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取保候审,为何以货物税率计算?
2024-09-18 23:02:15发布 浏览123次 信息编号:8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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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取保候审,为何以货物税率计算?
函件詢問:
我老公是搞工程承包的,他自己喜欢抽雪茄,也喜欢和生意场上的朋友、客户抽,有时也会送给一些朋友。他在国外的中国雪茄网站上买的,然后以个人包裹的方式邮寄回来,每次1-2盒。卖雪茄的人告诉他提供一个广东的收货地址,比较容易收货,就让几个广东的朋友代收包裹。今年5月份,海关缉私局找我老公,说我老公涉嫌走私普通货物,取保候审。偷税金额70多万,按一般贸易货物税率120.7%计算,而不是个人货物税率50%。现在案子马上要送检察院了。请问,我老公从来没卖过雪茄,为什么还按货物税率计算?
吴国雄律师/深圳():
1.雪茄作为个人物品进口时需缴纳行邮税。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雪茄的税率为50%,完税价格为每支10元,即每支征税5元。售价高于每支20元或低于每支5元的,按实际购进价格乘以50%计算税额。
2、雪茄作为货物进口,按照现行关税规定,我国对雪茄征收25%的关税、13%的增值税、36%的消费税,总税率为120.7%,即每100元商品价值,要征收120.7元的税款。
3、作为个人物品进口的雪茄,往返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每票限额为人民币800元;往返于其他国家或地区每票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如超过上述限额,则按货物办理征税手续。但如果包裹内只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即使超过规定的限额,经海关核实属个人自用,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上述案件中,由于物品未在境内销售,仅供个人使用,如果每次邮寄入境的金额均未超额,或者虽然超额但仅有一箱,则应按照旅行、邮寄税率计算偷逃税款数额。
吴国雄(深圳)资深海关法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端解决、海关事务顾问。常驻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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