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店镇响堂街居委会四组美丽家园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04 00:06:26发布    浏览51次    信息编号:7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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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店镇响堂街居委会四组美丽家园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3、项目名称:美丽家园环境改善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80万元

6、最高售价:1.8亿(万元)

7.采购要求:

美丽家园环境改善项目预算公开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是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员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对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对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6.1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得在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招标期限内;

6.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级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企业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的持有劳务、养老证的施工人员、安全人员、材料人员、质量检验人员、预算人员或造价工程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实施合同项目的营运资金(需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情况;

6.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的信用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鸿嘉园1号楼2单元4层402室)

3.方法:

购买竞争性咨询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原件检验合格后退回): 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驻建造师); ②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带有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⑥本项目拟派驻建造师资质证书、相应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拟投资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应专业“五大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⑨申请人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费、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 ⑨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截图。 ⑩申请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如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同”并按上述顺序加盖公章一并提交。如上述材料不齐全,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投标申请。如上述材料虚假,则不能成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

4.价格: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3月8日14: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3月8日15:00(北京时间)

3、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鸿嘉园1号楼2单元4层402室)

5. 打开

1.时间:2022年3月8日15:00(北京时间)

2、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鸿嘉园1号楼2单元4层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为支持扶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推动“政府采购贷款”政策落地,曾都区现有两家“政府采购贷款”银行,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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