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2024 年度业务材料用品(耗材)线下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06 07:05:35发布    浏览25次    信息编号:85351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2024 年度业务材料用品(耗材)线下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商业物资(耗材)线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4年营业物资(耗材)线下采购项目已满足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4年营业物资(耗材)线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0679)。

1.2 购买者: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已实施

1.5采购项目概况:管理台账、财务业务表、信封(窗口用、公务用)、袋标签(除国内通用包裹袋标签)、收发运单、定制个性信封等。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以1+1模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时,如无违约行为且供应商被评为优秀供应商,则合同自动续签一年。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标单位数及中标份额:综合排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第一名、第二名中标,第三名待定。(本项目不分割份额,按照单品报价确定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1.8项目实施地点:十堰市。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总价限制为48.35万元/年(含税),任何高于采购控制价(含最高单价限制)的报价将被拒绝。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管理台账、财务业务表格、信封(窗口用、公务用)、袋标(国内通用包裹袋标除外)、收发运单、定制个性信封等。最终以实际采购量为准结算。

2.2项目实施地点:十堰市。

2.3 品质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技术规格。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无标段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分包。

3.5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的下属机构(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被责令停业、破产;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

(五)近3年内以欺骗手段获取中标的;

(6)近3年内因严重违约行为终止合同/协议或者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该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为失信债务人。

(8)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9)供应商为被列入黑名单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邮政领导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职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组织任命的除外)、邮政工会或职工集体投资设立的企业。

3.7 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页面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主题页、签字页等。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评审,资格后评审标准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评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获取招标文件

5.1本次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电子招标平台()。各有意向参与投标者应于2024年4月10日17:30至2024年4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进行项目报名(已在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尚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平台注册或填写信息时请选择作为评审代理机构),获取登录账号后再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注册需上传营业执照正反面及法人身份证)。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材料真实性将在评审阶段由招标小组进行审核。

-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提供了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响应等。

5.2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百元(¥500),购买招标文件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售出后不予退还。

5.3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均须在招标文件销售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进入“供应商登录”→“供应商门户”→“注册/购买招标文件”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如已超过购买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无法正常参加。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潜在供应商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申请方面如有疑问,请联系系统支持人员:梁功:;其他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相应平台支持人员;文件内容比选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夏薇薇。

6.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交

6.1纸质回应文件提交:纸质回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回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09:00。回应文件提交地点为办公楼七层707(十堰市茅箭区车站路50号)。联系人:高曼()。

6.2本项目招标将在上述时间、地点同时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6.3 下列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

6.3.1 逾期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地点;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项目选型文件。

7.样品要求

7.1样品的提交:提交时间:2024年4月18日09:00前;提交地点:办公楼七层707室(十堰市茅箭区站前路50号);联系人:高曼()。

7.2样品规格及数量:(详细规格请参阅技术规格书)

(1)记录簿、登记簿各一本、表格一份。

(2)信封、行李标签、标签各1份

(3)信封1个。

8. 答复文件开具时间及地点

投标响应文件的开标将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时进行,开标地点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地。投标会议将邀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如供应商未派代表出席投标会议,则视为其中标结果为弃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