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儿集团胜诉,吕燕及上海是你商贸公司被判赔偿 300 万元并消除影响

2024-09-12 23:07:04发布    浏览124次    信息编号:8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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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儿集团胜诉,吕燕及上海是你商贸公司被判赔偿 300 万元并消除影响

赔偿 300 万元

6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民终382号二审(终审)判决,认定鲁燕榕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需要赔偿英儿集团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删除涉案新浪微博4条, 并以置顶涉案两个微博账号 30 天的形式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

7月27日晚上11点39分,吕岩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公开表示,称:根据法院的相关判决,我发布被控方微博内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本案相应的事实和情况应以判决书内容为准,请广大网友不要因被起诉微博内容而影响其消费选择;关于被诉微博对公众和影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我现通过声明澄清并消除影响。

英格时尚集团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集投资、研发、创意、营销、服务为一体的大型服装企业,引领时尚行业和跨行业发展。鲁燕是中国知名的女模特、演员和时装设计师。2000 年,她代表中国参加世界超级模特大赛并获得亚军,从此为大众所熟知。2013 年,她跨界成为一名时装设计师。成立于2013年,是鲁岩于2013年创立的设计师品牌公司,鲁岩持有公司49%的股份。

上海拒绝了陆燕的索赔

该决定不构成抄袭

英儿集团与鲁燕的“纠葛”最早可以追溯到 2019 年 3 月。2019年3月27日21:00、3月27日21:36、4月26日19:10、2019年4月27日08:23,吕燕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吕燕”上发文4条,不断指责英儿时尚集团抄袭她的衣服,甚至直接称英儿时尚集团为“抄袭小组”。鲁岩的微博很快就获得了她“朋友圈”的支持,很多拥有大粉丝的娱乐时尚界明星也转发了鲁岩的上述微博。该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了一段时间,引发了不少讨论。这是事件的另一个焦点:影子集团是否“抄袭”是贵公司的服装设计。

2019年3月微博争议案发布后,英儿于同年5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诽谤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在吕燕芳对案件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2019年7月5日,她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起了侵犯版权和产品装饰的诉讼,指控莹儿抄袭了她的衣服。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英儿集团的诉讼因由是英儿的三款服装产品侵犯了其著作权。2021年6月28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鲁燕诉英儿集团服装设计纠纷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之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认定不构成抄袭。

根据上海浦东法院的判决书,吕岩在微博上指控莹儿剽窃服装,涉及7位模特,但其关联公司是贵司,在起诉上海法院时,只主张了3件服装作品的权利,后来又撤回了1件服装,只留下2位模特。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并不支持是贵公司指控英格集团服装、服饰侵犯其在服装、设计图纸方面的权利和著作权的说法。上海浦东法院还指出,如果贵公司主张服装权,约定设计或现有设计或其组合中通常使用多个设计,如果给予《著作权法》的保护,可能会导致个人利益、行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失衡。因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英格集团服装设计公司侵害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判决,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在广东高院二审判决书中指出,鲁燕作为英儿公司的同行运营者,在对竞争对手发表商业言论时,本应履行高度的注意义务,但她却继续指责英儿公司在微博平台上抄袭不明公众, 而相关的抄袭事实仍然没有定论。构成商业诽谤。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特别指出,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在于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仍存在争议和不确定的“侵权”事实,如果允许经营者以单方裁判作为单方裁判,明示或暗示地将悬而未决的事实公示在互联网上,反过来将鼓励经营者不再专注于自身的商品和服务,而是直接利用舆论影响力造成竞争对手商誉贬损的后果,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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