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2024-08-10 03:07:34发布    浏览34次    信息编号:8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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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2017 年 4 月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 引言 11.1 项目由来及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21.3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1.4 相关情况的分析与确定 31.5 主要结论 3 2 总则 42.1 编制依据 42.2 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素与评价标准 8 2.3 评价等级与评价重点 13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15 2.5 相关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 17 3 现有项目概况 22 3.1 项目建设内容 23 3.2 工艺流程 24 3.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25 3.4 水平衡图 25 3.5污染防治措施 27 3.6竣工验收 33 3.7污染物排放“三台账” 33 4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4 4.1建设项目概况 344.2服务范围及规模的确定 354.3危险废物收运贮存方案 374.4进出水水质设计 424.5工艺处理方案 424.6项目物质能耗 554.7平衡分析 564.8环境风险分析 584.9污染物排放量 634.10异常工况 694.11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三台账” 69 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15.1区域自然概况 715.2区域生态概况 725.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35.4污染源调查 85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6.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916.2 水环境影响分析 1026.3 声环境影响评价 1046.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06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206.6 危险废物运输影响分析及措施 1216.7 环境风险预测 1236.8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4 7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经济技术论证 1297.1 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297.2 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129i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环境影响报告 7.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327.4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1327.5 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1337.6 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1357.7 收集、运输及临时存放污染控制措施 1397.8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417.9 环保投资及“三同时”内容 1437.10 总结与建议 144 8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468.1 经济效益分析 1468.2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468.3 社会效益分析 147 9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489.1 环境管理要求与制度 1489.2 污染物排放清单 1519.3 环境监测计划 1549.4 污染物总量指标 155 10 产业政策、标准符合性及清洁生产分析 15610.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5610.2 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审批的符合性分析 15610.3 与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15910.4 清洁生产 164 11 结论与建议 16611.1 项目概况 16611.2 环境质量现状 16611.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6711.4 结论环境影响预测及初步评价 16711.5 环境保护对策及达标排放措施及结论 16911.6 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情况 16911.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911.8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6911.9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及建议 170ii 含铬废水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附件1《关于苏州市宿迁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174 号),2007 年 8 月;附件 2《关于苏州市宿迁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稿的批复》(苏环管[2008]262 号),2008 年 10 月;附件3《苏州市宿迁工业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16]41号),2016年5月9日;附件4一期项目环评批复(苏环标复[2008]214号)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苏旭源环检字第);附件5二期项目环评批复(苏环建管标号)及一、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苏旭源环检字第[2015]3号);附件6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苏苏源环评[2014]5号)及验收意见;附件7报告表修改说明批复(苏苏源环评表号);附件8项目后评价备案通知书;附件9现期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10委托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资质证明;附件11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合同)及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附件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iii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引言 1.1 项目由来及特点 可成集团由台湾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总部位于苏州,在苏州拥有可成科技(苏州)、科利科技(苏州)两家公司,在宿迁拥有可成、科工、科发科技三家公司,在泰州拥有赫科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集团主要生产电子通讯产品的镁铝合金部件,为戴尔、苹果、HTC、惠普等知名公司提供产品配套。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可成集团各工厂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分类及综合利用措施,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另外,各工厂现阶段产生的含铬废液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为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及资源综合利用,集团拟利用厂区内现有的含铬废液处置设备及新建相关配套设施,拟接收集团泰州及宿迁工厂产生的含铬废液,并集中至厂区进行安全处置,实现集团含铬废液的减量化及集中处置,并在此基础上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于2008年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主要生产电子通讯产品的镁铝合金部件,为戴尔、苹果、HTC、惠普等知名公司提供产品配套。

公司目前在建项目有三期,其中一期项目于2008年11月21日经宿迁市环保局核准(苏环标复[2008]214号),2011年6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二期项目于2010年2月23日经宿迁市环保局核准(苏环建管标[2010]010号),2014年12月19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三期项目于2014年2月23日经宿迁市环保局核准(苏环建管标[2014]5号),目前已完成环保验收(宿苏源环验[2016]2号)。在公司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现有相关项目内容不断变化。为明晰公司现有的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公司环境管理水平,公司对现有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测算污染源强度,并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备案号(苏苏园环保备案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1含铬废水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现场调查,收集、核实了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如图 1.2-1 所示。 图 1.2-1 评价技术路线图 1.3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合厂区环境特点和项目特点,重点分析以下问题: (1)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情况,与区域规划的符合情况; (2)重点分析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本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所处理的废水为含铬危险废物,项目运输及处理过程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否可以接受? 1.4相关情况分析及判定 本项目含铬废水处置装置现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为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综合利用,集团拟利用厂区现有含铬废液处置设备,新建相关配套设施,计划接收集团泰州、宿迁工厂产生的含铬废液,集中在厂区内进行安全处置,实现集团含铬废液的减量化、集中处置。同时在此基础上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可成厂区已建成120t/d含铬废液处置能力,并配套​​前处理脱色车间、危废暂存库等设施。初步判断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审批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域,采用进口处理工艺及设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先进,实现废水零排放。本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不纳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5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采用较为清洁的处理工艺,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调查显示周边群众对本项目支持率较高。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取得周边公众理解与支持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3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2000 年 3 月 20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2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施行);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2009年12月1日实施);(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15)《有毒物质职业接触危险性分级》(-2010);(1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实施);(18)《危险废物转移联合体管理办法》(1999年6月22日); (1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3月1日起施行);(2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发[2010]218号);(2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工信部发[2006]28号);(2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工信部发[2015]162号); (25)《产业结构调整指南(2011年本)(2013年修订)》(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6)《外商投资产业指南(2015年版)》(27)《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2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9)《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30)《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01)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3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2号)。 134号);(3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3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34)《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33号);(3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3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3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发[2013]101号);(3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3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40)《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含铬废水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34号);(4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4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15年5月1日起施行);(4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44)《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1.2 地方性法规 (45)《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1997 年 7 月 31 日修订); (46)《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 2 月 1 日修订); (47)《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 2 月 1 日修订); (48)《江苏省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江苏省)》(1998 年 6 月); (49)《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 号); (50)《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修订)》(1997 年 12 月 27 日修订); (51)《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 号); (52)《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2008年3月22日起施行);(53)《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54)《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8月1日);(5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审批的通知》(苏环管[2008]270号);(5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与规范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57)《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易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控[1998]122号);(58)《省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环境保护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59)《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推动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16号);(60)《江苏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2011年10月1日);(61)《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6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6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64)《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65)《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号);(66)《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 (67)《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68)《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景新业[2013]183号);(69)《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12]2号);(7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71)《关于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保办(2014)104号);(7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查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73)《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苏环办[2014]232号);(74)《关于进一步严格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4]294号);(75)《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7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 (77)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5]1号);7《含铬废液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8)《关于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问题的复函》(苏环函[2016]156号);(79)《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8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号); (81)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少、六治理、三提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

2.1.3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 (4)《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4-2009);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J-2001)及其修改单; (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12); (10)《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5月)。 2.1.4 项目相关文件 (1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 (1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环境影响修编报告书》及其批复。 (1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其批复; (14) 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资料。

2.2 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素及评价标准 2.2.1 影响因素识别 8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本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影响因素见表 ​​2.3-1。表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 农业特征 主要影响受体 地表及地下环境 土壤 声环境 土地面积 水产渔业 生态人口 居民 水环境 水环境 土壤保护 影响因素 大气环境 环境生物资源 保护区 卫生规划 环境保护区域划定 受益区 施工期-1SD-1SI 废水 施工期-1SD-1SD -1SI 扬尘 施工期-2LD-1SD -1SI 噪声 施工期-1SD-1SD 废渣 废水 +1LD+1LI +1LI +1LI +1LI 废气排放-1LD+1LI+1LI+1LD+1SD +1SI 营运期噪声排放-1LD 排放期 固体-1LI -1LD-1LI-1LD -1LI 废弃物事故-1SD -1SD -1LD -1LD-1SD-1SD 风险描述:“+”、“-”分别代表有利、不利影响; “L”和“S”分别代表长期影响和短期影响;“0”值代表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和重大影响;“D”和“I”代表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2.2.2评价因子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我国相应的控制标准,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如表2.2-2所示。表 2.2-2 环境评价因子 评价内容 现状 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 控制因子 氨气、硫化氢、PM10、大气环境 SO2、NO、NOx、PM、氨气、硫化氢/2 210 恶臭浓度 pH、SS、DO、BOD、高锰酸盐指数、COD、5 地表水 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镍、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地下水埋深、pH值、氨氮、硝酸盐(以N计)、铬、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总大肠杆菌 + + 地下水菌群、挥发性分类(以苯酚计)、K、Na、高锰酸盐指数、铬-2+ 2+ 2-- -2-Ca、Mg、CO3、HCO3、Cl、SO4、包气带土壤pH值、铜、锌、铅、镉、砷、汞、铬、镍- 9 含铬废液集中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固体废物种类、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量 产生量 声环境 Leq A 声级 Leq A 声级- 2.2.3 评价标准 2.2.3.1 大气环境标准 (1)质量标准 SO2、NO、NO、PM 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二级标准;氨气、2 2×10 硫化氢参考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 1 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表2.2-3。 9)“硫化氢主要值0.01居民区域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2)发射标准氨和硫化氢排放应符合“气味污染物的发射标准”(-1993)表1标准,请参见表2.2-4。表2.2-4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3发射浓度极限(MG/M3)排放高度排放率污染物标准源组织了无组织的排放监测(M3)(kg/h)氨/1.5 //“用于疾病的排放标准疾病的疾病(-1993)氢化量为0.06/0.06的环境2.2.2.2.2.2.2.2.2.2.2.2.2液体(1)质量标准公园富敏河及其下游水体的污水处理厂应分别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IV级和III类标准。

表2.2-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pH尺寸)III类标准限制IV标准限制标准pH值6〜96〜9do≥5≥3bod5≤6米长兰群指数指数指数≤≤20≤30≤ gen≤1.0.0.0.0.0.0.0.0.0.0.0.5英寸表面水质量标准≤0.0.2.0.2.0.0.2.0.25-11.0.2.1.0.1.0.1.0.1.0.25-1.0.1.0.1.0.1.0.2.0.1.0.1.0.1.0.1.0.2.0.2.0.-11.bogen.0.1.0.2.0.1.0.2 UM≤0.05≤0.5挥发性苯酚≤0.005≤0.01镍≤0.02≤0.0.02六价铬≤0.0.05≤0.0.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0.3用于生产过程徽标将不会放电。表2.2-6废水污染物(mg/l,pH无量音)序列号项目-2008表21 pH值6-9 2悬浮固体(SS)(mg/l)≤503化学氧需求(COD CR)(COD CR)(MG/L)≤80≤80≤804 (in Mg in mg/l) (mg/l)≤3.07总铬≤1.011环境影响报告含铬的废水串行编号2008年的环境影响报告2008表28六价铬≤0.≤32.2.3.3.3.3.3.3噪声评估标准该项目位于 Parke,位于 Park, City, City。声学环境功能是“声学环境质量标准”的3类(GB 3096-2008)表2.2-7〜2.2-9中显示了特定的标准值。

表2.2-7声学环境质量标准(DB(a))类别白天夜间类别3 6555表2.2-8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类别白天夜间类别3 6555表2.2-9表2.2-10显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93)的I类至IV的标准。表2.2-10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mg/l,pH值,无量纲)pH硝酸盐挥发性苯酚苯酚总大肠杆菌项目(氨基氮(氨基氮(硫酸盐)n氟化物组) 510. I类7.5-8.5 0.0001 10.02210.001 350 2.2.3.5土壤和河流沉积物环境标准评估区的土壤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次要土壤标准(-1995)。 12有关含铬废物液体的集中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表2.2-11。

表2.2-1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水平铬铅铜锌锌二级镍二次(PH6.5)150 250 0.30 .3 40中学(PH6.5-7.5)200 300 300 0.30 0.30 0.30 0.30 0.30 100 .5 50 .5 50 .5 50二级(ph7.5) 4),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表2.2-11。表2.2-12农业污泥项目中的污染物控制标准最大允许的含量(pH≥6.5,mg/kg干污泥)镉及其化合物(以CD中测量)20铅及其化合物(以PB)为单位(PB)1000铬及其化合物及其化合物(以CR)为1000铜及其成分(测量); (在Zn中测量)1000汞及其化合物(在Ni中测量)15砷及其化合物(在Zn中测量)75 2.3评估工作水平和评估工作重点2.3.1评估工作重点基于构建项目的特征,基于构建项目的特征,对项目的环境的环境和环境的环境审查了该环境的范围,以衡量环境的范围评估, ETC。

2.3.2评估水平(1)大气环境影响评估工作水平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的技术指南 - 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环境影响评估水平是基于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百分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百分比(污染物)的最大距离(污染物)的限制。 :p- 100%的IC0I:P- IC3I的最大地面浓度;每日平均浓度极限可以使用。根据表2.3-1中的分类标准进行评估工作水平,如果污染物I大于1,请使用最大的P值(PMAX)及其相应的D10%。 ②根据工程分析的内容,构造项目中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发射的污染源分析在工程分析中详细介绍了4.7-1。

根据项目的特征,根据发射参数确定氨的氨和硫化氢,并确定了估计模型的评估因素,并且建议使用估计范围。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从非点源排放的硫化物的最大比例为5.41%,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的技术指南 - 大气环境的技术指南”(HJ2.2-2008),该方法不超过10%。表2.3-2-2-2的最高地面浓度和大气污染物号的百分比污染物污染物PMAX(10%)最大值距离(M)D10%(M)评估水平铬废物液体液体 n 335.14/III 175房间该项目排放的废水被重复使用并且没有出院。建设项目之前和之后评估范围内敏感目标的噪声水平的增加低于3DB(a),并且该项目周围相对较近的距离内的人口相对较小。

根据对声学环境的环境影响评估的规定(HJ2.4-2009),该项目的声学环境影响评估级别被确定为第三级(4)环境影响评估水平。该项目的施工现场的性质不敏感。该项目没有主要风险来源。它的风险物质是硫酸,这是一种普通的有毒物质。 11非临时危害来源2222环境敏感区域1111 2.4评估范围和对环境敏感的区域2.4.1评估范围(1)大气环境:每个污染因子占标准率的10%,即距离来源2.5km以内。因此,评估范围被确定为以2.5公里的半径为中心,请参见图2.4-1。

(2)水上环境的集中式处理,将其排名为Fumin River该指南的范围是该地点周围的3公里范围。 The Far /M 1 \ 2 Park House \ 3 Su Su \ 4 Miao Yao S 5 Cai 6 Xiao lives 7. Qi 10 Miyu " 11 (GB 3095–12 Meiyu 2012) Two Class 13 Cai Yitou Live 14 Sanyi Live in Sanyi 16 Sanyi lives 18 lived in 19 20 21 of - Waste Line the /M22 23 24 26 Zhu Li /N1360 20000 in 27 / 28 29 30 31 Star City/ 32 / Fumin River Park /0/ " Water Ring Grand Gou S970/ Quay" water Again 002) IV ten canal E930/quasi -, "Sound " 200 Miner's ring sound //// (-2 008) 3 types of waste River ( ) E2.5km/Land River ( ) the water E3.6km/Water Grand Canal ( ) E.0km water area water the scope of 评估///// P“(GB/-9)2.5相关的计划和环境功能区2.5.1苏州工业园区计划计划的计划范围是向东到的人,九到九,南到古城道路。688平方米。图2.5-1。图2.5-1。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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