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分类介绍
2024-09-02 13:04:35发布 浏览227次 信息编号:8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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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及分类介绍
什么是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泥状物质,包括从废水、废气中分离出的固体颗粒物,以及对所有者不再有用而被丢弃的固体或半固体物质。
固体废物分类
根据其成分,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按其形态可分为固体废物、半固体废物和液体(气态)废物;
根据其污染特性,可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废物等。
按其来源可分为采矿源、工业源、城市生活源、农业源和放射性源。
延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延安市下辖12个涉油县(区),延长、长庆两大集团40个石油勘探、炼化和集输单位在市内运营,年产生废矿物油13万吨。
煤炭开采主要分布在黄陵、子长、富县、宝塔区,共有煤矿28处,年产生煤矸石94万吨。
延安市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227个,乡镇个体诊所、医务室274个,年产生医疗废物约1300吨。
延安市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固体废物管理方针,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以工程带动污染治理。已建成油泥处置企业10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1家、废碱渣处置企业1家。废油收集企业1家。年设计处理油泥能力27.1万吨、医疗废物3285吨、废碱渣5000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工作
1.加强重点危险废物来源动态管理
按照省、市固废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危险废物网上动态信息,每月审核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申报情况,确保重点危险废物监管源动态申报率100%,危险废物转移电子单据运行。目前,全市131家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单位均已实现网上申报,为危险废物全面监管、规范管理提供了精准数据。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将医疗行业、化工行业、机械加工、工业园区等列为危险废物管理重点,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跨省转移审批制度和危险废物月度在线报告制度,加强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所、集中处置场所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切实完善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出入库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管理办法》,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定位装置,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管理。
3.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和处置体系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市政府指定的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延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于2011年8月开始试运行,截至2017年6月底,共处置医疗废物5706.54吨)。根据环保部关于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禁止、七承诺”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强化了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责任,将固体废物行政许可和事中监管责任落实到不同部门,建立了相互监督、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得到加强。与公安部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提高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和违法排放的快速处置能力。
4.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每年印发《关于延安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犯罪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保部、公安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专项整治,要求企业认真检查《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暂存场地、档案、网上动态申报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整改,确保制度健全、管理到位、记录健全。 2016年至今,该市共出动2300余人次对全市138家企业危险废物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计罚款24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起。
5.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
延安市对24家实施节能降耗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延长油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受到省环保厅表彰。
六、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6年,全市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培训会和“汽车维修业危废标准化考核管理培训会”,全市危废企业和重点机动车维修业人员200余人参加培训,执法人员接受岗位培训。每年利用“6·5”世界环境日,设立咨询服务点、在新闻媒体发布固体废物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小礼品等开展固体废物宣传活动,迄今已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新闻媒体报道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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