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4-09-27 06:05:49发布 浏览101次 信息编号:9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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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公司”)致力于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高端时尚集团,旨在将管理经验、渠道资源和运营经验、供应链整合相结合,及其品牌的供应链整合。品牌推广资源共享庞大的VIP群体,达到多品牌协同发展的目的。自上市以来,董事会和管理层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回报。 2017年上半年,在切实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注重股东回报,每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16年度将继续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红,并结合股本转增,现金分红比例严格遵循“不低于净利润的30%”的原则本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税务审计后”。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为基础,以注册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6元(含税);同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登记股东每10股进行分配。股份转增3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上述股息支付方案。 2、全面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2017年上半年,公司在未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组织现场调研活动3次,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39家;参加多次券商战略分会,与资本市场就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经营理念、各品牌业绩等进行有效沟通;并通过视频电话会议、现场路演等方式,主动向市场阐释公司发展状况,加深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沟通。
除积极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外,公司还通过网上路演、上交所电子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渠道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 3、信息披露充分 公司积极落实证监局要求,深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及时披露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股权激励、重大收购事项等积极履行投资者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取信息的机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对需要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并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同时,公司在披露未来经营计划时,提醒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的区别。 4、保持股价稳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协调股东、公司、员工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7年5月22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共计11,23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 。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公司经营稳健,股东、公司、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便利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严格按照上交所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精心准备组织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渠道畅通,便利投资者参与决策。同时,股东大会设立了问答环节,为股东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面对面直接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为投资者了解埃利斯、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今后,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国办发[2013]号) 110号文)和中国证监会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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