后被判处三年监禁。陈文乐、梁伟伦承认非法禁闭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梁胜祖不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最后两项指控与过失杀人指控同时提出。

听完判决后,三名被告人表情各异。第一被告人表情平静,第二被告人双眼通红,第三被告人深深叹息。梁伟伦的弟弟听完判决后猛烈撞击法庭玻璃。

上诉

三名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仅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法院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死亡前一天并没有前往案发单位。虽然原法官指示陪审团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另外两名被告“合谋”杀害受害人,但并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胜祖的“离开”是否足以结束“共谋”与另外两个人的关系。上诉法院认为,原审程序存在重大错误,定罪不保,故推翻原判,发回重审。

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过失杀人,但在重审时改口承认过失杀人。辩护律师指出,梁的角色与其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看到受害人痛苦地哭泣时,他曾鼓励受害人尽快还清债务,以便早日获释。梁某当天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他也决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在监狱里参加基督徒聚会,接受教会的影响。 ;同时,自2003年上诉获准、案件发回重审以来,他一直心存困扰,所以最终他决定认罪。该律师还表示,梁某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够考虑量刑的整体性质,从轻处罚。

2004年3月,上诉法院法官高家乐基于案情严重以及需要时间考虑适当量刑起点,将梁胜祖的刑期改为有期徒刑18年。但梁某在原审中承认非法拘禁、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的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由于该罪名尚未上诉,故仍维持原判。

遗迹

死者范民义的头骨是该案中唯一的证物。初步审讯结束后,罕见地交给法医,并保存在红磡公众太平间,直至每位囚犯的上诉程序完成。死者家属于2004年3月接到通知领取遗体,头颅于3月26日火化,安葬地点设于荃湾圆玄学院耀辉堂。死者还有一个儿子,出生于1998年。

病例报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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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性妖案

林国伟,人称“屯门色魔”。他在香港新界屯门区犯下多起强奸、抢劫和谋杀案,令居住在屯门区的女士们心生恐惧,并在20世纪90年代引发香港动乱。随后,香港警方在屯门加强巡逻,迫使他搬出土瓜湾,在该地区作案。

1993年,他作案后邀请受害人约会,受害人报了警。在警方的保护下,受害人同意赴约,并当场逮捕了林国伟。事后证实,被他性侵的女性多达13人,其中3人死亡。林国伟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就香港的强奸杀人案件而言,“屯门色魔”是继“雨夜屠夫”林国云之后最知名的人物。

案例审查

1992年4月24日凌晨3时左右,时年仅21岁、家住屯门大兴村的林国伟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开车。这时,一辆出租车从他的车旁驶过。里面是一个披着长发披肩晚上回家的少女。林国伟被捕后描述,该女子与她的前女友长得很像。其后,他继续追赶的士,直至女孩在屯门友爱村爱明楼下车。

一名19岁的女孩在电梯厅等电梯,而林国伟则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当电梯到达时,他跳下,躲进电梯,勒紧女孩的脖子,将她拉出电梯,并在后楼梯上强奸了她。然后他偷了她的手提包和金首饰。这是林国伟接获的第一起案件。

1992年6月,一名32岁的夜总会女服务员凌晨4时30分下班后乘出租车返回屯门建生村,成为他的第二个猎物。两个月后,他凌晨在屯门新禾里掐死一名39岁女子,并将她拖入草丛中强奸。

上述两名女受害人立即报案,并允许警方留下林国伟的精液样本。然而,受害人在混乱中无法认出袭击者的面孔,只能得到一些模糊的印象,比如体型、发型、口音等,让警方不知所措。 。

1992年12月,他在屯门区屡次作案。当月3日,大兴村一名妇女深夜回家时,突然被人从背后勒死,昏迷不醒。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强奸、抢劫。第二天,她和亲友一起报了警。 28日,另一名女子与丈夫一起唱卡拉OK。她的丈夫因为要早早去上班,所以很早就离开了。结果,她回家后在楼梯间被强奸。

1993年2月24日凌晨4点左右,林国伟再次被派出。目标是一位50岁的家庭主妇。当晚与朋友打完麻将后,她独自回到友爱村,被林国伟勒死并拖到楼梯间。此次,林国伟用力过猛,将受害人勒死。他没有强奸受害人,而是在她身上射精,并抢走了受害人的手提包。两个月后,一名22岁的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村住处,被林国伟勒死并强奸。两名受害人的财物均被林某抢走。

当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时,林国伟因消息而搬到红磡区姐姐家暂时避难。因住处靠近土瓜湾益丰大厦,他于1993年5月24日凌晨4时杀害了23岁的卡拉OK公关员,刘晓敏强奸了她,事后还试图与她“交好”。被女受害人狠狠扇了一巴掌,林国伟将其勒死。

同年8月,他又爱上了另一名21岁的女孩。他在同区美景街强奸一名女孩后,强迫女孩交出电话号码。几天后,林某给受害人打电话预约。他被伏击侦探逮捕。对他精液的 DNA 分析证实,他就是两年来制造麻烦的人。 “屯门性妖”在红磡友爱村、大兴村、益丰楼、下乡路及美美街强奸及抢劫9名妇女,造成3人死亡。

案件调查

屯门区连续发生多起强奸案,当时引起区内居民极大恐慌。一些邻居甚至组织了自己的互助小组,护送妇女回家。当时警方认为,该色狼一定非常熟悉该地区的环境,可能是该地区的居民。

负责调查此案的人是已故香港警务处总督察黄永基。在案件分析中,警方发现,作案后,凶手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ATM机,使用受害人的ATM卡取款。他们认定凶手一定是车主,并用他的车追踪受害人。 ,实施暴力,然后驾车逃跑。

警方后来发现,搭载第一名受害者的出租车司机潜意识里隐约记得事发当晚被一辆私家车跟踪。警方随后请来催眠师杨志涛协助。在催眠的影响下,司机能够将白色轿车描述为日本车,并且还说出了车牌上的几个数字和车型。这个信息后来被证实是相当准确的。

香港警方随后从入境处调取一万多名公民的个人信息,手动输入电脑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嫌疑人的简单信息,将嫌疑人范围缩小到数百人。警方还安排女警察在该地区充当“香饵”,希望引诱林国伟钓鱼。最终,林国伟因与案中受害人见面看电影而被警方逮捕。

林国伟被捕时,由于大部分受害人是从背后袭击,无法辨认出恶魔的长相,案发时也没有目击者。利用当时刚刚引进的DNA技术,对受害人衣服上残留的精液进行了分析,事情就变成了这样。本案最关键的证据,证实了凶手的身份。

被捕初期,林国伟保持沉默,不愿作证。王永吉认识到林国伟爱与人交谈的弱点,用谈话的方法诱导他说话。随后他坦白了整个犯罪过程,并表示坦白后感觉好多了。 1994年9月,此案开庭审理。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亲友出庭。

裁定及量刑

林国伟在法庭上承认了15项强奸和抢劫罪名,否认了其余三项谋杀罪名,并坚称自己误杀了该人。法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

辩护律师聘请了两名精神科医生为林国伟辩护。精神科报告指出,他从小就缺乏家庭温暖。林国伟有兄弟姐妹五人。林三岁时,母亲离家出走。他的父亲酗酒且残忍,这造就了他孤僻的性格。他的朋友很少。他喜欢欺负小动物。他中学一年级就辍学了,喜欢开车。他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挫折,在感情中也经常被抛弃。他用酒精和手淫来排解内心的空虚,并因恶劣的逃亡环境而精神不稳定。

不过,检方指出,被告只是患有反社会人格障碍,并非精神疾病。此案原本有127名证人,听证会预计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然而,根据被告的认罪,听证会缩短为五天。

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犯有三项谋杀罪,需判处终身监禁。法官认为,被告人犯罪时间极长,行为极其暴力,社会危害性极大。连同其他8项强奸罪名,法官罕见地判处他11项无期徒刑,以显示案件的严重性。在香港,强奸罪一般可判处5至15年监禁,只有最严重的强奸罪才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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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溶尸案

案例详情

空姐被肢解事件发生在1989年5月6日,当时警方接到市民投诉,前往沙田一村一栋西班牙式小屋进行调查,从而破获了一起惊天杀人案。警察到达现场调查后,他们发现藏在浴室的铁盒中的严重分解的女性身体部位。结果,一个涉嫌参与其中的男人和一个妇女当场被捕,并揭示了一种有趣而险恶的关系。

犯罪部门

气味不好

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处置了尸体的前所未有的方法,因此拆除空姐的尸体在被揭露后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一些电影公司甚至将其制作到了电影中。该案涉及三角关系,局外人无权就谁是对和谁错的结论得出结论。该案死者的女性是在北京工作的高级飞行服务员。她在1989年5月6日接到电话后离开了住所,此后一直与他失去联系。根据当时生活在谋杀案对面的居民的证词,他听到了两名来自当晚犯罪发生的部队的妇女之间的激烈争吵。后来,一个男性的声音进行了调解。目击者说,他觉得该男子似乎想提供帮助。一方面,争论持续了大约十分钟,然后突然停止了。直到5月8日,该物业的上层造成了令人作呕和令人不愉快的气味。一名居民向警方抱怨恶臭。警察收到了报告,然后去现场调查,从而揭示了谋杀案。

案例发展

意外

案件中涉及的单位高三层楼,一个家庭住在底楼。第二层和第三层是由参与此案的华裔美国人戴维·黄(David Huang)租用的。警察派警官到二楼进行调查。在发现少量可卡因后,他们立即逮捕了男性被告戴维·黄和女性被告Yu。凌.警察发现三楼也被他租用后,他们立即去了三楼进行调查。他们在浴室里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铁盒。打开它后,他们发现了一个严重分解的雌性肢体。人体已暴露于腐蚀性化学物质中。液体加工,使骨头只保留。在尸体中也发现了人形头骨,尸体有一个恶臭。最后,揭示了这种用残酷方法解散的神秘案例。

1990年8月,两名被告一致认为犯有谋杀罪,并妨碍了死者的合法埋葬。法官像往常一样判处两名被告处死。两人都已经在监狱服役,但后来提出了上诉。在上诉期间,女性被告突然推翻了她以前的证据,并接受了所有指控。戴维·黄(David Huang)仅保留妨碍死者法律埋葬并在法庭上获释的指控。女被告因谋杀罪被定罪。女性被告最终于1994年被释放。

除了由于凶手极为残酷的处置尸体的残酷方法而被媒体广泛报道的事实外,男性被告大卫·黄(David Huang)爱上了一个女友,该女友拜访了监狱中的囚犯并在监狱中结婚。重审期间,他的新妻子甚至在法庭上出席。他跪在膝盖上恳求怜悯,这在当时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但最终在1998年离婚。

案例第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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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山谷纸箱隐藏案

案例细节

1974年12月17日上午7点左右,兽医诊所的一名工作人员Hu 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发现了一个纸板箱,其中包含已故的Bian 的裸体。死者比安·尤伊(Bian )的尸体在日立S67B电视纸箱中发现。

电视的纸板箱成为解决此案的关键。

经过调查后,在九龙奥斯汀路的一家电器公司中发现了该品牌的经销商,并且得知该品牌于1972年4月上旬在香港推出。在1973年至事件的那天在香港岛上出售。

测试后,确认纸箱与代理商出售的纸箱相同。为了追踪焊接设备的来源,工作队采访了在Happy 地区的电器商店工作的750人。我们还发现了50辆不同的汽车,并试图将纸板箱放入汽车的树干中。

最后,嫌疑人欧阳·宾奇安格( )被发现,法院最终定罪了他。

这种情况的亮点是“隐藏在纸板箱中的尸体”是尸体隐藏在香港纸板箱中的第一个案例。案件的曲折震惊了整个香港。这也是香港历史上的第一个案例,成功地使用了法医技术,没有任何证人。刑事案件。但是,关于欧扬·宾奇安格是否真的是凶手,仍然存在争论。

据说为了解决此案,警察在半夜打电话给他的房子,假装是死者,但他根本没有反应。然后他不承认杀死任何人。当他签署供词时,他还说:“尽管我签署了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做到了。”判决后, 的家人也提出了多次上诉,但所有人都被拒绝了。

2002年9月11日,案件被判入狱28年的主角 被假释,但他的妻子和孩子们消失了。记者问 当时他是否杀死了某人。 说,此案已经结束了,只要他活着,他就不想再提及它...

,香港著名的前囚犯。 1974年,他杀死了16岁的女学生Bian ,并将她的尸体藏在一个纸板箱中,这成为了轰动的“快乐山谷尸体案”。后来,科学法医证明了凶手是欧阳本人。 ,逮捕了他,并判处他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当时生活的一些香港人认为他是无辜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的香港立法委员会成员Tong 向 上诉。

他于2002年9月11日被释放,改名了,并回到了新的生活。

发生了什么

1974年12月16日下午5:30:Bian 离开了家。

同一天下午6:30:称为女同学陈·宾宾(Chen ),并安排在Happy Tram 见面。但是当陈到达时,没有死者的迹象。

12月17日上午7点左右,一家兽医诊所的店员Hu 在他家门外的人行道上发现了一个纸板箱,里面装有死者的裸体。死者的尸体是在日立S67B电视机的纸板箱中发现的。

调查过程

1974年12月底,BEA(杀人小队的首席检查员(杀人小队)已有十年的审查)接管了此案时,他几次去了快乐山谷,搜查了工厂的一间小房间,并抓住了电线焊接设备,成为解决此案的重要因素。线索。

测试后,确认纸箱与代理商出售的纸箱相同。为了追踪焊接设备的来源,工作队采访了在Happy 地区的电器商店工作的750人。我们还发现了50辆不同的汽车,并试图将纸板箱放入汽车的树干中。

1975年1月3日,警察开始搜查。当时,被告( )似乎有些惊慌,脖子上的神经不断跳动。然后,他冷静地行事,不反对警察搜查。警察召集了两名机械技术人员和科学法医专家进入现场,发现了红色的塑料线,一批纸板箱,两个报纸和一批小房间里的衣服。

1月4日,警察去了被告在柴万(Chai Wan)的住所,将他带回警察局进行讯问,并在几天后释放了他。

1月22日,警察团队去了上述地址,并抓住了23件物品,其中大部分是被告的衣服。

警方发现,被告在1974年12月16日下午6点至10:30值班,被告持有公司的大门钥匙。

3月27日,警察在洗澡时逮捕了被告在他的公寓里。

在警察总部,被告看着比安的照片,并说他不认识她,从未见过她借过电话,也从未在MEI中见过纸箱。在事件当天,没有听到奇怪的声音。他在17日上午像往常一样回到工作,并在晚上返回安梅(Anmei),没有意识到发生谋杀案。当我晚上回家时,我从妻子那里得知谋杀案,他还笑着说他对谋杀案负责。他说:“我所做的真是太神奇了。”

被告说,他喜欢看詹姆斯·邦德的电影,恐怖电影和有关小说武器的电影。

试验过程

第一天

被告: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带领带,整洁的头发和平静的表情,看着妻子不时在法庭上排便。

检察官:此案将依靠很多间接证据。如果证据合并并且毫无疑问,犯罪将被判有罪。

引用3个隐喻:长袜,光和拼图。

陪审团:5个男人和2个女人

检察官指导陪审团:此案依靠很多间接证据。如果证据是合并的,没有合理的怀疑,则可以被判有罪。不能100%确定案例。

在这种情况下,共有15名起诉证人,并向法院提出了200多个展览。他们中的大多数是男人和女子运动衫,裤子和内衣,在球场上填充了三英尺3英尺长的3英尺长的桌子。

最特殊的展品之一是一个特别制作的塑料人体模型,在纸板箱中curl缩,上面装有电视机。

其他展览:焊接工具,Spana,电线,铁锯和帐篷;此外,还有二十或三十个白色盒子,里面有头发,毛发毛发和衣服纤维。这些展品还以彩色拍照,并向法院展示。它们是科学取证中的间接证据,被用来间接证明没有证人的罪犯犯下的刑事罪行。

尸检报告发现:

- 死者被绑在脖子上的右臂被勒死死亡。

- 死亡时间:12月16日下午6点至清晨

- 死者仍然是处女

- 死者的乳头被切断

- 死者的阴毛被燃烧(用焊接装置燃烧)

科学验证部分:

- 死者的尸体上有一些衣服纤维,在他的指甲上也有与在被告家中发现的纤维。

- 死者的头发上有金属丝胶,在Anmei中也发现了这一点。

- 工厂中有死者的妇女的纤维和头发 - 在死者的肘部上印有两个汉字“未成年人”的纸屑。

第二天

尸体清除的演示:警察假装是一个尸体,蹲在纸板箱中,Bea展示了如何移动尸体。之后,主席法官和陪审团去了快乐的山谷地点,并进行了现场示威。整个过程大约花了20分钟,吸引了许多路人。

环境证据证实,纸箱可以穿过大门或薄门,然后拖出门。

比安·尤伊(Bian )弟兄(最后一个见死者的人)承认:

- 比安(Bian)那天下午在家做饭。他在下午4点接了电话,交谈了两三分钟。七八分钟后,他接了另一个电话,再说了三分钟。

- 比安(Bian

- 比安(Bian)说,他会去新闻大楼(News )帮助他的兄弟广告。

警方确认,尸体纸箱已被安置在工厂中。他们还确认,死者妇女的后部,左脚和左臂上的纤维与被告诉讼中的纤维相同。

第四天

法医官员证明了死者是如何被杀的:

- 死者被窒息而死

- 最初估计比安(Bian)在晚上9点至下午12点之间去世。后来,发现她被勒死后,死亡时间升至6:00至12:00,因为勒死后,体温会更高(死亡后每小时的体温下降1.5度)。

- 从细胞反应中推断出,死者的阴毛被烧毁,死后切割乳头。死者的阴毛没有被燃烧,因为有明显的边界,显然是被热物体烧毁的。

- 死者仍然是处女

- 根据血细胞沉积,确认死者死后一到两个小时内被移至盒子。

- 死者的胃中有食物残留。死者去世前三个小时就吃了(通常不会从胃中开除食物,直到进食4小时后)

第五天

科学验证部分:

- 死者的手里有一块纸,上面写着“没有焊接”,工厂里有一块纸上的纸上说“修复了”,外观是一致的。

- 在死者的燃烧的耻骨中发现了绿色铜线

地毯式寻找证据:使用真空吸尘器在现场吸收精美证据的过程

法官要求在场的人不要深呼吸以避免吹走证据。他笑了,一旦这种语言出来,陪审团就必须小心。

第六天

两名女孩上法庭确认被告在1973年夏天在小轮子上烧了裙子。

被告:

- 要点裙子,认为这样做的人是卑鄙的。他经常从Shake Bay穿过Kwun Tong。他从未注意到某人与他相似。

- 纤维中同一事物的巧合

- 在这种情况下的巧合,总共有13个项目

- 那天晚上,他穿上衣服是因为他参加了同事的宴会,但他首先将西装挂在家里。他认为,当与宴会上的人握手时,可能会获得这些纤维,或者有些人可能穿着与他相同的方形西装。纤维可能不会来自他的西装。

- 警察看到他惊慌失措,但实际上是因为他那天晚上喝了一些酒

国防律师:

- 被告集中的被告对被告不公平

- 当陈·宾宾(Chen )接到死者的电话时,他听到了她身后嘈杂的声音,很可能会在茶馆里被称为。从Shau kei Wan到一块马匹的土地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在途中吃过东西,然后再次做广告...

- 检察官对被告有罪,然后故意说死亡时间。

有关的

的“以前的死囚”被从监狱释放

在过去的28年中,26岁的 已经是白人的“ Aber”。据报道,鉴于 在监狱中表现良好,香港惩教处的犯罪复兴委员会认为,他遇到了释放条件并批准他要提前释放,但他仍然必须住在中间宿舍中在警察中指定了两年以接受监督。两年后,重新检索委员会审查了其情况。

根据这种做法,长期监禁的囚犯将由负责监督的人员陪同,以陪伴“香港之旅”,以重新理解社会环境。 9月16日,在惩教部门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 公开出现,进行了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交通,并向媒体介绍了他的感受。在28年中,香港发生了巨大变化。在 的眼中,一切都新鲜。有更多的人,建筑物更高。当时最高的建筑物现在不起眼。他在超市,手机,计算机,地铁和章鱼中学习并使用。

尽管有很多年,面对纸箱隐藏案的罪魁祸首,对记者的最关注的人仍然是“那一年您杀死了某人吗?”在这方面, 冷静地说:“案件已被提出。我说,我一生中不想再提及它。”他说,此案是很多年前,而且他被定罪了无法重写。我只希望社会能够鼓励,宽恕和支持。至于这次的释放,他说:“并不是每个被终身监禁的囚犯都能出来。多亏了当局,我会珍惜它。”在被释放后, 是最幸福的姐姐,他一直没有放弃他多年。团圆;但是他当时一直在完全支持妻子,但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有传言说他已经与一个女人结婚。

在香港社会上发表的释放引起了不同的反应。当年处理此案的大多数警察都退休了,他们都怀疑当局是这样。他们认为 是智商高的罪犯,仍然很危险。许多年轻公民对此案没有印象,今天欧阳·宾奇安格( 为了表达他们的意见,她摇了摇头,摇了摇头,不想再提及。

案例6广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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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尸体烹饪盒

事件

马·吉兹(Ma )向女儿透露杀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点,这位28岁的女孩Fu Girl正准备离开 的D街区。当时,她看到母亲在擦擦,鼻孔之间有血迹。同时,她的父亲不知道。询问后,她的母亲透露:“您的父亲想用毯子致死,所以我用锤子杀死了他!”

女孩的第一个反应是打开父母房间的门,找到父亲的痕迹。但是她的母亲被实时停止。从那以后,女孩从未见过她的父亲。起初,她以为母亲只是胡说八道。当她真的相信这一点时,她忍不住打电话给警察揭露母亲的罪行。但是,他的母亲终于无法逃脱法国网络。一个月后,该女孩的叔叔向警方报告了此案,这使得香港第一个案件中的第一个瓦解案件是找不到尸体的第一个案件。

杀死富唐的原因:丈夫有外遇,并要求另一方离开新的爱,并威胁到这笔钱。丈夫怀疑她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她安定了另一个新的爱。

过程:与他的兄弟Ma Kun结合,并找到两个人来协助;现场工作人员Shi (后来变成了赦免证人),Ma Kun朋友Liang 要求薪酬超过10,000元人民币

方法:将其放入锅中,然后蒸,直到血液干燥,切割尸体并将其分开,将其丢弃,在西万赫废物站丢弃,放弃家具和Fu Tang的物体,只剩下Fu Tang的ID卡。该技术熟悉和干净。

死者女儿的矛盾。几周后,被告说,她的丈夫和爱敌人想杀死她,并将女儿搬到万柴的尚图街。

调查

警察在现场只发现血迹

香港政府的三个验证主题曾经在谋杀部门收取许可证。当时,我看到房子里没有家,也没有尸体。我只发现橱柜,窗帘,墙壁,墙壁和天花,厨房的门被血迹染色。由于当时没有香港的DNA认证技术,因此实验室只能测试血型。但是血液斑太薄,实验室无法确认血液污渍是否属于已故的fu Tang。但是,由于马·吉兹(Ma )亲自承认杀害了丈夫的供认,他最终被定罪。

判断

在判决之前,审判法官贝尔曾经指导陪审团指出此案非常罕见,因为被告在犯罪时异常异常,无法完全控制其行为。因此,这是否是一种误会。同时,由于富唐的尸体无法康复,陪审团也认为是一个重要的问题:fu唐被Ma 杀死还是只是失踪了?

最后,陪审团是由五到两个裁决中的大多数建立的。在听取了判决后,马·吉兹(Ma )总是无动于衷。相反,他的女儿在礼堂哭了一阵哭泣。

检方的案件:被告杀死了丈夫,但接受了心理学家的证明: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这可能会减少其刑事责任 - 应判定杀害。

被告:被告分裂了精神分裂症并有幻觉。他认为错误的记忆信是真的,并且承认被杀的丈夫在供认中被杀并不可靠。对杀戮过程的描述只是荒谬的,他应该是无辜的。被告最初说,她用锤子将丈夫打死,后来否认杀害了丈夫,并说他离开了众议院,被遗忘了,以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

上尉大师:此案仅依靠被告的经过证明,而她以写作和录像带的供认基本上是相同的。

疑虑

- 当被告到达现场时,他的表现很平静,在回忆过程时,这一过程非常详细,不像捏造。

- 如果Fu Tang没有死,他应该在案件被揭露后向警方报告

-Fu Tang没有理由离开业务并忽略它

- 在凶手现场污渍

- 为什么要付900元在春季音乐节期间购买电锯

- 为什么突然雇用两名工人搬走家里完整的家具和地毯

大师禁令:如果建立了被告,则有必要以一致或6至1或5到2的方式通过或批准,但是如果不建立被告,则必须通过。

案例第七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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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内基谋杀案

吉安()的谋杀-Yiba Qian的死(1983)

贾安案持续了17年,涉及66亿元人民币,诉讼成本超过了2亿元人民币!但是,策划者陈仅被判处三年徒刑,在拘留所被判处一年以上!但是,三个与案件密切关系的人奇怪!

一个是律师Wen 。他被发现在公寓的游泳池里溺水,最后确认他自杀了。另一个是拜贾法官。在他尝试了陈和其他人的一年后,他在塞浦路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在塞浦路斯去世。 Bai Jia夫人还在1993年宣布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马来西亚Yumin 的财务总监。 1983年,他前往香港检查公司的40亿元贷款。后来,发现他的尸体被遗弃在太极火车站附近的香蕉森林中。警察认为他被勒死了!

前江集团董事长陈·宋奎(Chen )于1983年10月与公司董事He 被捕,并被指控欺诈。当时,江集团的负债为100亿。自香港开放以来的诉讼期间,贾安案也是最长的案件。到1986年10月,Chen 的Fang Junu承认两名串欺骗2.8亿美元,并入狱三年。 Chen 和司法部之间的战斗具有赚钱的猛烈力量。自1983年以来,他自1983年以来就向法院申请了永久听证会,这导致香港政府承担近2亿元的诉讼费用。到1987年,主要审判是基于重复起诉的理由,而陈在法庭上释放。根据查里(Chari)的说法,他后来受到批评,说他被判处错误的案件,因此,查里(Chari)于1988年辞职。法律部门没有放弃,因为陈·宋奎(Chen )的主要控制指控,并继续控制其他指控。 Chen 。在被捕之前,马来西亚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的财务助理经理陈·宋奎(Chen )在香港的一家酒店被杀,尸体被移至野生香蕉森林。在谋杀案审判的前一天,负责吉安工业交易的律师自杀。负责贾安宁案件的贾安案的调查局长涉嫌过于压力和自杀。根据贾安案的司法,他曾尝试过贾安案,并在辞职后的第二年在塞浦路斯去世。 Chen 是香港的财富神话。他于1972年从新加坡来到香港,但只是工程经理。 1979年,他越过大海,从马来西亚的Yumin 那里借了很多资金。他立即宣布收购一家上市公司。 1980年,他以10亿香港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中央金门大楼。半年后,他卖出了7亿元人民币。运输,旅行。 1982年,香港的有希望的危机出现了,吉安()的死打破了肥皂泡沫,债务耗尽。 1983年,吉安()被暂停并清算。将股票支付给废纸。他们最初认为废纸可能会变成黄金。胡利达(Hu Lida)最初出生于新西兰,是香港司法部法律的前法律专家。他在香港法律部门工作了14年。 1989年,他与官方收入不相称,被判处8年。他曾担任法律律师,并获得了1240万元人民币的货币,因为价格无关。被捕后,他是一名污渍证人,表明证明了其他腐败的人。总共有13人被判处1年。胡利达(Hu Lida)于199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