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花林寺镇花林寺小学新建停车场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0 20:09:22发布    浏览44次    信息编号:7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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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花林寺镇花林寺小学新建停车场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00411

3、项目名称:远安县华林寺镇华林寺小学新建停车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4万元

6.最高售价:54万元

7.采购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停车场904.8m2、水泥混凝土硬化1236.67m2、沥青混凝土路面648.5m2、多孔植草砖588.17m2、太阳能路灯4盏、新建透水墙82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是/否)

12.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是

13.中小微企业类型:小型、中型、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针对的是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谈判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谈判,谈判答复文件单位印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印章,分公司印章无效。6.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6.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或者安全监察机构出具的延期手续证明。证书无效的,协商小组不予受理;6.4. 拟派到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注册证持有者应在个人签名区手写签名,如无手写签名或字迹与签名图像不一致,咨询组将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包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无效的,按照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延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规定执行),证书上记载的用人单位为供应商;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乙级安全合格证书。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考核合格人员二维码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同一项目相邻工段分包或分期建设的除外); 6.5.本次派出的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职称证书; 6.6.供应商提供本次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经理、质量检验员、施工工程师、现场专职安全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本次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的,须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明,工龄符合相关规定; ②本次派出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③④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丙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二维码截图; 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的在职证明无效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发证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件应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6.7.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拟派驻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保险缴纳信息、费用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记载的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分支机构);6.8.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协商;6.9. 供应商应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答复文件提交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债务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纳入征求意见答复文件。

(在招标现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并在招标现场公布查询结果,记录在案。谈判小组在审查时将对查询结果进行审查,违约债务人的答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重要提醒:各供应商在编制电子答复文件时,电子答复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文件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电子答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提交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聚合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法: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聚合平台或按照供应商客户端提示下载竞争性咨询文件。

4.价格: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6月14日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提交页面提交(上传)。

5. 打开

1.时间:2024年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招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以上所称供应商招标系统是已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聚合平台的供应商招标系统。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3、本项目实行采购文件在线下载,供应商需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聚合平台(http://)完成注册并申请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为:4、电子招标文件的制作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名,请在注册后及时申请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须为已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聚合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 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名”栏目。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

8. 如对本次采购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远安县华林寺镇华林寺小学

地址:远安县华林寺镇红枫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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