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池种类与污染因素解析

2024-06-02 11:04:41发布    浏览72次    信息编号: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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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电池种类与污染因素解析

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废旧电池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污染防治技术选择,指导相关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建设、运行和管理,引导相关环保产业发展。 1、电池种类及主要污染因素 一般而言,电池可分为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一次电池包括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锌锰电池又分为糊式电池和纸板电池。碱性锌锰电池包括碱性锰电池、扣式碱性锌锰电池和可充电碱性锌锰电池。 二次电池包括小型二次电池和铅酸电池,小型二次电池主要有镉镍电池、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此外还有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锌镍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电池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有大量的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重金属主要有汞、镉、铅、镍、锌等,汞、镉、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锌、镍虽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如果在环境中超过一定量,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质可能污染土壤,使土壤变酸或变碱性。含有废酸、废碱和废电解质其他成分的废电池(如废铅酸电池、废镉镍电池)如果管理不善或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和废电解质造成的环境污染。 这种污染既可能是短期的,也可能是长期的。

2、废电池污染转移规律废电池在收集、运输、贮存和回收处理过程中,其中的化学物质可能因电池外壳的机械损伤或化学腐蚀而进入环境。废电池在外壳破损前化学物质的释放比较稳定,外壳可以看作是废电池污染的天然屏障。普通家用干电池中的污染物大部分是固体,从电池内部迁移到环境中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电池产品的更新换代,外壳强度越来越高,电池的贮存期延长,其污染物释放到环境中所需的时间也会延长。直接丢弃到环境中的废电池,由于长期在环境中腐蚀,即使电池外壳完好,也会逐渐渗漏到环境中。直接堆放在环境中的废电池,电池腐蚀后,由于电化学腐蚀的微电池效应,还会加剧其他废电池外壳的腐蚀和污染物的渗漏。 因此集中堆放时释放的污染物量较大,对环境的危害较为严重。将废旧铅酸电池、大型镍镉电池产生的废酸、废碱等废电解液直接倾倒到环境中,会造成即时性的重金属和电解质污染。如废弃铅酸电池废酸污染土壤平均铅含量为1-50g/kg,严重超过土壤铅含量背景值,废旧镍镉电池的污染与铅酸电池类似。三、废旧电池污染防治原则1、全过程控制、避免二次污染和污染转移的原则这是国际上废旧电池管理与污染控制的共同思路。结合我国废旧电池的污染特点和实际情况,技术政策提出,废旧电池管控应遵循电池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基本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总体技术原则。

2、强调分类控制的重点和原则废电池属于固体废物,对环境危害较大的属于危险废物,需要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方式。对废电池危险特性的判断是废电池环境管理的重点。根据各国对危险废物特性的界定、管理做法和实验结果,废镉镍电池、废含汞电池和废铅酸电池均视为危险废物,而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特别是达到无汞状态的废电池。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和废铅酸电池。逐步减少并最终停止在原电池生产中使用汞,安全、高效、低成本地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置对环境有危害的废镉镍电池、废铅酸电池等废电池。 明确要求废氧化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电池按照相关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该原则是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废电池管理也应遵循这一原则。首先应减少电池中可能造成污染风险的有害元素,减少废电池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污染。对于已经产生的废电池,在具备经济、技术条件的条件下,应优先对其资源化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电池,应在确保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4.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路线 该技术政策按照电池生产和使用、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和废电池处理处置的顺序,提出指导性的技术路线要求。

1.电池生产和使用技术政策重申了1997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的要求,要求逐步提高碱性锌锰电池的比例,逐步淘汰糊式电池;发展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等可充电电池的生产,在民用市场上替代并最终淘汰镉镍电池。为促进废旧电池的有效回收处理,技术政策对电池生产标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从收集方式来看,废旧电池的收集方式有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两种。 对于废旧电池的收集,技术政策规定,废旧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旧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旧纽扣式原电池。废旧原电池的回收由负责回收的单位慎重开展。在缺乏有效回收技术的情况下,不鼓励对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原电池进行集中收集。按照《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的要求,整顿电池市场,杜绝市场上销售不符合国家汞含量标准的假冒电池。废旧充电电池和废旧纽扣电池的收集责任已明确为其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今后这些电池将送至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设立的专用收集设施。

3、废旧电池的处理处置目前废旧电池大多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中,随生活垃圾填埋、焚烧或堆肥处理。分类收集的废旧电池一般采用贮存、回收、填埋等处理方式。废旧电池中的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过程中易挥发,经焚烧后一部分被带入底灰,一部分被烟气带走,遇到冷空气凝结成均匀的小颗粒。有些金属在炉内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来的金属更容易气化挥发。这些物质最终转化为底灰残渣,使灰渣中重金属含量增加,处理起来很困难。因此,焚烧含有镉、汞、铅的废旧电池可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重金属富集程度较高的灰渣还可能成为重金属污染源。 垃圾中的废电池对堆肥的贡献在于提高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含量,废电池还可能与堆肥产品中的其他成分相互作用,加速重金属的溶解。污染的程度取决于生活垃圾中废电池的比例,当废电池量较少时,不会对堆肥产品造成严重的污染。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废电池造成的污染还取决于垃圾中废电池的比例。目前,我国垃圾填埋处置水平较低,很多生活垃圾处于简单的堆积状态,废电池中的重金属可以通过过滤直接污染水体或土壤。对于符合安全填埋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电池中的化学物质到达污染介质的过程很慢,浓度也较低,不会造成大的污染。

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废电池在填埋场中汞的迁移进行研究,其成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基于技术的成熟度和回收成本,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资源回收厂应以废充电电池和废纽扣电池回收为主,审慎建设废旧一次干电池回收厂。根据废电池在不同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的污染特点及可能性,技术政策规定,在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防止各类废电池随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禁止对收集的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为填埋,废旧一次电池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安全填埋。

一段时间以来,废电池污染受到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一些针对废电池回收的环保活动也纷纷开展。技术政策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对废电池污染规律的科学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废电池污染防治活动健康有效开展,促进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管理。

新闻稿第 101 号

附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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