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事件热度不断升高两当事人被“跟拍”“网暴”

2024-05-26 19:04:03发布    浏览85次    信息编号:73032

友情提醒:凡是以各种理由向你收取费用,均有骗子嫌疑,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支付。

插队事件热度不断升高两当事人被“跟拍”“网暴”

随着插队事件持续受到关注

双方均遭“跟踪”和“网络欺凌”

甚至一些企业也开始关注这一炒作

两名女子的照片

制成漫画车贴出售

在电商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有30多家店铺在售以两名女子的漫画为主题的车贴,贴纸上还写着:“别插队,我们不好惹。”“我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和我插队的人,一种是不让我插队的人。”

一家门店的客服告诉记者,做车贴也要跟上潮流。比如电视剧《快手》热播时,门店推出的“老莫我要吃鱼”、“强生团”车贴就热销;大熊猫“丫丫”备受关注时,门店推出了“丫丫,我们等你回家”车贴。这次借插队事件热度,一天就卖出了十余张新车贴。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对当事人的一种“网络霸凌”:

其他网友则认为没必要太过敏感:

律师:相关车贴涉嫌构成侵权

对此,北京昌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彦军解释称,有网友认为,车贴属于漫画,并非当事人的照片,因此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肖像是通过一定载体上的图像、雕塑、绘画等形式表现的特定自然人的外部形象。可见,肖像的核心要素是可识别性。肖像不仅包括民事主体的正面面部形象或真人形象,侧面、背影、漫画等具有可识别性的肖像都可以落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插队两名女子的漫画形象已经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因此落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彭彦君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出版、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卡通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侵犯二人的肖像权。

他呼吁广大网民理性看待此事,对不遵守社会规则者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将其做成卡通车贴,制造出大家呼吁的网络暴力风潮,就不合适了。

综合:半岛都市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奢侈品修复培训上看到的!