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包装及办公区域临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05 16:06:44发布 浏览85次 信息编号: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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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包装及办公区域临时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枝江市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包装及办公区临时改造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到枝江市省生活区45号楼旁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KW-
2、项目名称:枝江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包装及办公区临时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2650元
5.最高出价限额:82,650元(超过最高出价限额的出价无效)
6、采购需求:消毒供应室包装、办公区域临时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吗:否
10.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是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质要求:本项目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精神,为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带二维码)原件或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因在有效期内无法提交年检证明的,供应商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有效证明原件,并附具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不在有效期内,评委不予受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的人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除外),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雇主须为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乙级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资质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须提供加盖公章)
②本项目拟派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尚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包或分期建设的除外)
(4)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5)供应商应为项目拟派驻的现场关键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经理、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各配备一人,拟派驻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兼职。现场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丙级证书。(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或持证人员二维码证书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7.答复文件提交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确认,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记录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在准备回应文件时,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支持材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如提供虚假信息,供应商交易资格将被取消,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
3.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枝江市省生活区45号楼旁院内)
3、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加盖章(枝江市省级生活区45号楼旁院内)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地点:枝江人民医院综合楼二十层会议室。
5. 打开
1.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地点:枝江人民医院综合楼二十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签到参加会议。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标准及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 如对本次购买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1. 购买者信息
采购人:枝江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61号
联系人:戴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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