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风险点指南:用火行为需谨慎,化解风险保安全

2024-07-06 17:08:22发布    浏览169次    信息编号:7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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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风险点指南:用火行为需谨慎,化解风险保安全

火起于微处,灾祸因疏忽而起。

请广大公众和社会组织参照本《火灾风险点指南》,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和风险。

火灾风险点指南

三个行为火灾风险点

火灾行为

1、躺在床上吸烟、酒后吸烟、随意丢弃烟头。

2、打火机、火柴等点火装置随意摆放,长期在阳光下暴晒或置于高温物体周围并受到热辐射,儿童拿来取乐并点燃。

3.农村地区在室内使用蜡烛、烧香、焚纸等明火,在室外焚烧垃圾。

4.在禁止燃放的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5.宾馆、饭店、商场、农贸市场、体育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时间内使用明火进行施工作业。

6.在未穿戴安全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行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动火作业。

7、使用明火的作业人员超过规定的时间和范围使用明火。

8、明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用电行为

1、选购非正规厂家生产或无质量合格证的插座、充电器、电线、电热毯、电动自行车、电热器、电炉等电器。

2、除必须通电使用的电器外,如冰箱等,人们长时间离开时不关闭电源,导致其长期通电而过热或发生故障;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长时间充电或边充电边使用。

3、电器设备超过额定功率或超负荷安装、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未单独供电,未单独敷设电线。

4、高温灯具、大功率电器等电气设备安装在易燃、可燃物质上或距离易燃物质太近。

5、电源插头与电源插座接触不牢,固定插座松动;移动插座老化或串接或超载。

6.拆卸、改装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电动车,扩大电容量,增加续驶里程;在室内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从室内拉“飞线”充电、将装有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建筑物内;使用不配套或不合格的充电器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

7、配电箱(柜)、低压竖井、高压竖井内高低压线路相互缠绕,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8、电线无导管保护,直接穿过或敷设在易燃、可燃物及炉灶、烟囱等高温区域周围;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造成漏电、短路、过热等。

9、电气线路乱接、乱拉,采用绞线、扭线连接,或不同型号、规格的电线连接。

10. 自行或聘请无资质人员修理、改造电器电路、维修、保养电器产品。

11、UPS电源、电池等备用电源没有及时更换、维护和检查,容易引起短路等故障。

石油和电力使用

1、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存放在住宅房间、办公室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液化石油气罐储存量过大。

3、液化石油气储罐应与其他火源布置在同一房间。

4、液化石油气安装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5、液化石油气储罐总重量超过100公斤或气瓶总数超过30个的,不设置独立的气瓶房。

6.气瓶房与厨房有门、窗或洞口连通。

7、气瓶间无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未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开关安装在室内。

8、燃气管道明敷设时,应靠近热源或位于炉灶正上方。

9.擅自改变天然气管道路线。

10.违法使用环保油作为餐饮燃料。

11、煤气管道、连接胶管、炉具老化、生锈,超过使用年限而没有定期检查、维护。

火灾风险点指南

三类场所火灾风险点

住的地方

1.在楼道、过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生火、做饭。

2. 离开家时生火做饭、烧水或使用微波炉,以及离开家时不关火或煤气。

3、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电热水器、照明灯具、电脑、插座等电器设备超负荷或超出使用寿命使用,或长时间通电不停电。

4、使用电热蚊香、电热毯、电热器、“小太阳”等电器驱蚊、保暖;将衣服、鞋袜放置在电热器、“小太阳”等取暖设备上或周围烘干。

5.电线、移动插座铺设或放置在寝具上面或周围;吹风机、卷发器、电熨斗使用后未冷却就直接放置在衣物、寝具等易燃物品上。

6、楼道、阳台、窗外、床下等处不得存放衣物、纸张、报纸、书籍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汽油、烟花、大量酒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

7、煤气灶、液化石油气罐质量不合格,胶管、阀门等配件老化、脱落,造成煤气泄漏。

8. 将电动汽车及电池在室内充电,或将带电池的电动汽车停放在室内。

9、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电磁炉、电饭锅、微波炉、火锅等生火做饭、烧饭、烧水。

10.共享出租屋、共享居住用房的耐火等级低于一级、二级且建筑高度在地上10层及以上(商业出租用房除外)。

11.共享租房、合租住房单位每房间人均使用面积不足4平方米(不含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每房间实际居住人数

2人以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除外)。

12、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未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出租人未对公共区域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逃生演习。出租人未向承租人告知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和初起火灾扑救、疏散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未通过签订防火公约、在公共区域张贴标识等方式提醒承租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承租人未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未自觉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习。

工作场所

1、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明灯、网络路由器、空调、空气净化器、微波炉、饮水机等电器设备超负荷、超出使用寿命使用,或下班后长时间通电使用。

2、移动插座长距离串联,插座负载与用电设备功率不匹配。

3、利用电热垫、“小太阳”、取暖器、加湿器、风扇等用电设备,增加场馆用电负荷。

4、办公用纸大量堆积、存放,废纸随意丢弃。

5、人员工作岗位或办公座位经常调整,电器线路反复拉扯、挤压,易造成绝缘损坏漏电,固定插座松动。

6、纸张、报纸、书籍等易燃、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接触电气设备。

餐厅厨房

1、厨房油烟机、烤箱内积油过多,又没有正确清理或者没有按要求及时清理,在炒菜时遇到明火或者高温烟雾就可能引发火灾。

2、厨房烹饪操作不当,如锅子过热、锅子烧干、油溢出;烹饪过程中有人离开厨房。

3、蒸锅、烤箱、微波炉、搅拌机、绞肉机等大功率电器长时间运行或发生故障,产生热量。

4、排气扇、抽油烟机等电器设备表面沾满油污、灰尘,如果长期高负荷使用,设备会很快老化,容易出现电气故障。

5、冷库、冷藏间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过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通电,损耗大、老化快、故障率高,极易引发火灾。

6、燃气控制阀损坏、漏气,烹调结束后未及时关闭所有燃气控制阀。

7、油类等易燃、可燃物品储存过多。

8、燃气表间燃气泄漏,遇明火爆炸;餐厅、食堂电子显示屏超负荷、超出使用寿命使用、长时间通电等。

火灾风险点指南

特定位置的火灾风险点

以下特定场所存在上述三类行为和三类场所危险源,以及以下危险源:

学校教育场所

1、教学楼、体育馆、礼堂、游泳馆、俱乐部等学生活动场所使用的音响设备、投影仪、空调器、冬季辅助取暖器等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超出使用寿命使用、使用后不关闭而长时间通电使用等。

2、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未按规定存放实验试剂。实验试剂混放,互相发生反应,引起火灾爆炸;危化品仓库未使用防爆灯具。

3.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4、图书馆内的电线、电子阅览设备、固定插座、移动插座等带电物品与图书、报纸、杂志、书柜等易燃、可燃物品直接接触或靠近。

5、学生宿舍大量使用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学生在床上吸烟、用台灯或蜡烛看书。

6.断电后未切断学生宿舍内用电设备的电源。

文物古建筑

1、烧香、拜祭、点蜡烛、长明灯区域周围堆放杂物,与其他区域未进行有效隔离,或将烧香、拜祭、点蜡烛、长明灯用具直接放置在可燃、易燃物品上。

2、文物建筑内有居民居住,在文物木结构建筑内使用明火做饭。

3、游客或工作人员携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古建筑,且烟头、火柴未完全熄灭。

4、照明及展览背景灯长期通电、超出使用寿命使用,且不及时更换或检查。

5、电气线路未采用管道保护,直接敷设在文物木结构上。

6.使用电焊、防水修复等明火作业对文物进行修复。

7、文物建筑中采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等电加热器具。

医疗、养老机构

1、医用电气设备长时间通电或超负荷或超出使用寿命使用,容易出现电气故障。

2、医用易燃易爆物品受阳光照射或周围热辐射发生自燃;医用电池故障或电池充电失败。

3、高压氧舱内电气线路、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进出人员未采取防静电措施,日常设备消毒、清洁管理不到位;供氧设备、设施管理使用不规范,供氧线路与电气线路混用,易引发火灾。

4、药材库房内的中药材没有定期检查、干燥,容易造成受潮、受热引发自燃。

5.医学实验室、药剂室、供氧站等场所未按规定剂量储存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化学试剂,以及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规定。

6.药品未按其化学性质和特点分类存放,受日光、高温、潮湿或相互作用等影响,可能自燃、氧化、放热。

7.病房区域病人使用的微波炉、热水器使用时间较长。

商场市场

1、在营业区、仓库区设立员工宿舍或值班宿舍。

2、店铺设置前店后仓,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电器在店铺库房存放,电池在库房充电,店铺内摆放的商品数量较多,且靠近或直接接触照明灯、室内电器线路。

3、对于儿童游乐场、游乐园内安装的使用电池供电的游戏机、骑(乘)乐玩具等娱乐设施,电池短路、充电等故障可能直接引燃外包装或装饰品的可燃物。

4、培训、幼教机构的房间布置都使用泡沫、海绵等易燃材料,一旦遇到明火或者房间内出现电气故障,极易引发火灾。

5、冷库、冷藏间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过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损耗大、老化快、故障率高,极易引发火灾。

6、节庆、店庆等活动期间临时装饰物(氢气球、易燃可燃挂件、人造圣诞树等)周围应铺设电线,周围应安装高温电气设备。

7、外卖骑手在门店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商场内有大量广告LED屏、霓虹灯、灯箱,缺乏管理,年久失修,易引发火灾。橱窗、柜台等处安装大量照明灯具,私接电线,违规使用插线板,用电超负荷,易引发火灾。

酒店

1、布草间内堆放大量床上用品、床单、毛巾等易燃、可燃生活用品,距离照明灯具过近;清洁人员在布草间吸烟、给手机充电、使用和存放电饭锅、火锅、热水器、咖啡机等,易引发火灾。

2、洗衣房内的洗衣机长时间高负荷运转,洗衣机电源线覆盖或紧密接触待洗床上用品;经过高温蒸洗的床单、床上用品堆放时可能会发生闷烧。

3、客人喝酒后在床上吸烟,或长时间对手机、充电宝、游戏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充电,都容易引发火灾。

4、客房及走廊内的地毯、墙面均采用易燃、可燃物装饰,容易因未熄灭的烟头或电路故障而引发火灾。

5、冷库、冷藏间内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材料、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过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损耗大、老化快、故障率高,极易引发火灾。

6、用于举办会议、婚礼、公司年会等活动的会议厅,会增加用电设备的使用量和用电负荷,造成用电线路因负荷过大而过热、故障,从而引发火灾。

公共娱乐场所

1、灯光、音响等电器设备较多,功率较大,有的灯具表面温度可达500℃--700℃,靠近或接触窗帘、背景等可燃物时,极易引发火灾。

2. 场馆内的包间、走道、墙面、座位等均使用泡沫、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物布置,遇明火或电气故障可能引发火灾。

3、客人点蜡烛或使用特殊灯光庆祝时,容易引燃周围可燃物;节日、店铺周年庆等活动时的临时装饰物(氢气球、易燃可燃挂件、圣诞树等)直接放置在电线、高温电气设备上等,容易引发火灾。

4、娱乐设施长时间通电或临时添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容易引发火灾。

5、空气清新剂、杀虫剂等在高温下储存不当,容易发生爆炸。

6、仓库内存放过多烈性酒及易燃、可燃物品,由于管理不当、电气故障或靠近灯具高温部位,容易引起火灾。

易燃易爆场所

1、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和违反规定安装移动照明灯具。

2、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装置未配备除静电设施。

3.带火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未及时清除遗留或者散去的危险物品、粉尘。

4.对消防、设备检修、临时用电等作业管理不规范;对进入的人、车、物防静电、防高温车辆排风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5、未按操作规程改造或修理,可能产生机械火花、摩擦生热、电火花、静电放电产生明火。

6.对易燃、易爆物品没有专门的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没有按照其化学性质或不同的灭火方法进行分类、分项或分库存放。

工厂仓库

1.焊接、切割作业时未清除工厂、仓库周围易燃、可燃物,焊接、切割设备故障,焊接、切割易燃、易爆设备、器材等;

2、机械设施缺乏维护,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摩擦发热;工厂内烘烤设备不严密,烘烤物体靠近火源,温度超过额定值;工厂冷却系统、压力系统发生故障,新型高温产品与易燃、可燃物质直接接触。

3、人员、车辆、物品进入存放甲、乙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未采取防静电措施,未采取汽车尾气防护措施,静电产生的火花、汽车尾气起火或者高温烟雾,容易引起火灾爆炸。

4、工厂、仓库内的生产原料和货物未按其化学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存放,遇有日光、高温、潮湿等环境,可能自燃、氧化、放热,或相互间发生反应,引起火灾。

5、专用冷库采用易燃材料作为保温材料和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过保温材料,且电气线路常年运行,损耗大,老化快,故障率高,极易引发火灾。

6、工厂、仓库电瓶叉车、装卸车的停放、充电。

7、仓库内堆放的物品与照明灯具距离较近。

工地

1.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未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及下方的易燃、可燃杂物,未对周围孔洞进行封闭处理。

2.钢筋、板材切割、加工、压制等作业时,未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及其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

3.火警、焊接、铺设绝缘材料等交叉作业。

4、乙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未设专门仓库,未单独存放,导致储存环境中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火灾。

5、料场火灾是由于外界火源或人员吸烟等残留火源引起的。

6、在施工建筑物内违法设立仓库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在施工现场调配油漆、稀释剂等。

7、农民工宿舍内使用“小太阳”、电热器、电磁炉等电器取暖、做饭、烘干衣服;手机、充电宝等电器产品充电时无人看管或放在被褥上充电;未使用安全电压,电线无管道保护。

8、违法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作为员工宿舍或休息室。

垃圾和回收站

1.办公室、住宿、垃圾及废弃物加工、分类、处理、贮存等功能用房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空间内。

2、利用液化石油气、电磁炉、炭炉、废弃可燃物等做饭、取暖。

3. 通过焚烧处理垃圾和废物。

4.收集的烟花等垃圾可能无法完全扑灭,可能会重新点燃。

5、可燃、易燃垃圾、废品长时间大量堆放,且缺乏通风,引起阴燃;混入废品中的打火机、电池等物品因自身故障散发出高温,引发火灾。

6.利用明火焚烧电线、电器设备的塑料绝缘层获取金属线材、材料,以及利用乙炔、氧气切割废料等加工、处理行为。

7.电线随意连接、拉拽,无管道保护,直接穿过、架设在易燃、可燃废弃物堆场或距离堆场太近。

8、照明灯具数量过多、使用时间过长,且距离废弃物太近。室外的电线受风吹、日晒、碾压、鼠害等影响,易发生破损、漏电、短路等事故。露天废弃物堆放处易受到烟头、焊渣等外界火源的伤害。

1、防止排烟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FAS系统、BAS系统等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的过热、过载、短路等。

2、变电站的蓄电池、电器元件和配电线路、轨道电位接地电缆等发生过载、过热、短路等故障,易引发火灾。

3.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时,不当进行热工、喷漆作业;维修车辆、装卸车辆及其他车辆在停车场内停放、充电。

4、停车场、车站等没有专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而是单独存放,受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因素影响,易燃易爆物品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

火灾。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

5、车站、停车场内值班室、宿舍区、设备用房、地面管理区等处堆放的可燃物,可能因外界火源引燃而引起火灾,如自动扶梯内的油性头发被烟头点燃,地面风亭、冷却塔周围的落叶被火源点燃等。

6、旅客及工作人员在站台卫生间吸烟、随意丢弃烟头、引燃垃圾等。

7、乘客在地铁上长时间使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易引发火灾。

8、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均在运营站内充电,乘客携带装有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乘坐地铁,可能引发火灾。

9、操作台使用电炉、微波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易引起火灾。

10、营业厅内的广告灯箱、LED屏幕如果长年使用不及时保养,很容易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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